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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摘要
说到教师考勤,几乎是许多幼儿园都面临的一大难题,幼儿园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这有利于教师与幼儿园未来的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1、每次迟到计10分钟以下者一次扣1分。
2、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先斩后奏者视为旷工,除扣资金外还受行政处分,严重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按国家职工条例处理。
4、请事假一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
5、请病假(凭病历、医生证明、收费收据)二天以上,一天扣10元。二天以内(含二天)者按每天20元扣除。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者,按病情扣。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者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50%。连续病假一年以上二年以内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30%。教职工因工受伤,休息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者,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资金及补助具体情况发给;因违反 工作要求而发生工伤,按自然病假处理,幼儿园概不负责。
6、凡有传染病,临时工辞退,正式工要求调离本单位。
7、计划生育的人流、上环、结扎按规定休假。
8、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丧假5天,不作事假处理。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息制度,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集中思想,不做私事、不串班、不扯闲谈。
三、请假手续
1、职工请假,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离园。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需园长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园长许可,非紧急情况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看病以不影响工作和学习为原则,非急病应在休息时间去看病。病假必须持医院的医生证明,通过园长后方可休息,没通过者按事假处理。
3、确因急事、急病来不及先请假,应电话口头请假,然后补办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委托别人代办,但事后本人必须补办手续。。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
四、请假期限
1、结婚(在园工作一年以上)和直系亲属死亡(包括配偶的父母)可给假三天(路途除外)。给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额发放。
2、请事假按40元每天处理。
3、请病假除扣20每天处理。特殊情况园领导商量后特殊处理。
4、请假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当月奖(3天包括病、事假累计),请事假半月以上、旷工3天以上算自动离职。
5、园内安排的学习,工资奖金照发,不是园内安排的学习(函授、电大、培训),但经园长同意,按每天20元处理,但必须校方证明,如没有证明,则按事
假处理,未经园方同意,按旷工处理。
5、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迟到半个小时扣10,半个小时以上据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且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全勤奖。一月内迟到三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7、节假日按上级规定放假并发放节日奖(“元旦”、“五一”、“六一”、“教师节”、“国庆节”)。
8、女职工请产假,必须提供准生证,第一胎的产假为90天,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证并放环(应提交证件)的可增加35天产假期,实行晚育者(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增加15天产假期。请假期间在固定的期限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本人工资总额的30%计),产假第二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50%,超过规定期限的`必须另行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原因分别作事假或病假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无特殊情况者、不请假者或请假没批准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期满(事、病假、探亲假、产假)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批准者。
3、经查明请假理由系欺骗组织,编造假条者(包括请病假办私事);
4、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者;
5、旷工半日当月不评奖。
6、上班一次未打卡的扣1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未打卡当月不评奖。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1、所有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坚持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不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2、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一周以上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前,自行协调安排好自己所分担的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值班工作等,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嫁、丧假、产假,均按国家规定执行,考核时不记减分。但必须自行协调安排好自己所分担的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值班等工作,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4、教职工请假,二周以内由幼儿园批准,超过二周由幼儿园申报,教办批准,(教办不接受个人申请)。
病假:病假在一天以内,持个人申请,到学校审批,超过一天不足三天,除提交申请外,须持镇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到学校审批。超过三天不足二周(休息日计算在内),须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到学校审批,请假连续超过二周,自第三周起,须提供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公立)诊断书、病历、病假证明,由学校收齐后到教办审批。以上几类情况,确因病情重大,须立即入院诊治,可由本人或亲属向学校口头说明,并于一周内向学校提供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证明,由学校补批,当周可按批准处理,需教办批准的须提供市级公立医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未批准,按旷工处理。
病假批准后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由请假人和幼儿园安排好所承担的教学工作,返校后补上,其工作待遇不变。超过三天,不足一周(含休息日)其教学工作由学校协调解决,工资待遇不变。
( 2)病假超过一周不足二周的,其承担的教学工作由幼儿园负责协调,其工资待遇,从第二周起,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90%。
(3)请病假累计超过二周在一个月内的,从请假之日起,每天发日工资额的80%,教龄满三十年的发日工资额的90%。
(4)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连续请假的合并计算),教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30%;教龄满十年不足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50%;满二十年不足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70%;教龄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80%;教龄满三十五年,发给本人工资90%;教龄满四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全额。对于教职工患严重心脏病(心机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后遗证、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10种重大疾病中任意一种的,且教龄满二十年的,经市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证明,确需要长期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其工资待遇不变。
(5)教职工病假期间,只限于在医院或在家治疗,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其它单位或组织的各种活动,需去外地治疗的,需提供外地市级以上正规医院证明、病历及住院手续,以便进行审核。否则,停发工资及各类保险。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论处。
事假批准后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教职工因事请假(婚丧假除外),二周内由幼儿园审批,二周以上须由幼儿
园申报,教办审批。事假月内累计时间一天以内的(按节次请假,满8节视为一天),待遇不作扣发处理;超过一天满三天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80%;超过一天满五天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50%;超过一天满十天的(含中间的休息日),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30%;超过一天满一月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20%;超过一个月的,每月只发给300元生活费。
5.事假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病假一节时扣0.1分,特殊假(婚丧嫁娶、产假等)在规定天数内不扣分,在规定天数外按事假扣分。直系亲属患病须照顾的请假1小时扣0.1分、如不属实者按旷工对待,有正规函授站通知的函授学习不扣分,逾期未归的,按旷工执行。园里组织的外出学习,既不扣分也不扣钱。集合、会议考勤在日常考勤的基础上重复进行,园级集合(包括召开全体教师会、教研活动等)及事假1小时扣1分,病假1小时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镇级以上组织的'集体活动出现缺会缺到情况,在园级基础上逐级加一倍扣分。
各种特殊假天数:(1)婚假7天(含法定婚假3天);(2)符合晚育年龄的产妇可享受产假10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3)有直接赡养义务的亲属去世(父母、公婆)时,丧假7天。其他三代内直系亲属死亡时,丧假1天;(4)节育假。接受节育手术者,凭全市统一印制手术部门发给的节育手术证明,分别享受下列假期待遇:放环自术后休息1天,术后一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取环后休息1天。因综合避孕节育措施失败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三个月以内的休息7天, 怀孕三个月以上的休息1月。(5)哺乳假: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午不在园值班,住处离园10里路以上再给予一小时哺乳时间,与园长室协调后,固定同一时间。(6)父母生日执行
事假;
6、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铃响后未到岗的为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0.5节处理,超过25分钟按旷工1节处理;提前离岗为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0.5节处理,超过25分钟按旷工1节处理;任课教师正式上课铃响起未进课堂视为迟到,上课五分钟后未到岗的视为旷工0.5节,超过10分钟按旷工1节,在岗忘了上课或有事未调好课出现空堂的每节按旷工2节处理;在学校上课、办公抽查中未查到的教师,经核实不在岗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1节处理。旷工每1节罚款10元(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节处理)旷工每0.5天罚款50元,旷工每1天罚款100元。
7、有正规函授站通知的教师进修学习、业务培训,必须提前安排好个人各项工作,请假须持相关的通知办理请假手续,考核时不记减分。逾期未归的,按旷工执行。园里组织的外出学习,既不扣分也不扣钱。
8、事假前必须协调好自己的工作,根据学校即定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并补足耽误的教学工作。
9、教学研究活动、教办学校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尤其是教职工会议、学科教研、外出学习、学校例会、运动会、期中期末考试等重大集体活动,如无极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或确需请假的按平时考勤的3倍处理。
10、每学期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的教职工,可以享受全勤奖。全勤的教师学期考核中赋合理的分值,病假、事假累计2周(每周按5天算)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
11、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签到,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回来后按时销假。
12、每学期考勤成绩除纳入考核以外,还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勤名次位列幼儿园后20%的教职工,将取消本学期的评优选先资格。
13.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相关数据报教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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