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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体输血管理制度_自体输血管理制度条例

时间:2022-04-06 01:17:5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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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体输血管理制度_自体输血管理制度条例

  自体输血可以避免血源传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对一时无法获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的血源。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自体输血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自体输血管理制度_自体输血管理制度条例

  自体输血管理制度篇1

  1. 定义:

  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采集患者全血或/和血液成分并作相应保存,在其治疗时再回输保存的血液。应用最广泛的是择期手术前采集患者的自身血液,预存于输血部门,待手术时还输患者。

  2. 优点:

  2.1 避免艾滋病毒、肝炎病毒和其它血源性致病源交*感染的危险。

  2.2 无抗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或蛋白抗原产生的同种异体免疫作用所致的溶血、发热、过敏反应及移植物抗宿主病,也无异体输血配型失误造成不幸事故的危险。

  2.3 减少癌症患者输异体血引起的免疫抑制导致手术后肿瘤早期复发。

  2.4 避免了异体血液对受血者免疫功能的抑制,降低围手术期感染的发生率。

  2.5 术前实施的多次采血,能刺激骨髓造血干细胞分化,增加红细胞的生成,使患者手术后造血比手术前快。

  2.6 不需要输同种异体血或减少同种异体血的用量,并免去交*配血和减少输血前多项检测试验,节约患者的输血费用。

  2.7 稀释自身输血可降低患者的血液粘稠度并改善微循环,可以取得对组织的最佳送氧效果。

  3. 适应症:

  3.1 健康人希望预存自身血液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3.2 预计术中出血600~2000ml以上,需要输血的择期手术者。

  3.3 稀有血型

  3.4 避免生孩子时输异体血的孕妇。

  3.5 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病史者。

  3.6 有不规则抗体或曾经配血困难者

  3.7 因输血产生同种免疫抗体的患者和准备进行骨髓移植的患者。

  3.8 骨髓移植的供体在供髓前预存自身血液,于抽取骨髓时回输。

  3.9 边远地区供血困难或经济困难,但手术需输血者。

  3.10 肿瘤或恶性白血病患者在化疗或放疗后的缓解期预存自身血液成分,再次化疗或放疗时回输。多用于择期手术估计出血量较大的患者。

  4. 禁忌症:

  4.1 有细菌感染或正在使用抗生素者。

  4.2 不能耐受放血的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症、新近的心肌梗塞症、不稳定的心绞痛、严重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4.3 有献血史并在献血后发生迟发性昏厥者。

  4.4 有活动性癫痫病史者。

  4.5 有遗传缺陷造成红细胞膜异常、血红蛋白异常的'患者。

  4.6 贫血、出血或血压偏低者。

  4.7 肝、肾功能不良者。

  5. 采血标准、方法:

  5.1 采血次数

  5.1.1 采血方案应由输血科的医技人员与患者的主管医生共同根据术前时间的长短、术中预计失血的量的多少来商定。一般为每周或隔周采血一次,每次采血1~2个单位.

  5.1.2 因为蛋白质的合成与动员、血容量恢复到正常水平需要72小时,故采血可持续到术前3天,两次采血时间不应少于3天。只要血红蛋白维持在110g/L左右就允许继续采血。

  5.2 贮存血量

  根据预计手术出血量的多少而定

  5.2.1. 心血管外科需备1~5单位;

  5.2.2. 妇产科需备2~4单位;

  5.2.3. 骨外科需备2~6单位;

  5.2.4. 普外科需备2~4单位;

  5.2.5. 其它外科需备1~3单位。

  5.2.6. 另外可根据个人体重的轻重酌情增减。

  5.3 采血方法

  5.3.1 只要患者采血前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0.34,就能采血。

  5.3.2 对体重轻或儿童采血量不宜过多,通常不超过血容量的10%~15%,如手术大且复杂,要求术前提供较多的自身血液时,可以通过“跳蛙式”采血方法进行采血,而手术不复杂,需要的自身贮血不多时,则不必进行跳蛙采血。现在由于有将保存红细胞长达35天的保养液,故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完成采血。

  5.4 贮存方法

  5.4.1. 血液通常贮存在1~6℃冷藏箱中,全血收集在CPDA保存液中可贮存35天。

  5.4.2. 对分离出血浆的红细胞中加入添加剂能贮存35天。

  5.4.3. 若距手术时间超过贮存液的期限,以及需要贮存血浆中不稳定的凝血因子,则应在采血6~8小时内分离出红细胞和新鲜血浆,二者分开保存。分离出来的新鲜血浆贮存在—20℃冰箱内速冻冻成块,有效期为一年;红细胞贮存在—80~—85低温冰箱内,用低浓度甘油快速冷冻法冷冻红细胞,可以贮存几月~几年。

  5.4.4 也可以使用血细胞分离机采集红细胞、血小板、和血浆,并分别在4℃、血小板保存箱及-20℃条件下贮存。

  6. 不良反应

  6.1 采血时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在采血过程中可能出现血管迷走神经反应。发生反应最多的是高龄、年幼、体重轻和女患者。这些反应是由于紧张所致,可以通过分散患者注意力,将患者置于头低仰卧位或芳香氨酯类吸入治疗,也可以给患者喝温糖水,严重者给予补液治疗,经对症治疗一般可很快恢复。

  6.2 回输时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6.2.1 溶血反应 多见于回输已解冻的冰冻红细胞,可能是因为解冻时脱甘油不彻底所致。溶血反应表现为:在静脉输血部位有疼痛,伴发热、寒战、腰背痛、低血压、恶心、呼吸困难、焦虑、少尿或无尿、血红蛋白尿等。一旦发现,必须马上停止输血,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6.2.2 循环系统超负荷 如果自身血回输时,患者收缩压升高6.6kPa或以上,并突然出现呼吸困难、紫绀、咳嗽、咯粉色泡沫痰等,应考虑为输血导致患者血容量负荷过重。一旦出现,非常危险,应给予吸氧、利尿与停止输液。

  6.2.3 其它 虽然自身输血不存在同种免疫输血反应,但细菌污染血袋导致菌血症的危险仍然存在。一旦怀疑有污染血所致的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

  自体输血管理制度篇2

  自体输血可以避免血源传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对一时无法获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的血源。为进一步规范自体输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自体输血的申请

  (一)自体输血应由患者主治医师在取得患者的同意下,向输血科提出申请。

  (二)输血科医师在确认患者的情况符合自体输血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三)自体输血除交叉配血外,其它操作及标准应严格按照异体输血标准进行。

  第二条 自体输血的方法

  包括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及回收式自体输血。

  (一)贮存式自体输血:术前一定时间采集患者自体的血液进行保存,在手术期间输用。

  1、患者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O.33),行择期手术,患者签字同意,都适合贮存式自体输血。

  2、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手术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

  3、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体血容量的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 天。

  4、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有条件的可应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5、血红蛋白<110g/L的患者及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不能采集自体血。

  6、对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二)急性等容血液稀释:一般在麻醉后、手术主要出血步骤开始前,抽取患者一定量自体血在室温下保存备用,同时输入胶体液或等渗晶体液补充血容量,使血液适度稀释,降低红细胞压积,使手术出血时血液的有形成份丢失减少, 然后根据术中失血及患者情况将自体血回输给患者。

  l、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llOg/L(红细胞压积≥O.33),估计术中有大量失血,可以考虑进行急性等容血液稀释。

  2、手术需要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灌流时,也可采用。

  3、血液稀释程度,一般使红细胞压积不低于O.25。

  4、术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红细胞压积和尿量的变化,必要时应监测中心静脉压。

  5、下列患者不宜进行血液稀释:血红蛋白<100g/L,低蛋白血症,凝血机能障碍,静脉输液通路不畅及不具备监护条件的。

  (三)回收式自体输血:血液回收是指用血液回收装置,将患者体腔积血、手术中失血及术后引流血液进行回收、抗凝、滤过、洗涤等处理,然后回输给患者。血液回收必须采用合格的设备,回收处理的血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体外循环后的'机器余血应尽可能回输给患者。

  1、自体贮血的采血量应根据患者耐受性及手术需要综合考虑。有些行自体贮血的患者术前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贫血,术中应予重视。

  2、以下情况为回收血禁忌证:血液流出血管外超过6小时;怀疑流出的血液被细菌、粪便、羊水或消毒液污染;怀疑流出的血液含有癌细胞;流出的血液严重溶血。

  第三条 采血环境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采血间隔:采血间隔应由输血科医师同患者的主治医师视病情而确定。

  第四条 自身血液的保存

  (一)自体输血采集的血液要有专用储血冰箱保存,设立专门的自身储血空间。

  (二)自身储血血袋有明确详细标记,醒目的标签,明确自体输血特殊标记。

  (三)自身血液贮存冰箱温度及细菌标准应符合储血冰箱标准。

  第五条 血液的回输

  (一)血液回输前,首先检查血液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以及保存日期,严防过期失效血输入患者体内。

  (二)血液回输时,要严密观察患者,如一旦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明原因,对症处理。

  (三)未输完又不适合转让他人使用的血液,要以妥善的方式处理掉,并有医疗文字记录。

  第六条 自体输血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一)手术前采血可能使患者血容量减少,出现贫血症状。

  (二)手术前采血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晕针。

  (三)采血时,保养液与血液未充分混合,出现血液斑块,影响回输血量或血液报废。

  (四)血液在保存中可能出现溶血或污染,导致血液报废。

  (五)手术推迟或取消导致血液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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