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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2-11-29 00:00:0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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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汇编

  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是为了消除隐患,增强防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汇编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材料员、分包方责任人(或委托人)、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各项安全设施设置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项目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防尘防毒、压力容器等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状态实施检查。由质安部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实施检查,安装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检查安装前的安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安装人员的持证上岗;安装验收后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安装验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签字手续。

  检查使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岗前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检查设施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实施状况。

  第八条: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因季节性气候特点引起台风、暴雨、暑天高温、严寒冬天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质安部会同生产部应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警报及时通报项目部,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质安部应会同生产部在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前后应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状况,防水、防盗、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重视对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每年安全月活动期间,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组织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安全治理进行检查、总结。

  第十条:安全评价。按照《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南海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意见、评价等级纳入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内容。

  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应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后。质安部按《标准》规定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各阶段安全评价在公司自评后报安监站作出安全评价核查。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开工前)审查表”,质安部作出审查意见报安监站核查。审查下列资料的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和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二)达标评价。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由质安部进行达标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安监站进行达标评价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层楼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

  (1)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评价一次;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层楼面进评价一次外,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毕后还应评价一次。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按照评价书要求填写。分别由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与施工竣工资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不论哪种形式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都要对标做检查记录和评分。对存在的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表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如公司级所下整改应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整改情况存入档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质安部应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种形式安全检查进行汇编总结,每半年在公司内部采取文件、会议形式通报一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信息,申请隐患整改销案。

  第十四条: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篇2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增强防范;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整体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措施。

  3、安全检查的依据:JGJ59—2011标准、国家相关法规、地方标准要求、公司技术标准、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各安全专项方案等。

  4、安全检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二种,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全数检查、并同现场观察、实地检测、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5、检查的重点: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人货两用梯、现场消防、围墙及临时设施等。

  6、检查类型: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各自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安全日志》,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

  (3)、阶段性检查:根据施工进度及施工各阶段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季节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

  (5)、专业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科室及专项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6)、经常性检查: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7、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及班后的'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8、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日常的安全巡查。

  9、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10、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所在,确定危险程度和整改时间。

  11、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字。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篇3

  1、检查时间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增加检查的密度。

  (2)施工班组做到每天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2、检查的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察标准》认真进行填写。脚手架搭设、三宝一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塔吊、井字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情况、生活设施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分别进行检查。

  (2)、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以及工地安全检察、事故分析会等安全生产活动的记录。

  (3)、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进行各自侧重的检查。

  4、定期的派专人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维修。

  5、检查脚手架是否按方案及规范等搭设安装。 3、检查的方法

  (1)、采取周查制、不定期制、巡查制、班组自查制、自我防护制等多种形式进行按全检查。

  (2)、周查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员、施工员等参加,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的由专职安全员组成,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及有关人员参加,对脚手架及井字架、塔吊等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专职安全员每天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巡回检查,发现有违章现象,要求立即整改,直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5、班组自查,每天各班组长在上岗前,首先检查所属施工部位安全设施的状况,三宝一器的使用情况,操作中查职工的安全意识,下班查安全用品的回收和整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可靠有效。

  6、职工自我检查所在的工作面有无隐患,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7、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轻重急缓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为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8、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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