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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1 16:18: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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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学校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校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行为直接影响幼儿园的教学及其他教学辅助活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校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行为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及其他教学辅助活动,为了规范和加强校产管理,维护校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我园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校产管理的规范秩序和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减少校产的消耗,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益和寿命,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五、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六、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七、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八、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室、各班保教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书,使各室、各班保教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九、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十、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室、各班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十一、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室、各班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十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费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费县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4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幼儿园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幼儿园各功能室,由幼儿园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黑板、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幼儿园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园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5

  幼儿园资产物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6

  为切实保护我园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教职员工须遵照执行。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务室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与保育员共同负责保管。

  一、采购制度

  1、幼儿园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后勤事务人员办理。

  2、各部门请购物品须提前填写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4、购物必须两人以上,采购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收据,并要有经手人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然后由院长签名后到财务室报销。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后勤事务人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要有计划购物物品,不浪费,不积压,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幼儿园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幼儿园财产的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5、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领用物品必须登记签名,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6、由于财产保管人还兼有其他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二、四下午集中领物。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单要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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