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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提高公民的卫生意识,应制定规范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检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及所管理的仓库、档案室、展室、会议室室内卫生,办公楼内外卫生责任区。
第三条 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
1、地面、窗台经常保持无尘土、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门窗洁净。
2、办公桌椅、文件柜放置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柜顶不堆积报刊杂物,经常保持清洁。
3、灯具、电器经常保持干净无尘。
4、衣架、脸盆、痰盂、毛巾等用品经常保持清洁。
5、室内墙壁除允许张贴或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人员日志板外(要求整齐定位、书写美观、设置规范),不准乱贴乱挂。
6、室内禁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保持整齐清洁。
(二)责任区卫生
1、楼厅、楼道整洁,楼道窗洁净,不堆积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
2、卫生间要经常保持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
3、院内无堆积垃圾和杂物。
4、非停放车辆场地,不允许车辆停放。
第四条 检查评比
(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对楼内及大院环境卫生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
(二)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派一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卫生情况进行评议,公布结果。
(三)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不合格单位整改。
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篇2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完善检查评比制度,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镇党委、镇政府积极开展了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凭祥的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镇政府的要求,以优化环境为抓手,强化管理,狠抓效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生活和谐”的凭祥镇。
二、考评内容
1、对居民的评比
对村民的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居民房前屋后水沟、鱼(水)塘、水井、下水道、小溪流等水面无垃圾、杂草,水沟、鱼塘等清淤得到治理,排水无堵塞,水体无黑臭且透明度提高,四周无垃圾,无积压暴露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以及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等进行评比,最终结果根据我镇所拟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2、对红木加工厂的评比
对于厂房区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厂房前后堆料、柴草、车辆等交通工具摆放整齐,厂房前后无粪堆及其它杂物等, 无积存垃圾现象,不影响观瞻;厂房周围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定期开展灭鼠活动,方法科学,无使用违禁杀鼠药现象;厂房顶无明显枯枝、落叶、杂草堆积,厂房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筒内,以便统一回收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考评方式
凭祥镇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按照月考核的方式进行。
1、由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保洁员和巡查员不定期对南山村二山街居民及红木加工厂的环境卫生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
2、考核实行满分40分制。最后评分结果村民代表占30%,村“两委”干部占30%,保洁员占30%,巡查员占10%。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36分(含)以上为优秀;24分为达标;24分以下为不达标。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每月考核验收中予以加减分:
(1)在重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的每次加2分。
(2)对领导检查指出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3)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且未按要求整改达标的,每次扣2分。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居民和企业,凭祥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清洁卫生户”光荣牌,连续得到光荣牌达 次的户,将得到 。
2、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落后的.居民和企业,凭祥镇政府给予处罚。
(1)对每月考核为不达标且排名末位的给予处罚。对排名末位的居民或加工厂通报批评。
(2)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加工厂,采取“不允许在本屯开设加工厂”的处罚。
3、日常检查考核及阶段性考核的结果,以《考核情况通报》的形式,分别报送镇主要领导,并向各村屯做出通报。
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篇3
为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美化、净化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评比时间
每月28日左右对全村每家每户室内外卫生以及卫生包干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检查评比方法
1、由村卫生检查组按检查评比细则,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予以公布。
2、以卫生包干责任区为单位,公共卫生情况分好、中、差三档,农户的室内外卫生情况分卫生清洁户、合格户、不合格户三档,检查评比结果与村保洁员工资挂钩。
3、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清洁户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评为包合格户的农户,发放整改通知后,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农户、连续二次卫生检查评比不合格的`农户、全年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农户,年终取消文明户评比资格。
三、检查评比细则
1、公共卫生要求道路宽敞整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无堆积物;其它公共场所要求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2、室内外卫生:
A、房前握后地面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无乱堆放物品;
B、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家具无污迹;
C、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清新;
D、房前屋后、室内外墙面无蜘蛛网;
E、使用卫生厕所;
F、无使用露天粪缸;
G、房前屋后布置绿化,环境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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