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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公务用车是学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1
1.学校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
2.学校车辆为业务用车,主要供办理学校公务使用。部门用车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应在OA系统提交《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用车。《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包括申请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时间、起止地址等内容。
3.用车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时间、长途用车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办公室。驾驶员需严格按要求出车,提前五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驾驶员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自觉爱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驶。每天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在学校车辆不能保证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以租用校外车辆。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2
根据《武汉大学公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武大设字(2008)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车使用对象及行驶范围
1、公车使用的主要对象为学院资深教授、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及系、中心、各办公室的公务用车。
2、严禁公车私用,任何人一律不准借用公车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公车行驶范围一般限于校内、市内。因工作确需市外用车的必须经书记、院长审批。
第三条 公车的日常管理
公车日常管理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
1、公车动用须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派车。在学院公车不够用时,可申请学校车队派车。
2、驾驶员须接到党政办公室的通知才能出车。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因工作急需,可直接叫驾驶员出车,出车前驾驶员需向党政办汇报。其他人员不准擅自叫驾驶员出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和私自出车。
3、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入库停放学院,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车使用单》,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
4、党政办公室要掌握车辆的安全状况,合理调度车辆,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5、由党政办公室拟定车辆的保养、小修、大修、报废和更新配件计划,递送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第四条 驾驶员的职责
l、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定期保养,按时年检。
2、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完好与行车安全。
3、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车使用单》,并请用车人签字。
4、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利用公车谋取私利;严禁酒后开车。
5、爱护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的防盗防破坏措施。
6、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安全行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7、做好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8、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确保通讯畅通,以保证顺利派车。
9、未经党政办公室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
10、公车除晚上及第二天早上有出车任务外,必须按规定及时入库停放学院。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公车私用。
11、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用车人职责
1、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用车,由党政办公室合理安排。
2、严禁私自叫驾驶员出车;严禁公车私用。
3、用车途中,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用车完毕后,用车人应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车使用单》上确认签字。
第六条 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l、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维修需定点维修,维修点由党政办公室考察选定并签署协议;车辆的维修,须报党政办公室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费用由维修点按协议与党政办公室结算。
3、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根据《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车使用单》上登记的公里数,一月一报。
4、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清楚起讫地点,根据《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车使用单》上登记的相关费用,一月一报。
5、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费用报销每年最高限额为600元,超出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6、事故处理费用按事故责任情况,驾驶员承担相应的'比例。因私自出车造成的事故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条 驾驶员奖惩办法
1、违反学院管理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车辆被盗、被抢、被毁或其它后果;违规驾驶、私自出车、公车私用、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2、凡未经批准车辆不入库停放学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3、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交通规章制度。凡不服从派车调度而影响工作的,可视情给予批准教育、书面检查、交车待岗等处罚。
4、学院设立行车安全奖:全年未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除年终劳酬外,给驾驶员以行车每公里0.2元的标准发放行车安全奖励。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3
为保证校内公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行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3、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专用。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教职工因重大疾病或婚丧等由办公室先报告校长室,再安排出车并交纳相关费用。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佛山大市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参加佛山大市以外(广州市除外)的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5、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如遇公务用车繁忙,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到行政办公室填写申请,经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油费。紧急情况时,请示办公室同意后可先用私家车,事后及时补填“自驾车申请单”。
6、自驾车报销油费标准:佛山大市内90元/每趟;广州市120元/每趟。
7、学校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办公室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说明,经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行政办公室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校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且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按车设立账户,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并与行政办公室核对无误后,经行政办公室主任证明,总务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学校后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行政办公室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五、司机管理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驾车期间严禁饮酒。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同时酌情扣发安全奖。
2、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服从办公室的调度指挥,保持通讯通畅,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3、负责做好汽车的日常定期清洁、保养、检测、维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杜绝机械行车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4、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5、工作日内不出车时,司机不能到处逗留,要在司机室待命。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不得私自出车,禁止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司机要协助各部门外出办事时要先向办公室申请、登记。
6、节假日、双休日,驾驶员不出车时应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7、司机不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
8、按时做好年审、缴费、办理保险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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