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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及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强我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护我校的智力劳动成果不受他人的侵犯,防止我校无形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我校广大师生员工智力劳动的优势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贯例,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我校所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智力劳动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校名、校标、各种专用服务标记、商业秘密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东南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是我校管理和申办知识产权的专门部门,除负责各项知识产权的代理、登记、申报、法律状态的监控外,还对各项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转让进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
第二章权利的归属
第四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或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保护的,其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归学校所有。
第五条学校接受外单位的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的归属,按专利法和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对本校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须交东南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查办理,学校对以上办理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给予全额资助。对职务发明申请国外专利的项目,经学校同意并经学校与发明人签订协议后,可由学校资助专利申请的官费部分,代理费全部由项目发明人在课题经费中支付。
第七条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的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其作者为学校,著作权归学校享有。
第八条为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在职务作品中,主要利用本校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学校享有,学校给予作者奖励。其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学校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第九条东南大学的校名以及其缩写“东大”,包括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seu”均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擅自加注在某“单位”名称的前面。用于学校产品的商标、服务标记,学校享有专用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我校职务发明和职务作品的完成者包括正式的在职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学生、退休、离休、辞职或调离本校的职工在离开学校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学校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的,也是我校职务发明和职务作品的完成者。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一条我校出国的访问学者、进修工作、公派留学人员等,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智力作品,其专利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应归学校,与接收单位或派出单位另有协议的除外。
第十二条凡参加我校承担的主要科技项目的教职工和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离学校或毕业分配离校,必须签具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人员,在进站时应就知识产权问题与流动站签订专门协议。
第三章使用与保护
第十三条本校所有的'科研项目,在立项时,必须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水平和效率,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在立项确定课题经费时,应当包括专利申报费用。
第十四条在项目研制过程中,须进行跟踪检索分析,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必要时应及时采取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确保科研项目的优势和主动权。
第十五条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科技处提出书面的项目完成报告,并对完成的项目进行专利性的分析,预测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出是否作技术秘密进行保护或申请专利及进行成果鉴定的建议。
第十六条科技处在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对该技术进行专利性和保密性的审查,对具有专利性的,及时通知报告人进行专利申请,对需要保密的,按学校保密工作的规定办理,对需要进行鉴定的,在申请专利后,进行成果鉴定。
第十七条对科研工作中所取得的阶段性科研成果,应严格保密,对重大项目,课题组的参加人均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在发表论文和申报奖励前申报专利,维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八条凡参加国内外的各种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交易会的科技成果,应是已申请专利的项目。尤其是参加国外的各种科技成果展览或是技术交易,均需经我校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和保密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发表论文、学术报告、讲学、学术会议、访问、参观、咨询、通讯等,应按照学校的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防止泄露学校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条与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技术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协议中必须订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和使用问题。对与外单位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须经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和备案。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作价投资入股或者作为对校办科技产业的投入,应当对知识产权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作品的发明人,设计人和作者依法享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给予奖励,该费用由学校支付,同时将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职务发明记入发明人的考核档案,作为晋级增薪、职务晋升等待遇的审核指标之一。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其所有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应积极组织实施,对实施后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发明人要给予重奖。
第二十三条对未及时申请专利使学校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项目的评奖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泄漏本校的技术秘密或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及变相许可使用学校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学校的法人作品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流失或损失的,学校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公司名称或产品名称中带有东南大学校名、校标、专用标记的,必须先报请东南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使用学校专有的名称、标记、商标、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的,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由此对使学校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外,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全校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协助办理学校的专利申请、专利维护、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管理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评估等有关知识产权事务。
第二十六条受学校法人代表的委托协调学校内部的知识产权纠纷,参加学校与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处理及法律诉讼。
第二十七条积极宣传有关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对学校的师生进行普及性的宣传和教育,面向全校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第二十八条负责学校专利项目法律状态的监控,办理职务发明申请费用和实质审查费用的资助手续,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九条完成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知识产权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学校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
一、建立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感染控制科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以提高管理水平及业务。
二、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物业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的常规培训,包括管理知识、专业知识。
三、医院每年对新上岗人员、进修人员、实习学生、保洁员等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每年举办1—2期由兼职监控医师、护士参加的医院感染学习班,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再学习。
五、在医院内网开辟医院感染专栏,定期发布本院医院感染情况及最新动向,宣传医院感染知识。
六、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培训学习每年不少与15学时,其他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与6学时。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
一、安排责任心强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会所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消防意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经常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老化,损坏,液化气是否外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维修的.维修,当更换的要及时更换。
四、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会所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
五、电视机,空调使用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不得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六、及时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对过期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七、时刻提醒顾客不得随意乱丢烟头。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经常保持畅通。
消防安全知识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6
一、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 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7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计划地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8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计划地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9
为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均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并作为在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医院全体职工必须接受有关医院感染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标准等知识的`培训。
二、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三、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卫生清洁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四、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专业知识,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必须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医务人员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其他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六、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每年进行全院性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考试1~2次;各科室每月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一次,做好培训记录;每季度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医院感染知识考核一次,对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考试成绩进行记录。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1
一、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知识的.竞赛,强化职工的卫生意识。
七、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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