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防护制度_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规定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应制定规范的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篇1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篇3
一、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
定义:本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包括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应该坚持采取必要的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1、暴露部分的处理
医务人员的完整或有破损的皮肤或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时,应该立即用肥皂和水充分清洗被溅到的部位;如果暴露的部位是粘膜(如果结膜、口腔),那么应该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所暴露之处。当医务人员被可能带有血液的器械扎伤或割伤后,应该及时挤压受伤的局部,鼓励出血,同时在流水下,用肥皂清洗伤口,然后在受伤的局部涂上消毒药水。
2、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院感科报告,以便尽早征求专家对该次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报告的要点包括:暴露的日期及时间;暴露发生的过程;暴露的严重程度;暴露源病人的情况;暴露的工作人员身体状况。
3、评估
处理职业暴露的专业人员通过上述信息,明确了暴露的种类、体液类型和暴露的体液量、暴露源的现状、暴露者的易感性,评估该次暴露造成暴露者发生传播危险性的大小,作出暴露者是否有必要采取预防性用药的决定,以及使用基本或强化暴露后预防性治疗方案(PEP),具体用哪些药。
4、实施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
一旦决定实施PEP,原则上越早开始预防效果越好,最好在暴露后1-2小时之内开始。
5、随访
不论暴露者个人有否进行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对暴露者进行定期血清学随访。
6、咨询和健康教育
不管暴露者是否需要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缓解其心理压力,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进一步播散。
二、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②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
③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④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⑤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⑥、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如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隔离衣、手套、鞋套等。
4、医护人员的分级防护
⑴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①、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②、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③、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⑵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观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⑶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务人员。
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三、实验室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
1、实验室安全性的认识:
⑴、对设备和实验室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⑵、检查安全标准操作规程,这些规程应适用于现有的条件,并与其它的规则和操作过程相一致。
⑶、不管是否有意外发生和新的危险出现,均要定期对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减少利器的使用
利器包括注射器、针头、刀片、玻璃制品、载玻片等,如果有可能最好不要在实验室使用这些利器,或使用替代品如塑料移液管。
3、培训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复训),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责任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安全。
4、个人保健
⑴很小的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的敷料覆盖。
⑵患有急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应进入医院生物安全P2级实验室。
⑶进入P2实验室者,要穿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如接触物传染性危险大,可戴两付手套以增加保护。
⑷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手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⑸在脱去隔离衣后、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
⑹应避免用可能已受到污染的手套触膜面部。
⑺在有危险化学品溅出或爆炸可能时,应配戴安全眼镜和面罩,如把样品管移出液氮时。
⑻严禁在HIV和相关实验室用嘴吸取液体。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喝、吸烟。
5、建立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⑴在处理紧急事件中要包括设备管理员、实验室主任、调查员、实验室工作人员、设备安全员。
⑵要依据实验室应用的生物材料种类通知警察、消防员和其他紧急事件处理者,以帮助他们制定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处理方案。
⑶实验室紧急处理要考虑到包括炸弹威胁、严重气候状况(飓风、洪水)、地震、停电及自然(或非自然)的灾害因素。
6、掌握有效的消毒方法
消毒通常被用作表面清洁或作为使用前做的安全工作。主要采用的消毒方法如下:
⑴化学消毒
① 次氯酸钠:如含氯消毒剂包括84消毒剂、优氯净等。
② 醇类:如乙醇
③ 醛类:如甲醛和戊二醛。
④ HIV实验室中常用的.消毒剂:
废弃缸:用10%(v/v)次氯酸钠(10 000ppm的氯)或者5%(v/V)Tegodor(甲醛和戊二醛混合物)。
生物安全柜操作表面/工作台/离心机/桶/盆:70%乙醇或者5%Tegodor。
溢出物:可采用含有效氯的水喷撒或使用10%次氯酸钠或10%Tegodor。
⑵熏蒸消毒:熏蒸消毒可用于消毒单一生物安全柜或整个实验室.
⑶高压蒸汽消毒
7、感染性样品的接收和发放
⑴潜在性感染材料的接收
①应该有合适的包装并有醒目的标记。
②应该送到合适的实验室,不能在收发地点和仓库等地点打开。
③未标记的包裹应作为潜在感染源处理。
④包裹必须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打开:在处理感染源方面受过训练的工作人员;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穿戴防护衣的工作人员;应用后可置消毒的容器中。
⑤泄漏的包裹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专家。
⑵潜在性感染材料的发放
①必须送到预定的接受站的地点,并清楚地标记为感染性的。
②必须放在密闭的管子中,管子放在生物危险罐中,罐里含有足够的吸水材料,以防泄露。
③每一包装的体积不得超过50ml。
⑤所有发放的第三类微生物病原体必须有记录。
8、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⑴紧急处理:
①小型事故:任何一种小的损伤,包括皮肤的破损或刺伤等都可能与传染性物质接触,必须用肥皂和水冲洗,如果可能尽量挤出损伤处的血液,使用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②皮肤污染部位用水和肥皂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例如70%乙醇或皮肤消毒剂(外科用药)。
③针刺和切割伤:怀疑皮肤有损伤或针刺时,建议尽可能挤压伤口,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④眼睛溅入液体:眼睛溅入液体,立即用水冲洗。必须迅速。避免揉擦眼睛。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
⑤衣物污染:尽快脱掉隔离衣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脱掉防护手套。洗手并更换隔离衣及手套;如果个人衣物被污染,应立即将污染处浸入消毒剂。
⑥重大事故是指严重损伤或暴露,应有主管领导和专家到场并提供指导。
⑦涉及污染物的重大损伤及泼溅
发生泼溅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易污染物质;如果怀疑有严重事故,应按较严重情况处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疏散人员,防止污染扩散;控制污染,并防止人员再进入;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四、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
1、充分利用各种防护器材:例如铅围裙、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2、控制原发射线:例如选择适当的曝光条件,缩小曝射病;透视前暗适应,间断透视缩减曝光时间等。
3、减少散射线:例如加强X线管消散措施,按标准设计机房,扩大散射线的分散面并削弱其强度。
4、一年一次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体检档案。
5、佩带防护计量仪,定期检测放射辐射剂量。
6、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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