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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制度_纪律管理制度规定
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纪律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纪律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依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1、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在校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
2、不说粗话、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见到老师及来宾主动问好。言谈举止文明大方。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严禁无理取闹,滋事斗殴。不准向其它年级学生或其它村庄学生借钱,不准欺负女同学。
5、专心学习,勤奋读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防碍教学的活动。
6、不准旷课、迟到和早退。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者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7、尊重老师,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8、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地方涂抹刻画。不损坏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不在教室走廊、宿舍追逐打闹、踢球、打球。
10、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1、放学时,不能随意乱跑和乱挤,在教师的管理下按顺序离校。
12、严禁私自下河(水库)游泳。严禁攀越栏杆、围墙等危险建筑物。
13、严禁私自打开教学楼内的电表箱和消防箱,不得损坏楼道内的各种标志。
14、在校就餐时,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教师的`要求就餐。不得拥挤、乱窜。
15、其它方面不得违反《学生一日常规》所规定的内容。
二、处罚条例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学生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处分方式
1、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 3.、警告 4、记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
(二)处分相关规定:
1.无故旷课超过3天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5天的给予勒令退学;
2.攀爬校门、学校外围的围墙和栏杆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凡无理取闹、滋事斗殴者,一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
4.凡在学校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私自下河游泳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物,首先要包赔损失,还要给予记过处分。
6、顶撞教师,扰乱上课正常秩序者,给予记过处分。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8、每学期凡是受过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A级。
9、每学期凡是受过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B级和A级。
纪律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 职员进入公司应当穿着整洁大方、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要体现良好素养,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条: 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上岗证,上岗证应端正的佩戴在前胸;上岗证损坏或者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补办上岗证交工本费5元。
第四条: 上班时间必须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严禁看杂志、听音乐、抽烟、吃东西和处理私人事物,如因工作需要离开应向主管说 明去处。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谈与工作无关的闲话,生产线上的员工上班时间不准打接电话,不准会客。
第六条: 服从各级管理人员依权限进行的'指挥领导,不可推委,对于个人认为安排不合理的事项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在车间里与管理人员顶撞吵闹,影响他人工作,如有隐情可于下班之后越级反映;不得聚众闹事,组织罢工,违者予开除,领头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物,丢失或破坏照价陪偿;损毁、涂改或泄漏重大文件档案者,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并开除;偷盗公司财物者一律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将给予重罚,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公司不利的言辞,不得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受聘于其他人士和公司;
第十一条:不得接受客户、顾客、供应商或其它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员工应清楚自己在公司的职责,积极参加自己应该参加的各种会议、团体作业,以便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更好的工作。
纪律管理制度篇3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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