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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奖惩制度

时间:2022-11-22 01:44:13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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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奖惩制度(通用5篇)

  为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应制定规范的餐饮店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餐饮店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餐饮店奖惩制度(通用5篇)

  餐饮店奖惩制度 篇1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酒店秩序的;

  (2)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6)工作中与宾客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4)发现损害酒店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6)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7)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8)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20)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工作严重失误,给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酒店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使酒店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在酒店打架、斗殴的;

  (7)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酒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酒店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餐厅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本着高度

  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六条各区域可以根据餐厅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九条 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二十条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金果湾餐厅员工奖罚条例》。

  餐饮店奖惩制度 篇2

  一、 扣分制度:

  1. 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工装不清洁或破损者发现一次扣5分

  2. 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5分

  3. 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10分

  4. 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5分

  5. 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5分

  6. 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会),5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 一次扣30分

  7. 当班时打盹睡觉者。20分

  8. 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10分

  9. 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10分 10. 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10分

  11. 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10分

  12. 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未经经理、部长批准私自替换班或无特殊情况捎信、电话 请假均视为旷工

  13. 大扫除无故缺席。20分

  14. 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20分

  15. 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或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每项扣10 分

  16. 当班时间聚堆说笑,嚼口香糖,聊天,吃东西,大声喧哗,干私活,接打私人 电话,看书报杂志,打闹,嬉笑,每项扣10分。

  17. 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而怠慢工作者。5分 18. 点菜(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5分

  19. 在营业场所奔跑者。10分

  20. 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5分。情节严重照价赔偿

  21. 客人进入餐厅,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 发现一次扣5分。

  22. 对工作不主动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使之失职。一项扣10分 23. 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5分

  24. 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站位不规范每项扣5分

  25. 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一项扣 5分

  26. 拿酒水上餐具上菜递送物品未使用托盘者,一项扣5分

  27. 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补充餐具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

  28.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5分

  29. 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5分

  30. 无论何种理由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发生争执,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 者开除,扣当月工资50%

  31. 在岗期间喝酒、赌博、吸烟、吵架斗殴、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带来恶劣影响者, 一项扣20分以上。

  32. 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一项扣10分。不爱护公物、对物品造成损坏 者根据轻重扣10—20分,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33. 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客人提出需要帮助无回应,受到客人投诉者,一项扣10分

  34. 发表虚假诽谤性言论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声誉者每项扣5分

  35. 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拒为己有者,扣5分

  36. 病、事假不可以用当月休班替代,超休1天扣1天

  37. 开餐前、后请假1小时扣20分,开餐中,请假1小时扣40分

  38. 旷工一次当天考核0分,旷工1天除扣三天工资外另扣当月平均分数20%分

  39. 女员工上岗未画淡妆、浓妆艳抹或喷洒香水味较浓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40. 上岗时间佩戴首饰(结婚戒指除外)、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发现一项扣5分。

  41. 要求员工不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发不过肩前额不过眉,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 不符合要求者一项扣10分。

  42. 吃带用异味的食品后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

  43. 不了解菜品、酒水价格或没核实菜单,多收或少收一次扣15,引起客人投诉一 次扣20分。

  44. 不了解本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餐厅销售的产品知识,未能及时给客人提供服务者 一次扣5分。

  45.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多次督导者一次扣10 分。

  46. 发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或纠正者扣5分

  47. 对客人投诉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圆满解决并不及时上报领导,一次扣10分。

  48. 操作声音过大,一次扣5分。

  49. 对客人服务时不使用礼貌用语者,对客人不热情或出现撵客现象者一次扣10— 20分。

  50. 不服从工作指令,当众与领导顶撞扣50分。

  51. 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不及时报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扣20分。

  52. 未经经理批准擅自给客人加菜,加酒水者扣15分 53. 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一次扣5分。

  54. 房间或地面有滴水、垃圾未及时清理一次扣5分。

  55. 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安全情况,一次扣负责人10分,发生事故由负责 人负责。

  56. 就餐器具不洁净,一项扣5分。

  57. 检查卫生一项不合格扣5分。

  二、 奖励制度:

  1. 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 秀者。奖20分

  2. 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奖20分

  3. 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50分

  4. 讲诚信,拾金不昧者。10分

  5. 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30分

  6. 工作主动,热情受到客人表扬的`一次奖10分

  7. 有合理化建议提出,一次奖10分

  8. 对部门或单位有较好影响的工作或受到总经理的表扬,一次奖20分

  9. 每星期一检查卫生合格者一次奖5分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一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 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形式通知

  餐饮店奖惩制度 篇3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 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 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 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 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 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餐饮店奖惩制度 篇4

  1、餐饮服务员运用信息卡信息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受到客人好评,可按照酒店奖励规定进行加分奖励;

  2、信息自大堂副理至销售部调度员至餐饮等人员的信息流动程序,各环节必须保证信息传递记录一致、记录完整,如大堂副理记录的来店客人信息记录必须与信息调度员所记录的接受来店客人的信息是相同的,传递给餐饮部后对该客人的服务信息必须有记录,不能发生漏填、错填或不填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此情况可对责任人进行轻微过失的处罚;

  3、信息在餐饮部内部的传递,是按照信息员至迎宾至电脑信息记录员至服务员至厨房的顺序进行,所有环节的信息传递都应在表格上有所记录,如发现表格中某环节没有记录或应该利用的有价值的信息而没有利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轻微过失的处罚;

  4、月底时对发生问题或没有发生问题的部门,总经理给与部门经理特别奖励或批评;

  5、对于在信息卡体系运行中能够大胆改革,提出或采取先进办法促进信息卡工作执行的个人视贡献大小,提请总经理批准,可给与50元——100元不等的奖励。

  6、针对餐饮信息卡的运行,设立信息卡运行优秀奖,每月评选出3名信息卡运用出色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现金奖励分为三个奖项,一等奖1人,奖励现金80元;二等奖1人,奖励现金60元;三等奖1人,奖励现金40元,评选办法如下:

  (1)信息卡运行单填写认真、规范,无漏项;

  (2)填写的信息卡运行单真实有效;

  (3)信息卡运行单中的特色服务方案运用恰当优秀;

  (4)信息卡运行单运用中能够体现“听、看、问、想、推”五项服务技能中的一项或几项;

  (5)由宴会以1:2的比例报餐饮部,由餐饮部经理协同执行总经理商议后报总经理审批。

  7、与信息卡相关的各种规定和制度是信息卡工作开展的依据标准,凡有违犯相关规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做法,必须给予相应责任部门或个人轻微过失以上的过失出发。

  餐饮店奖惩制度 篇5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

  员工流失

  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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