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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为规范小学的财务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3.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5.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7.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8. 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9. 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0.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给予奖励。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予以惩处。
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2
1、严格财经管理,做到财务,现金分开管理,即总务管行政账、维修账;勤工俭学帐,出纳管现金,负责学校一切经费收缴。
2、加强现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总务与出纳结账后,总务手中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伍佰元。预支一次不得超过壹仟元,如需超过要有校长签字方可执行。否则,发生了后续事情,追究出纳责任。
3、出纳手中现金限额留存,一般不超过壹仟元,要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发生意外。否则,自负其责。
4、建立健全发票审批制度,凡学校各项开支,发票一律要有经手人、证明人、批示人(校长或联村议教会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员负责赔偿损失。
5、非勤工俭学项目开支,除总务亲自经手外的票据一律要在出纳手中办理报销手续(出纳要注意报销的手续要齐全)。而后由总务、出纳双方理顺有关财经手续。
6、及时做账、对账,搞好日清月结。总务、出纳要坚持每月对账一次,做到账金相符,账表相符。
7、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教学需要上。
8、严禁贪污挪用,特殊情况需要借用,须经校长签字方可。借支超过叁佰元,须经乡教育办领导批准才可。
9、实行校务公开,按上级要求一期两(即期中、期末)次,坚持期末教师代表审查学校账目,签署审查意见,并在教职工会上公开全期收支情况。
10、门窗、玻璃、课桌椅及其他借用校产,责任到班到人,由班主任或借用者负责保管好,谁损坏,谁负责修理好,否则每次视其情节酌情赔偿(由校委会决定)。
11、全体师生应该爱护好学校所有花草树木,损坏一次酌情赔偿(至少5元/次)。
12、全体教职工严禁使用除日常电器类的其他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贵在自觉,若发现有违者则罚10元/次。
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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