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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例

时间:2022-04-13 01:03: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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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例

  资金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资金管理工作不到位,将会出现资金链断裂、资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使企业产生较大的风险,制约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例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一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

  共4页第1页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4.1 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在设备(物资)采购价格的决策上,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内部公开。

  4.2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4.3 招标采购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4 除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设备(物资),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类价格管理:

  4.4.1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定。

  4.4.2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的方案,并提出倾向性建议。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由财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分析情况,提供给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4.4.3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方案,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购;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威孚房开公司提供价格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5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的进度,凡价格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5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5.1 凡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经济合同。如因某些不确定因素不能事先签订合同,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5.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设备名称、单台价格、总金额、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由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5.3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也应签订合同。审批手续按公司规定进行,经批准后由威孚房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5.4 合同正本其中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留。

  6 资金付款管理

  6.1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按月编制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6.2 在技改资金的每项付款前,财务部门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才能付款,审核内容如下:

  6.2.1 是否有书面合同。

  6.2.2 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6.2.3 付款的单价、总金额、方式、期限是否在合同的范围内。

  6.3 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采购行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6.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资金由工程部门归口安排,财务部门将资金计划列入工程部门用款范围,由威孚房开公司按规定对外付款,并按月反馈至工程管理部门。

  6.5 工程部门每月要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本月投入资金、累计投入资金、采购设备状态(包括已投入使用、设备已到位未安装、设备未到位预付款、设备已付款金额占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由房开公司每月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内容同上,并报工程管理部门。

  6.6 财务部门每月要与工程部门核对资金付款金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7 有关责任

  7.1 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支持公司采购部门、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 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技改资金管理。

  7.3 技改项目结束后,公司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审计。

  7.4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 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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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臵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 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 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办理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 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七条 建立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 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公司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八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第九条 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 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条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 金。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 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 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如有条件,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茵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公司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 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 次,编制银行存款佘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佘额与银行对账单佘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一般 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应当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 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公司,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女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的公司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公司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 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十八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 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条 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

  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公司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 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第二十一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 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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