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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函办理资料
导语:接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书写,一般各个部门有自己规定格式书写,就像政府所下发文件一样都有既定格式。以下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毕业生接收函办理资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什么是毕业生接收函,如何办理毕业生接收函?
毕业生接收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落户和转接人事关系的公函。通常,开出接收函的职能部门是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即以前的人事部门。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即四方协议的同时,凡是在非生源地城市就业,并想把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落在该城市的,或者非生源地用人单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均要请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接收函。有了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相应的解决。同时,表明用人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了户口迁移指标。毕业生在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交给系里的同时,要将毕业生接收函一并送交系里,由系里输入学校的就业方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上报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派往该省(市)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与非生源地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而没有取得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迁回生源地。
办理毕业生接收函的程序,各地规定不一。大多数省市规定,只要毕业生找到了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其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接收函。
办理毕业生接收函一般需要准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生成绩单的原件。个别城市还要看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
如何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
各位同学:
在长春人才网没有查询到档案信息可能为以下原因:
1、档案不在长春市人才中心。
2、通过EMS(机要)号已查询到长春市人才中心签收,但在长春人才网还查询不到档案信息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长春人才市场1楼7号窗口查询。
3、大专及以下学历,报到需持长春市户口或在长单位劳动合同和报到证。
一、存档办理
应届高校毕业生存档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生源是长春市城区内的高校毕业生;
2、派遣到在长的非公有制工作单位。
档案转递方式
在长春市内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学校指派专人将档案送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不允许自带档案。
其他省(市)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档案以邮寄方式寄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转递地址:
单位名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部 门:大学生就业服务部 联系人:就业部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 邮编:130061
网 址:
二、签订就业协议
1、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就业办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毕业生到在长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毕业生持加盖公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3、毕业生到在长国有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不需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4、生源是长春市城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无接收单位的,可持家庭户口簿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5、毕业生将审批后的《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
服务窗口: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7号
服务电话:xxxx
三、办理就业报到、存档手续
1、毕业生先登录人才网,查询档案(学校邮寄)是否在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查询档案已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名头派遣至在长的非公有制工作单位、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3、存档代办需持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按国家规定,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目前免费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
服务窗口: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7号
服务电话:xxxx
四、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1、办理存档后,落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需是《就业报到证》名头派遣至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解锁的《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3张1寸同底彩色照片;
3、《就业报到证》派遣至在长的工作单位,户口需落户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服务窗口: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7号
服务电话:xxxx
五、改派办理流程
1、生源是长春市城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改派期内持《户口簿》和原《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领取《接收函》;
2、生源是长春市城区以外的高校毕业生在改派期内持长春市内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和原《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领取《接收函》;
3、原派遣单位出具退函或离职证明;
4、毕业生持原《就业报到证》、人才中心出具的《接收函》及《退函》(或离职证明)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服务窗口: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7号
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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