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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
为规范校园超市日常经营行为,提高校园超市服务水平,应制定规范的校园超市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1
一、 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证”,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 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三、 超市经营范围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经营无包装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饮料,不得经营白酒,不得经营药品及其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商品。
四、 杜绝强卖现象,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
五、 超市员工患病期间不得上岗,在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干净、禁止在店内喝酒、吸烟,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 禁止在承租范围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并保持店内及周边3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内商品的摆放整齐。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及时清运,积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七、 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八、 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学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九、 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应按规定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十、 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 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合法规范经营
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商品价格
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
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种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或周围超市价格(可参照瑞天超市)。
三、商品经营范围和商品质量
1.适合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食品、饮品、冷饮。
2.供应商应持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注册证和税务登记证,在食品的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种饮料和食品等必须为有相应资质的较大厂家的合格产品。
3.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杜绝非合格食品进入副食专柜。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并备案。所有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及腐烂、变质产品。
四、经营时间:
1.一日三餐时间、上午大课间、下午学生起床后至第一节课课前、晚上晚自习后至就寝。
2.周日:12:00—16:00
3.学校重要活动按学校要求进行经营。
五、评价和管理
1.学校成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超市管理人员组成),每学年分四次对超市服务进行评估,乙方要主动积极配合;每学年对公司满意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四次测评,1.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奖励当月该超市营业额的0.5%;满意率在95%以上,奖励该超市当月营业额的'1.0%;如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乙方根据测评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第二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建议乙方撤换经理,并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 ~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满意率低于80%,学校将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学校对超市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对超市工作的监控,乙方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2.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
(2)超范围经营;
(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
(4)收取现金或重复刷卡;
(5)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
(6)不接受学校监管的。
3. 购物只能凭校园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账,超市一般只能在学校规定的经营场所、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随意在经营场所外进行售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总务处组织每周从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对超市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3
为规范校园超市日常经营行为,提高校园超市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和承办校园超市的公司以合同的形式开展合作经营,依合同约定履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对校园超市具有监督管理权,承办公司具有经营管理权。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监督管理校园超市经营服务。
第三条校园超市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若证件到期,要及时续办。
第四条校园超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查体,有各类传染病的不能上岗。
第五条校园超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一经发现将追究承办校园超市公司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时,承办校园超市的公司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超市商品价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或周围超市价格。
第八条 保持超市内商品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保持超市内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售货区、库房等区域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严禁在校园超市范围外经营。
第九条 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电气焊等作业的,应报后勤餐饮服务中心批准,并采取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由后勤相关部门处置。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消防要求做好消防标识指示等提示与设施。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承办校园超市的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校园超市经营范围、商品价格、质量、保质期、服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罚意见,并开具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视情况而定,罚款从卡机收入中扣缴),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合作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
(2)超范围经营或违规经营;
(3)商品未明码标价;
(4)价格高于上述第7条规定;
(5)经营过期、变质、不合格、违禁商品;
(6)超市内外环境卫生不整洁;
(7)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8)规避、套利等违规行为;
(9)不接受学校监管。
第十二条 校园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师生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和改进。
第十三条 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后勤管理处,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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