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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对国有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实施监督的行为。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 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 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 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计报告。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 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 核。
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 要按规定程序 办理。
第六条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 排使用。
第七条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 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1-
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
各项支出要按 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第九条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 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条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和扩大范围。
第十一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 府采购; 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 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 门批准。
第十二条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 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 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三条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 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 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国 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第一条 目的作用 本规定主要是用于规范医院财务收支管理的审批程序和结算手续、 方法。
并对有关票 据管理、问题账款、呆账处理作了明确规定,使医院在财务收支工作中明确各方面人 员的责任, 进而促进医院在经济活动中的监控力度, 确保财务收支管理的合法性与合 理性。
第二条 管理职责 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发挥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作用, 避免 工作失误,确保医院资产不受侵害。
第三条 财务支出审批规定 1. 日常性开支。
在既要满足日常的正常需要,又要库存合理的前提下,采购部根据 签订的购货合同和院班子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 用品备件等急需用物资。
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采 购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 差旅费的开支。
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外地开会、采购、学习参观的,根据医院 差旅开支的有关规定,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将费用凭据办理报销,首先经分管副院 长审批,最后报第一院长审批。
3. 非日常性开支。
要严格控制非日常性开支。
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等物品 的购置,原则上由后勤保障统一购置和管理,特殊情况需科室自购的应经主管院 长同意方能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
4. 车辆保险费、合同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费、广告费、环境污染费等费用的支付, 报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数额大小均报第一院长审批。
5.劳动工资的支付。
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期发放职工的工资。
各科室上报的`考 勤表,经人事审核无误,分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6、 电话费等费用支付,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核,后经第一院长签字批准方可报 销。
5. 招待费的开支。
业务招待费要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签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因 工作需要招待的,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事前向有关领导请求批准后方可招待 (特殊情况除外) ,并在一周内凭据由院长、分管副审批后方可报销。
6、固定资产购置 (1) 机器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任何单位都无权自行购置。
各科室确需加 的机械设备、车辆由其提出申请,报设备主管科室,设备主管科室根据医院的 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形成书面报告批准。
由 采购实施购置。
设备主管科室的主任和分管副院长共同签字后报第一院长批准 后方可报销。
(2) 基本建设的开支, 分管基建的院长根据医院班子办公会研究批准的建设项目组 织实施(编制预算方案、制定图纸、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 支付工程款。
付款时,如基建需要,提出申请,分管副院同意后,报第一院长 批准。
工程竣工后,财务根据决算书和合同,留足尾款,经分管副院审查后, 报第一院批准,方可核销转资。
7、 非正常开支。
例如职工特别贡献奖,发明奖,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非正常 损失等开支,由科室主任,分管副院签字,报第一院长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预付货款。
购买货物原则上不实行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预付 货款的,由经办科室提出申请,分管副院签字同意,第一院长批复后财务部门才 能给予办理付款。
第五条 应付款的支付。
对于应付款项经办科室应提前提出申请,列入本月收支计划,支 付时由分管副院签字、第一院长批准。
第六条 资金支付 1. 凡支付现金的所有原始单据, 均须有领款人或代领款人签字, 代领款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否则不能支付现金。
2. 本医院人员(特别是财务科人员)不能为任何外单位代领现金。
3. 按规定用现金支付备用金额或预付款时,应注意用途,还款日期或结算日期。
4. 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货款、费用,由经办人写出汇款申请,正、副院长批复后由出 纳人员、 ,办理汇款手续。
5. 对暂时不能支付的款项, 在受理客户原始单据后由出纳人员填写欠款凭据, 注明进货日, 原始单据号,原始单据金额及支付款记录等,并由正、副院长批复后,由财务走往来挂 账。
6. 对货款的转账支付,应按进货时间先后,由客户填写汇款申请,现金出纳员、正、副院 长批复后方可办理结算。
7. 工程和设备款的结算,由客户写出申请,分管基建主管和设备主管签署意见,财务部审 批,其款项的支付,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第一院长签字,在建工程的结算 须由上级审 计部门审计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七条 应收账款及票据管理规定 1. 从发生应收在院病人欠费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总值班人员负责追踪到底,财务部 门负责提供患者欠费资料,主治医生配通告欠费本人一起督促加强催收。
2. 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 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 注意查明支票有效之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 全。
(4) 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愈少表示该银行往来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向直接向银行查 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
(5) 注意所收支票账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 明或请财务协办) 。
(6) 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7) 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盖章印鉴。
(8) 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
(9) 注意转账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个月内有效,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
(10) 尽量利用机会透过 A 客户注意 B 客户的支票信用。
3. 本医院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 6 日内予以处理。
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 目的作用 本规定主要是用于规范医院财务收支管理的审批程序和结算手续、 方法。
并对有关票 据管理、问题账款、呆账处理作了明确规定,使医院在财务收支工作中明确各方面人 员的责任, 进而促进医院在经济活动中的监控力度, 确保财务收支管理的合法性与合 理性。
第二条 管理职责 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发挥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作用, 避免 工作失误,确保医院资产不受侵害。
第三条 财务支出审批规定 1. 日常性开支。
在既要满足日常的正常需要,又要库存合理的前提下,采购部根据 签订的购货合同和院班子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 用品备件等急需用物资。
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采 购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 差旅费的开支。
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外地开会、采购、学习参观的,根据医院 差旅开支的有关规定,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将费用凭据办理报销,首先经分管副院 长审批,最后报第一院长审批。
3. 非日常性开支。
要严格控制非日常性开支。
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等物品 的购置,原则上由后勤保障统一购置和管理,特殊情况需科室自购的应经主管院 长同意方能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
4. 车辆保险费、合同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费、广告费、环境污染费等费用的支付, 报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数额大小均报第一院长审批。
5.劳动工资的支付。
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期发放职工的工资。
各科室上报的考 勤表,经人事审核无误,分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6、 电话费等费用支付,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核,后经第一院长签字批准方可报 销。
5. 招待费的开支。
业务招待费要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签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因 工作需要招待的,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事前向有关领导请求批准后方可招待 (特殊情况除外) ,并在一周内凭据由院长、分管副审批后方可报销。
6、固定资产购置 (1) 机器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任何单位都无权自行购置。
各科室确需加 的机械设备、车辆由其提出申请,报设备主管科室,设备主管科室根据医院的' 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形成书面报告批准。
由 采购实施购置。
设备主管科室的主任和分管副院长共同签字后报第一院长批准 后方可报销。
(2) 基本建设的开支, 分管基建的院长根据医院班子办公会研究批准的建设项目组 织实施(编制预算方案、制定图纸、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 支付工程款。
付款时,如基建需要,提出申请,分管副院同意后,报第一院长 批准。
工程竣工后,财务根据决算书和合同,留足尾款,经分管副院审查后, 报第一院批准,方可核销转资。
7、 非正常开支。
例如职工特别贡献奖,发明奖,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非正常 损失等开支,由科室主任,分管副院签字,报第一院长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预付货款。
购买货物原则上不实行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预付 货款的,由经办科室提出申请,分管副院签字同意,第一院长批复后财务部门才 能给予办理付款。
第五条 应付款的支付。
对于应付款项经办科室应提前提出申请,列入本月收支计划,支 付时由分管副院签字、第一院长批准。
第六条 资金支付 1. 凡支付现金的所有原始单据, 均须有领款人或代领款人签字, 代领款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否则不能支付现金。
2. 本医院人员(特别是财务科人员)不能为任何外单位代领现金。
3. 按规定用现金支付备用金额或预付款时,应注意用途,还款日期或结算日期。
4. 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货款、费用,由经办人写出汇款申请,正、副院长批复后由出 纳人员、 ,办理汇款手续。
5. 对暂时不能支付的款项, 在受理客户原始单据后由出纳人员填写欠款凭据, 注明进货日, 原始单据号,原始单据金额及支付款记录等,并由正、副院长批复后,由财务走往来挂 账。
6. 对货款的转账支付,应按进货时间先后,由客户填写汇款申请,现金出纳员、正、副院 长批复后方可办理结算。
7. 工程和设备款的结算,由客户写出申请,分管基建主管和设备主管签署意见,财务部审 批,其款项的支付,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第一院长签字,在建工程的结算 须由上级审 计部门审计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七条 应收账款及票据管理规定 1. 从发生应收在院病人欠费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总值班人员负责追踪到底,财务部 门负责提供患者欠费资料,主治医生配通告欠费本人一起督促加强催收。
2. 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 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 注意查明支票有效之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 全。
(4) 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愈少表示该银行往来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向直接向银行查 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
(5) 注意所收支票账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 明或请财务协办) 。
(6) 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7) 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盖章印鉴。
(8) 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
(9) 注意转账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个月内有效,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
(10) 尽量利用机会透过 A 客户注意 B 客户的支票信用。
3. 本医院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 6 日内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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