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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_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时间:2022-04-02 23:46: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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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_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为使公司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应制定规范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_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小时内向公司提交“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设备事故考核

  (1)设备小事故:按影响生产的时间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并按2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

  (2)一般设备事故:按15%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在全矿内通报。

  (3)重大设备事故:按1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将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公司相关部门,在全矿内通报。

  (4)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听从公司处理。

  (5)一切设备事故,当班班长都必须认真组织抢修,因组织不力造成停产时间过长,当班班长则需按延长检修时间承担相应损失。

  (6)设备事故责任范围的划分原则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视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

  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损失由操作者所在责任单位承担。

  ③因点、巡检不认真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点、巡检单位承担。

  ④因备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作备件供货单位和备件验收员承担。

  ⑤因设备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检修、维护单位承担。

  ⑥由多个单位共同造成的设备事故,损失费用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

  6、相关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篇2

  为使公司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机电管理部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2、设备事故调查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①一般和微小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机电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②重大设备事故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部门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机电管理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设备事故原因可分为:

  ①设计不合理;

  ②装调试有缺陷;

  ③制造质量差;

  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⑤维护保养不周;

  ⑥检修技术方案失误;

  ⑦野蛮检修作业;

  ⑧检修质量(包括材质不合理)差;

  ⑨超期检修、检验;

  ⑩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

  ⑾其它。

  4、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事故部门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调查组同意报主管领导审批,向员工公布。

  5、对事故责任者要做出处理意见,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对损坏设备的修复材料费用等由事故部门承担。

  7、发生机电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事故严重性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并追究领导责任。

  8、机电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督促车间经常对车间工人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

  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也应象对待已遂事故一样,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篇3

  1 设备故事鉴定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以致停产或效能降低,停产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者为设备事故。

  1.1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元~1万元,精、大、稀及关键设备在1000元~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为一般事故。

  1.2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1.3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二天以上,分厂(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2 设备事故报告

  设备发生事故后,应严格保持现场,操作工人、班组长立即报告分厂机械员或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机械员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重大事故应报告分管副总经理。有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察看,作出记录,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及时按规定上报。

  2.1 一般事故,由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设备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分厂(分公司)应在六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经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后,送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2.2 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3 重大、特大事故,由分管副总或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厂(分公司)应在2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送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示。

  3 设备事故的'处罚与有功行为的奖励

  3.1 设备发生事故后,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应认真检查分析,坚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应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赔偿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 对事故发生后,积极参加与抢救、抢险而减少了损失或防止产生更大事故的抢险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3 设备发生事故后,任何人不得隐瞒。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部门和个人要加强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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