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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规章制度_教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教室是教师和学生传播文化知识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集体主义、公共道德的重要课堂。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室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一)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
(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等。
(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不准乱接、乱拉照明线路。
(四)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五)安排给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认真做好“三包”(包课桌椅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照明、电教设备完好,包室内清洁卫生)。
(六)不安排固定班级上课的'教室(包括阶梯教室)为学校的流动教室,全系的流动教室由机电系办公室统一调配。
(七)固定使用的教室和指定有专门人员管理的流动教室由相应人员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要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和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室内外地面无杂物,门窗清洁,教室内桌椅排列整齐,课前黑板干净。
(八)各班、部门因举办报告会、讲座、补课等需要使用流动教室者,须提前向系办公室提出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以免造成混乱。
(九)所有教室禁止从事教学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十)若发现教室里各种设施有破损或遗失时,负责管理的班级学生应及时上报,对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教室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不做其它不文明行为。
(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穿背心、穿拖鞋。
(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不准乱接、乱拉照明线路。
(四)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五)安排给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各班级须履行相应包干手续,认真做好“三包”(包课桌椅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照明、电教设备完好,包室内清洁卫生),接受教室管理工作人员的检查。
(六)不安排固定班级上课的教室(包括阶梯教室)为学校的流动教室,全校的流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七)流动教室无论有课与否,一律规定每天早6:40到晚22:30为开放时间,不得锁门。教室内不上课时,白天作为全校无固定教室班级学生的自习场所;晚上,对预先指定有班级管理的教室由相关的班级使用,对阶梯教室等预先没有指定有班级管理的教室仍向所有学生开放。学期中间的节假日(含双休日)以及寒暑假期间教室的使用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八)公用阶梯教室及教学楼的'公用部分由后勤管理处行政科负责管理和安排清扫卫生;固定使用的教室和指定有专门班级管理的流动教室由相应班级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各系(部、中心)专用教学楼由使用的系(部、中心)负责管理并配合后勤管理处安排清扫卫生。要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和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室内外地面无杂物,门窗清洁,教室内桌椅排列整齐,课前黑板干净。
(九)各系、部门因举办报告会、讲座、补课等需要使用流动教室者,须提前向教务处提出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以免造成混乱。
(十)除节假日和双休日外,其它时间不允许在教室内组织文娱活动;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包括双休日,不许在教室内组织文娱活动。此项规定不包括全院统一组织的大型文娱活动。
(十一)若发现教室里各种设施有破损或遗失时,负责管理的班级学生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里电教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对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十二)各部门、班级需要临时借用流动教室里的桌椅、电教设备等设施时,应当请示后勤管理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后方可借用。
(十三)教员休息室专供教师课间休息或答疑辅导用,未经许可,任何班级或学生个人不得占用。
教室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为了完善教室的管理,使教室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备整齐,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教室是教师和学生传播文化知识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集体主义、公共道德和良好学风的重要课堂,每个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2、开学时学院总务处,将课室各种设备和设施移交教务处管理,总务处负责室内外卫生。
3、开学前总务处按各班上课人数配齐桌椅,维修好电器设备,保证照明、风扇、开关、窗帘等完好,运转正常。
4、大楼和课室翻新的油漆后,严禁乱贴、乱画,在墙壁上留有鞋印和手印,违者罚款。
5、课室内制有一块公告栏,请将课程表、座位表、通知单等贴在公告栏内,其余位置严禁张贴,违者罚款50元。
6、教室内的各种设备物品不得随意搬动,更不得搬(拆)回宿舍私用,违者将该物品价格的.三倍处于罚款,同时责令将原物品搬回原处。
7、对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实行预收财产押金的管理办法,学生两年期学生结束后,财产设备无损坏和缺,则如数退还押金,若有损坏和缺,按该物品的三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宿舍财产押金100元中一分为二,即宿舍、课室各50元)
8、教室内的桌椅、风扇、光管、调速器、电开关、门、窗、门锁、窗帘、黑板、讲台、公告栏属自然损耗物,如需修理则由班长填维修申请单送总务处,由总务处派人修理,属人为损坏,则按该物品价格的三倍处以罚款,班级能查到当事人,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查不到当事人,则在全班押金中按人均金额分推赔偿。
9、属无意损坏,当事人按原价负责赔偿,并视维修工程大小,时间长短收取5—30元维修费,找不到当事人,则按第八条人为损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