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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7 02:57: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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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志愿者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社会提供科普志愿服务,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郑州科技馆为郑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场所,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准则。

  第三条 郑州科技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 服务范围与形式

  第四条 科普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重大科普活动;

  (二)馆内日常科普活动。

  第五条 科普志愿者服务形式

  (一)组织、引导观众参观;

  (二)展厅演示及讲解;

  (三)表演剧的演出;

  (四)展厅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馆组织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二)就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可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从事科普志愿服务的交通、误餐补助,标准由本馆定。

  第七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承诺,科普志愿者服务为义务性质;

  (二)科普志愿服务至少为5次/年,根据本馆活动安排定;

  (三)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的安排积极参加科普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馆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 申请与注销

  第八条 科普志愿者的申请以自愿为原则。

  第九条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公民,热心科普事业,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可填写《郑州科技馆科普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

  第十条 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即可成为本馆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条 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须向本馆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本馆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第十三条 本馆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的机制。

  第十四条 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穿戴志愿者统一服装,服装由我馆提供。

  第十五条 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要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由馆内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本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 年底进行考核,以20%的比例选出年度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 本馆对不履行志愿服务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馆可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郑州科技馆展教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达到既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又促进学生成长的目标,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或每学期,图书馆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可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应聘。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审批,图书馆筛选。

  3.图书馆成立馆长、部主任、专任老师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凡经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筛选审查合格者,需先试用(试用期为2周),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图书馆网上公布,并报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申请参加志愿活动。

  4.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即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图管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岗前培训

  1.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安排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共同负责;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负责。

  3.培训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设置。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等,还包括书库形象维护、其他临时性事务等。图书馆将根据各部门工作内容设置不同的勤工助学工作、志愿服务岗位。

  2.工作时间安排。图书馆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的'空余时间安排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勤工助学同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约5-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0-30小时。

  四、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图管会共同管理。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定期考核。

  2.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的学生以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统一由部主任安排学生到不同工作点上岗。工作点老师负责具体考核和考勤并签字,部主任审核并签字提交管理小组汇总。

  3.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将各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表交图书馆各部及各工作点老师。学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准时到岗。各工作点老师负责通知、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4.勤工助学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考勤表上签到。图书馆各工作点老师每天对当天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同学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汇总时间统计表,报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负责人。

  5.工作满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可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申请其他岗位,待图书馆统一调配并批准后,再参加培训方可上岗。

  五、工作纪律

  1.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其他勤工助学同学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求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批准,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次选向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请假,今后利用空余时间补班。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应着“图书馆志愿者”服上岗工作,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库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3)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勤工助学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学应主动帮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工作期间,在取得当班老师同意后,可适当休息;工作完成后,应完成当日值班工作内容记载,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4)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

  (5)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虚作假者。

  (7)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奖惩办法

  1.一个学期内,若无故缺席或早退,将适度扣除工酬;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图书馆其它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2.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教育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3.工作期间,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或有偷窃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每学年,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管理小组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协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表现,按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总人数20%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服务按学校规定奖励学分;每学期服务满20个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志愿服务,由图书馆择优推荐为校“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七、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工资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学学生需提供一卡通卡号,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勤工助学负责人,以便工资能按时准确发放。

  2.图书馆每月汇总一次学生的工时、工酬,造表、签名后,交校资助中心审核。暑假、寒假期间,图书馆一次性汇总整个假期的工时、工酬,不按月汇总。

  3.学校助学中心根据图书馆制作的工资表给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酬,发放工酬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15日之间;若学生没有收到勤工助学工资,请于15日后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到图书馆、学生资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确认、认领。

  本管理细则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负责解释,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志愿者工作,加强对学生志愿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三条 学生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四条 学生志愿服务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则。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第五条 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各院(系)组织开展和学生自行开展两类。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意愿,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展开,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培训和风险防控工作。

  第七条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具体包括开发志愿者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以及登录志愿服务记录积分,对学生志愿者个人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习培训,培训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对外进行联系、协作和交流;组织学生志愿者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 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开展体现本院(系)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包括各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建设,对各院(系)学生志愿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习培训,培训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对外进行联系、协作和交流;定期到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汇总学生志愿者注册信息,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志愿服务时长确认,汇总志愿者积分;配合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活动。

  第三章 注册

  第九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

  第十条 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备案,填写《学生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由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上交校青协.

  (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学生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二条 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学生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 激励和表彰

  第十三条 积分奖励制度

  (一)积分每年进行累计相加,获得相应星级志愿者称号,积分需由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方可有效。

  累计获得200积分,一星志愿者

  累计获得400积分,二星志愿者

  累计获得600积分,三星志愿者

  累计获得800积分,四星志愿者

  累计获得1000积分,五星志愿者

  (二)凡是星级志愿者,在有志愿服务需求时,可以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协调相关志愿服务集体或个人优先为其提供服务。

  一星级志愿者积分满日起可享受相应志愿服务一次

  二星级志愿者积分满日起可享受志愿服务二次

  三星级志愿者积分满日起可享受志愿服务三次

  四星级志愿者积分满日起可享受志愿服务四次

  五星级志愿者积分满日起可享受志愿服务五次

  (三)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志愿者可参评“校级优秀志愿者”,五星级以上(含五星级)志愿者可参评“最美志愿者”及校级以上志愿者相关荣誉。

  第十四条 积分获得办法

  (一)自愿参加并服从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认可积分管理办法的集体和个人,可以纳入学校青年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系统。

  (二)学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由负责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经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确认后,每1小时积2分。

  (三) 学生自行开展的志愿服务,由学生本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报学生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批,审核确认后,每1小时积2分。

  (四)积分可跨年累积。

  第十五条 积分认证

  学生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填写志愿者服务手册,并提交所在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按季度汇总,报送校青协进行认证、统计。

  第十六条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进行积分认证程序时,接受各级团组织的监管。学生在志愿服务认定记录中弄虚作假的,由校团委通报学生志愿者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学生志愿者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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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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