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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效率,提升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别
1、局党委会;2、局长办公会;3、局务会;4、民主生活会;5、基层业务工作会;6、全局干部职工会;7、全县教育工作会。
二、开会原则
1、要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
2、能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的工作任务,一般不组织召开会议。
3、各股室站办需要召开会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重要会议须报局长同意)。须提前1-3天报告办公室,便于会场安排,办公室针对会议参加对象和会议内容同一时段内能统筹整合的,应尽量合并,集中进行传达布置。办公室以月和学期为单位,统计各股室所召开的会议次数,并报告局长。
4、可小范围布置的工作,不召集大会进行布置。
5、节约会议成本,尽量减少发放会议资料,与会人员须做好会议笔记。
三、会议筹备
1、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全局干部职工会由局主要领导召集主持,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可根据需要由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
2、基层业务工作会一般由副局长或股室负责人主持,相关股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全县教育工作会成立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由筹备组负责各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四、会议纪律
1、基层业务工作会由主办股室站办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
2、全局干部职工会和全县教育工作会由教育督导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考勤情况须及时向局长报告。
3、会议规定的参加对象因故不能与会,应事前向主持人请假,凡有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需要请假的.须报告局长同意。不得无故缺席,不得随意出入会场。
4、与会人员针对会议过程中所提出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应积极发表意见,凡经会议做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5、会议研究的问题和议事情况不需向外泄露的不允许向外泄露。尤其是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及讨论发言情况必须高度保密,要恪守组织原则,确保会议能畅所欲言,永葆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
6、凡是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学习,必须按上级要求和局领导的统一安排准时参加,需汇报的及时汇报。因事不宜参加会议的和特殊情况需要改派他人参加会议的,须事前向上级领导请假或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示。
7、与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8、会议过程中,手机必须关机或保持振动、静音状态,一般不要走出会场接听电话。
9、教育局召开的所有会议一般不安排会议餐或发放会议补助。特殊情况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和局长同意。
10、本制度从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篇3
一、会议类型和内容
(一)市纪委监察局办公会议
市纪委监察局办公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正副书记、常委、副局长、各室主要负责人。其主要内容:
1、各室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安排。
2、各室提出需要讨论解决的重要事项。
3、布置本机关近期的主要工作。
4、议定各室提出的重要事项。
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综合和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
市监察局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局长、副局长、综合室主任参加,由局长请托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并确定议题,需要时可扩大到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项决定的意见,必须报请市纪委常委会同意后付诸实施,报送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方案、报告等,须由书记阅示后才能报送。其主要内容:
1、根据市纪委常委会要求,讨论研究以市监察局名义请示、汇报的事项和拟发的文件、材料。
2、讨论研究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3、讨论研究以市监察局名义报送市人大、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项。
4、讨论研究违纪违规案件涉案人员的行政处分。
5、研究讨论需要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由监察综合室负责通知、记录、综合和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市纪委常委会议
市纪委党委会议负责处理市纪委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市监察局副局长、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调研宣教室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人员列席。其主要内容:
1、市纪委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指示的计划和部署,以及对执行情况的检查。
2、市纪委向市委、省纪委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向市纪委全会和市党代会的报告。
3、市委、省纪委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
4、市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总结,以及市纪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文件。
5、讨论、研究其他重要问题,通报其他重要事项。
常委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综合和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
常委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综合和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
市纪委书记办公会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由书记主持并确定会议议题,副书记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请有关常委列席,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会议内容:
1、讨论和研究有关方面的工作,作出部署。
2、听取重要问题的汇报,研究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
3、对一些重大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统一思想。
4、研究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
书记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综合和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会议的管理
1、各室需要提请常委会、书记会讨论的'事项,务必在每周末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报告的时间先后予以安排,并将安排时间提前通知到相关室。
2、凡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分管常委、副局长报请分管副书记(局长)或书记同意,必要时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3、会议文秘工作,由主管室负责。会议期间食宿安排,由办公室负责。一般情况下,市区内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4、除室内会议外,各室召开的各类会议,在征求分管常委、副局长同意的同时,还必须向办公室报告以下事项:会议名称、时间、议题、参加人员。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并报分管副书记(局长)审批后,方能召开。
5、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会中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文件、材料,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中途退席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所有与会者要遵守保密纪律,特别是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对外透露。违者要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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