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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奖惩制度_大学宿舍奖惩制度范文
为推提高宿舍卫生质量,创建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应制定规范的大学宿舍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宿舍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宿舍奖惩制度篇1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提高公寓卫生质量,创建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增强各班各寝室的凝聚力,为争先进、创优秀宿舍而奋斗,经学工处、各系讨论研究制定此管理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明确责任
对我校公寓卫生工作采用明确责任制,在宿管老师和校学生会主席的`带领下,宿管部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各班宿管委员和各宿舍室长共同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宿管老师总负责宿舍卫生的管理工作。
2.校学生会主席协助宿管老师工作,宿管部部长和其他各成员按照计划合理开展工作。
3.班长、团支书:将宿舍卫生工作作为自己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全班同学的卫生意识,搞好本班宿舍的卫生工作,配合宿管老师的检查工作。
4.宿管委员:不定时到本班宿舍查看,督促并指导同学搞好卫生,定期召开室长会议,配合宿管老师检查宿舍卫生。
5.室长:由各班宿管委员直接管理,将通知及时下达给各宿舍成员,带领本宿舍成员搞好宿舍卫生。
二、工作开展
1.校学生会和宿管部协助宿管老师每天检查宿舍的卫生情况,并打分统计,对当天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
2.班长,团支书和宿管委员负责指导本班级宿舍的卫生打扫,每天将检查的情况反馈到各宿舍,并经常性开会总结宿舍卫生打扫工作。
三、考核奖惩办法
1.每周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结果将公布在公寓公告栏和综合楼公告栏,内容包括规范室,最差室,最差个人以及最差室以及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
2.每月评选的规范室将进行奖励并发奖品,每学期被评为规范室达三次及以上且本学期没有被评选最差室的宿舍将评选为优秀宿舍,发放优秀宿舍流动红旗,并给予奖励。
3.每学期被评为最差室达三次及以上的宿舍,宿舍内所有成员不得参与学校所有评先评优,不得参加团员推优,党员发展和党员转正,学期综合素质测评降一个等次。
4.每学期被评为最差室达四次及以上的宿舍,宿舍内所有成员和所在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宿管委员除不得参加第3条的评选外,也不得参与学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5.所有同学都要按照要求打扫好宿舍卫生。班长,团支书,班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要起到到头示范作用,宿舍的表现将影响到大家的评优和入党,希望大家高度重视。
大学宿舍奖惩制度篇2
为推动我系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提高宿舍卫生质量,创建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增强各班级各宿舍的凝聚力,为争先进、创优秀宿舍而奋斗,经系部研究讨论制定此管理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惩罚:
1. 凡一周内打C一次(打B达两次)给予停电两天,学生干部、党员宿舍给予停电三天。(当天中午12:40开始执行,第二天卫生打A+少停一天)并通报批评。
2. 凡一周内无A+的下周停电一天。
3. 凡在院里卫生大检打C的宿舍给予停电两天,系里卫生大检打C的宿舍停电两天,并通报批评。
4. 凡一周打C累记多于两次(含两次)给予该宿舍值日同学(落实到个人)警告处分;凡一学期打C累记达五次,给予该宿舍所有同学警告处分。
5. 凡私接电源(含从应急灯口处及其他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 凡在宿舍生火做饭,一经查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 凡在该宿舍所属走廊上发现垃圾或垃圾篓直接给予打C(系检)。 8. 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将取消该同学该学年的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9. 凡受停电处分的'寝室及寝室长都给予通报批评,凡寝室有三次(学生干部宿舍两次)被通报批评或停电,将取消该年度的一切评优资格。
奖励:
一、 一月内:前提:在本月内,该宿舍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一次打B或C的情况。
1) 凡一月内连续打A+者, 记为一等。
2) 凡打A+累记达19次者,记为二等。
3) 凡打A+累记达18次者,记为三等。
凡记一等宿舍都将被优先推荐参加院“文明寝室”评比,并由我部门选拔出一批示范寝室拍照,以展板的形式对寝室照片进行宣传表扬。
二、 一学期内:
1) 凡在一学期评定次数范围内全为一等的寝室,奖励若干元,并颁发
学期星级文明寝室奖状,同时该寝室的寝室长评为系优秀寝室长,并推荐院“百优寝室长”。
2) 凡在一学期评定次数范围内记一等次数大或等于二(三)等次数的
混合比列的寝室,奖励若干元,并颁发学期文明寝室奖状。
3) 凡在一学期评定次数范围内无一等的寝室,奖励若干元。
附注:每周连续五次A+的给予全系通报表扬!每月评定的结果将公示于三教宣传栏,学期评定(对于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有成员或集体获得省、校、系等各项奖励的寝室优先考虑)采取学期情况汇总之后初步确定并有我部门干事进行复查,最后将结果公示。
大学宿舍奖惩制度篇3
一、目的:为表彰模范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社区管理和各项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学生社区管理条例》的给予相应处罚。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二、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在校住宿的学生,分校区可参照执行。
三、奖励
1. 评选先进称号
(1) “五星级宿舍”。
(2) “卫生文明寝室”。
(3) “特色寝室”(在“卫生文明寝室”中产生)。
(4) “学生社区先进个人”。
2. 评选先进称号条件
(1) “五星级”、“卫生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 全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② 积极参加学校及公寓(宿舍)内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活动。
③ 全室人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④ 全室人员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⑤ 学习认真刻苦,五星级宿舍全室人员的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⑥ 保持寝室整洁、美观,一学期周卫生平均分达到18.5分(五星级宿舍卫生平均分达到19.5分以上)以上。在上级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无不合格项。
⑦ 全室人员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⑧ 保持室内无水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乱贴,垃圾及时袋装化等。
⑨ 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
(2) 特色寝室评比条件:
总的要求是:在不违反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美化寝室方面富有个性、创新、得体或富有专业感,作出显著成绩的等。
(3)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① 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等各项方针政策。
② 积极参与学校及宿舍管理科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③ 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④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获校年度二等奖学金以上的。
⑤ 所在寝室和个人卫生学期平均成绩达到18.5分以上。
3. 评选时间及程序
(1) 每学期第三个月进行评比,由学生处发出评比通知及要求。
(2) 成立评审小组。
(3) 采取自愿申报与辅导员、宿舍楼管理人员推荐相结合。
(4) 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考核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
4. 奖励办法: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四、处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星级寝室”、“卫生文明寝室”给予摘牌处理:
(1) 宿舍内人员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2) 一学期内宿舍卫生两次周平均分低于18.5分的。
(3) 在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有不合格项。
2. 学生宿舍内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的当事人按《上海海事大学社区(宿舍)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处理。
3. 一周宿舍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给予通报。
4. 一学期内二次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取消该年度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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