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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实施制度措施
作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考勤管理用于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在人事管理中,考勤管理担当着重要角色,是计算工资、“五险一金”等的主要依据,其效率与正确性将直接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实施制度措施,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实施制度措施范文一
第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 12:00 ; 下午 13:00—17:00 ;午休 12:00 —13:00。
第二条 新疆、西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总公司办公时间规定制定作息时间,并报 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使用考勤识别系统。
员工应亲自进行指纹考勤, 不得代他人或要求他人代为考勤。
确实因特殊原因指纹机无法显示指纹的, 应提前报备总经 理室,待总经理室批复同意后,每天手签考勤(含上下班时间、姓名均需手写) ,并每周由 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其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由于考勤机故障、外出等客观因素不能打卡的员工, 需要在 2 天内填写《漏 考勤说明单》并由十人长签字,报总/分公司人力备案。
公出的员工,应于离开和返回公司 时分别打卡,并填写《公出单》 ,由其事业部总经理签字,交由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五条 因出差而未能使用考勤系统的员工, 需在出差结束后 2 天内填写 《出差审批单》 , 由由十人长签字, 交十人组人力对接人报总公司考勤小组备案。
原则上出差期间可以在当地 指纹考勤的必须进行指纹考勤. 凡未使用考勤系统考勤,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漏考勤 说明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各级机构考勤管理方法按本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 关办法报集团支持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请假流程 第七条 前台员工考勤流程: 员工——十人长——部门负责人/垂管领导--总公司/分公司 人力 ; 第八条 中后台员工(分公司)考勤流程:员工——十人长——部门负责人/垂管领导-总公司/分公司; 中后台员工(总公司)考勤流程:员工——十人长——总公司考勤小组; 第九条 十人长考勤流程:十人长———集团中心委员审批——总公司考勤小组 ; 中心委员、副主任:中心主任签批,报总公司考勤小组备案。
分公司班子成员请假需报中心委员/副主任签批,总公司考勤小组备案。
第三章 考勤处理 第十条 在一个考勤月里,允许每名员工可以有 3 次 8 :30 后到达公司,如不晚 于 8 :40 则不按迟到计入考勤。
超过 4 次(含)的,自第 4 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超 过 8 :40 到达公司的,自第 1 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
每次扣款 50 元。
第十一条 一个考勤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 3 次 (含本数) 者, 公司给予记过处分; 一个考勤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 6 次(含本数)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予以开除。
第十二条 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脱岗 2 小时以内视为事假,2 小时以上视为旷 工。
员工未经批准而未到岗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岗上班,均视为旷工。
在一 个考勤月内,连续旷工 2 日或累计旷工 3 日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予以开除。
第十三条 报送考勤结果有欺瞒现象的, 第一次违规, 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次违规, 给予记过处分, 直接责任人乐捐 300 元/人次, 部门负责人乐捐 300 元/人次; 第三次违规, 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开除。
第四章 休假管理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 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 节(一天) ;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
女员工可以享有三 月八 日的半天假期。
第十五条 年假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总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为 15 天/年;部门正职、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为 12 天 /年; 不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总经理助理、室(副)主任为 10 天/年;总公司一般员工 为 7 天 (三)分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为 10 天/年;分公司以下机构一般员工为 5 天/年。
(四)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每满 1 年,相应增加 1 天,最多不超过 15 天。
(五)年假可分段使用,也可连续使用,也可用于抵扣病假、事假。
年假不含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
(六)年假须在一年内休完。
确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签报) ,经 相应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可顺延 3 个月,否则视为自动作废。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十六条 病假 (一) 病假以小时为单位, 不足 1 小时, 按 1 小时计算, 病假包含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二)员工请病假必须提前申请,超过 2 日的,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的病假证明,无病假 证明的或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三)超过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四)病假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事假 事假以小时为单位,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事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十八条 婚假 (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享受 3 天婚假。
(三)属晚婚者(男满 25 岁,女满 23 岁) ,可享受 10 天婚假。
(四)原则上婚假须在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以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为依据) ;如因工作 需要并经领导批准,可以在 1 年内分 2 到 3 次休完。
(五)休婚假须提前一周携带结婚证提出请假申请,之后按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产假 (一) 员工休产假需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须提供: 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可以后补) 。
(二)女员工生产,可享受 98 天产假(2012.4.28 开始施行) ,其中产前 15 天。
难产、 剖腹产的凭医院诊断证明可增加产假 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 15 天。
晚 育的可增加产假 30 天。
(三)产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按事假处理,当地另有规定的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四)有生育指标的,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凭医院诊断证明给予 14 天产假;超过 4 个月的,凭医院诊断证明,给予 42 天产假。
(五)女员工怀孕期间,享受每月 1 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哺乳 1 周岁以内的婴儿,女员工享受每天 1 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可以分两次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七)妻子生育,男员工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产、流产,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条 丧假 (一)丧假包含公休日、不包括节假日。
(二)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给予员工 3 天丧假。
(三)员工的兄弟姐妹、配偶父母死亡,给予员工 1 天丧假。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在经过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期间的待遇按国家 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试福利假 总公司产品精算部等精算人员参加精算考试,经过总精算师同意,公司给予带薪假期, 具体参见附件 7。
第二十三条 地区特别假日 分支机构休地区特别假日需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探亲假 (一)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 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员工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待遇,二者不能重复使用。
2、员工可以享受每年最多不超过连续 5 天的带薪探亲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
总、分公司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见附件。
3、因公司委派被调动至外地的异地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另行规定,不适用上述探亲假 的 规定。
(二)异地员工探亲假 异地员工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初次入职地与现工作地不在同一省、直辖市的; 2、现工作地与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不同属一省、直辖市的。
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异地员工每年除按公司规定享有正常的休假外,还可按以下规 定享有探亲假: 1、探亲假适用于所有异地工作的正式员工探望直系亲属(只限于父母、配偶、子女) 。
2、异地工作员工的探亲假为 5 天;探亲假须在当年一次性休完。
3、除上述规定的年探亲假外,异地工作员工均可享受每三个月一次不占用工作日的探 亲假, 由实际工作机构给予路费报销。
本季度未享受季度探亲假的, 不可延续或累加至下月, 年探亲假与季度探亲假不可在同一个月内重复使用。
4、异地工作员工实际工作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按标准审查休假时间、次数及路 费报销等情况,做好登记备案,总公司人力将定期抽查,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营私舞弊人 员将严肃处理。
5、异地工作员工申请探亲假须提前填写《员工探亲假申请表》 ,并请实际工作机构直接 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签批备案,此申请表一式两联,作为报销探亲路费的依据。
第五章 延时工作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希望员工在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主张员工延时工 作。
但确因工作需要而公司安排员工延时工作或值班的,员工不得推诿。
第二十六条 工作日延时工作起止时间以考勤系统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 每月累计延时工作上限为 36 小时。
第二十八条 延时工作申请流程: 原则上员工延时工作应提前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 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延时工作完成后一周之内应报备人力资源部确认,否则公司不予 承认。
第二十九条 未提前获得批准延时工作的员工,公司不予认可其延时工作记录。
第三十条 凡公司认可的延时工作,由员工在延时工作发生本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不允 许 跨年调休)适时予以申请调休(按休假流程执行) 。
第三十一条 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员工,不适用于延时工作的情况。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实施制度措施范文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 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 4 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 并填报 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 个工作日奖励 40 元,2 个工作日奖励 100 元,三个工作日奖励 150 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 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 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 ,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 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 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 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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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1 天(含)以内 人 3 天以内 员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含)以上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4 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 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 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应当提前 5 个工 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 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 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 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
◎病假前 2 日为带薪假期,超 2 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 个工作日以上,3 个工 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 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 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 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
◎若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2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 3 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 10 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 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 3 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 1 年以内的员工不 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 可申请 3 个工作日丧假。
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 享受 3 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 ,每年可以享受 5 个工作日的 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 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
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 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 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90 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 2 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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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 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 10 分钟 小于 30 分钟做警告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小于 60 分钟的扣款 10 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 0.5 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 1 个工作日扣除 2 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扣发 15 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 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实施制度措施范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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