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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

时间:2022-04-02 15:50:53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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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

  为提高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

  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篇1

  第一章 奖 励

  第一条 驾驶员(包括单位需要从事管理岗位的原驾驶员)在本企业内安全行车原始记录每满一万公里,奖励50元,由车队每月核实公布并制表发放。当月不满一万公里的可跨月累计。

  本企业内安全行车满100万公里,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积极的驾驶员,经所在单位初审,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并颁发“安全标兵荣誉证书”。以后每增加50万公里,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季度安全指标考核评比获得前三名者奖励300元。

  第二条 在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改进安全技术等方面有贡献的个人,公司报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三条 凡经检查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每项(次)罚款100元并限时改正:

  (一)驾驶员(包括责任车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周三”安全学习的。

  (二)驾驶员未佩带本企业准驾证、未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有关证件上岗的。

  (三) 跨单位使用准驾证或使用过期准驾证的。

  (四) 次日早有工作任务的驾乘人员夜间未按规定时间(23时)作息的。

  第四条 凡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每项处于罚款500 元并限时改正:

  (一) 驾乘人员在工作时间(车辆进库候客至终点站停放终止)中使用私用移动电话或随身携带处于使用状态的私用移动电话的。

  (二) 驾驶车辆时超速行驶(超过限定速度10% 以下)的。

  (三) 驾驶车辆时占道行驶、违章调头、穿越禁行标志、佩戴黑墨镜、饮食、闲谈、吸烟、光膀、光脚、穿拖鞋(或穿凉鞋不套鞋跟后带)的'。

  (四) 使用不符合技术规定的轮胎上路营运的。

  (五)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靠上下客和装卸货物的。

  (六) 随意遮挡、停用、毁坏、拆卸GPS车辆管理系统的。

  (七) 未经安全检查合格,擅自私盖“安检合格”印章的。

  (八) 超载在20% 以下的。

  第五条 凡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每项处于罚款1000 元并限时改正:

  (一)驾驶员使用塑料桶、玻璃罐、瓦罐、开口桶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容器盛装汽油的。

  (二)驾驶员擅自将司属营运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证、驾不符或无从业资格证或无准驾证人员驾驶的。

  (三)驾驶员私自将营运车辆超载20% 以上行驶或站场超员配载20% 以上的。

  (四)驾驶车辆时超速行驶(超过限定速度10% 以上的)。

  (五)驾驶车辆冲越安全检查点拒绝检查的。

  (六)未按计划对车辆进行保养或拒绝保养的。

  第六条 凡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每项处于罚款2000元并限时改正。属聘用驾驶员,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劳

  动合同办理。属责任经营车驾驶员责任的收回准驾证;属责任经营车责任人责任的,按所签订的经营协议书中有关条款办理。

  (一)使用直供油方式驾驶营运车辆的。

  (二)运载国家禁运物品或违法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品”的。

  (三)发生行车事故瞒报、谎报或延报的。

  (四)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五)不按规定参加营运车辆保险和内部安全行车互助补偿的。

  第七条 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例保、二保”或对进场车辆报修项目弄虚作假的,经检查发现,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罚款2000元。属多人责任的负共同责任。

  第八条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直接责任人(含公务车驾驶人员,下同)按如下条款处理:

  (一)发生一次负有责任的特大事故,同等以上(含同等)责任的重大死亡事故:

  1、属聘用的公车驾驶员,注销肇事前全部安全行车累积公里,取消年终奖金,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抵偿单位经济损失外,行政上给予记过处分,调离驾驶岗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劳动合同办理。

  2、属责任经营的,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抵偿单位经济损失外,驾驶员收回准驾证。

  (二)发生一次负有次要责任的重大死亡事故或负有全部责任的一般事故:

  1、属聘用的公车驾驶员,注销肇事前50万安全行车累积公里,取消年终奖金。除用安全责任经营保证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外,行政上给予警告处分,停止驾驶六个月。

  2、属责任经营的,责任经营者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外,驾驶员另外罚款2000元,停止驾驶六个月。

  (三)发生一次负有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

  1、属聘用公车驾驶员的,注销肇事前30万安全行车累积公里,取消年终奖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5000元,停止驾驶三个月。

  2、属责任经营的,责任经营者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外,驾驶员另外罚款1500元。停止驾驶三个月。

  (四)发生一次负有同等责任的一般事故。

  1、属聘用公车驾驶员,注销肇事前20万安全行车累积公里,取消年终奖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

  2、属责任经营的,责任经营者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外,驾驶员另外罚款500元。

  (五)发生一次负有次要责任的一般事故。

  1、属聘用公车驾驶员的,注销肇事前10万安全行车累积公里。赔偿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

  2、属责任经营的,责任经营者除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保证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外,驾驶员另外罚款500元。

  (六)发生一次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轻微事故,直接责任人赔偿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

  (七)发生一次负有次要责任的轻微事故,直接责任人赔偿单位经济损失500元。

  (八)经交警部门裁定无责任的事故,直接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额的5% 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篇2

  奖励制度:

  1 、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人、物损失的奖励 50 元。

  2 、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的驾驶员奖励 200 元。

  3 、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且采纳后有具体成效的奖励 100 元。

  4 、举报、设法防止违规作弊或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的奖励 100 元。

  5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且为公司采纳的奖励 100 元。

  6 、对每月节油的驾驶员进行奖励,驾驶员每月车辆用油在规定范围标准之内,按每公升 2 元给予奖励。

  7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全年任务按时完成的年底给予口头奖励和 200 奖金。

  8、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公司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

  惩罚制度:

  1 、驾驶车辆时无随身携带行车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罚款 50 元 / 次

  2 、车容、车貌脏、乱、差的驾驶员罚款 10 元 / 次,,不文明开车,无职业道德的违章驾驶员罚款 20 元 / 次。

  3 、无故不参加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例会的驾驶员罚款 50 元 / 次。

  4 、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者罚款 200 元 / 次,因个人原因造成脱班、误点的罚款 100 元 / 次,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5 、不听站场调度指挥,随意改变运行路线的罚款 50 元。

  6 、因违章扣证、隐瞒不报的扣罚 100 元。

  7 、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在违纪违规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罚款 50 元,帮助他人作伪证罚款 100元

  8 、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9 、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乘客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0 、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1 、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乘客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12 、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3 、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乘客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客运驾驶员奖惩制度篇3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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