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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参考
护理交接班是确保护理工作整体性、动态性、延续性的关键环节,医院应该制定完善的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参考,供你参考。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参考范文一
⒈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⒉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min到科室。
⒊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去。
⒋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⒌交班报告应由责护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书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全名。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参考范文二
一、目的: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要求:
(一)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二)交接班方式:
1.书面交班: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口头交班: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病人及大手术者、老年与小儿患者及异常心理状态的患者。
(三)交接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参考范文三
一、为了保证护理工作连续、稳定、安全、惯性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交接班准备
(一)交班准备:
1、完成本班各项治疗、护理;
2、写好各种护理文字记录;
3、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药品、物品准备,保持各种物品、器械、仪器的完好备用状态;
4、保持各工作室、休息室、各病室及走道清洁。
(二)接班准备:
1、进餐、洗漱毕;
2、衣帽整洁、着装规范,佩戴胸牌;
3、精神饱满,进入准工作状态。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处理紧急事故或者大抢救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护士长同意,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人员遇意外情况无法工作或精神不正常时。
四.交接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专科、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分娩、手术、危重、抢救、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病情变化、检查处理及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班;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受压部位皮肤情况、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通畅及固定情况;
2、医嘱执行情况,各项护理文字记录情况,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抢救药品、器械、仪器以及贵重、毒麻、精神药品的数量、是否完好备用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4、病区是否安全、安静、整洁。
五.交接班方式:床边口头交接班、书面重点交接班、晨会集体交接班
六.交接班一般规定
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完成交接工作方可离去;
3、接班者如果发现病情、治疗护理、物品交接不清,应立即查问。
4、交接班时如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处理,交班者可要求接班者协助;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者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5、护理晨会集体交接班由护士长主持,由值班护士用普通话报告病房24小时动态,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护士长简单小结前一天工作,布置当天工作。
七、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三清”、“四交接”:
“三清”即:病情清、治疗清、护理清;
“四交接”即:病人交接、处置交接、药品物品交接、环境交接。
2、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接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应交接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3、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者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者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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