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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范文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组织纪律性,应制定规范的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篇1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篇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5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写字课由班主任带班;签退时间需在4:5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3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3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2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08年9月1号起执行。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篇3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组织纪律性,加强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根据苍教人〔2009〕164号文件精神以及县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和各种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一、请假、准假原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或旷会。
3.凡和学校工作无关的公假一般不予批准。
4.校领导班子成员(含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人员)、内勤人员、职工实行坐班制,提倡班主任、任课教师坐班。
二、请假审批权限和手续
1.请假审批权限。
①请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由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审批;
②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由校长审核后报学区主任和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③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30天、一年内累计请病假时间满60天或请假时间满20天且需要继续请病(事)假的,由主管部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2.请假手续。
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遇到特殊情况(指急病、伤等)不能及时办理请假的,须先电话预请,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或及时委托他人来请假。
A.三天以下(包括三天)请假手续程序:
①教师请假先填写请假审批表;
②依据请假审批权限,将请假审批表交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或审核;
③最后交由教务处和段长协调安排功课;
④内勤人员、职工请假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校长按批假权限逐级审核或审批。
B.三天以上(不包括三天)请假手续程序:
①到校长室填写《苍南县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一式四份);
②将请假审批表交校长审核后,交学区和教育局先关科室审批;
③最后回交一份到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和段长协调安排功课;
3.关于病假。
教师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三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苍教人〔2009〕164号文件规定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超假不归都作旷工论处。
4.关于婚假。
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婚假12天,共15天(不含路程假)。教职工因本人结婚需要请假的`,凭《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校长审批。
5.关于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指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给予3天丧假,由校长审批。非直系亲属的作为事假。
6.关于产假和节育假。
产假和节育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7.校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请假,由学区和县教育局按规定审批。
三、请假奖惩规定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每月由教务处统计汇总一次,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之一。
2.教师缺勤,按苍教人〔2009〕164号文件规定处理外,另按《渎浦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13年修订稿)
规定执行。
附:《渎浦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有关考勤规定:
教职工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均扣2分,教职工例会经请假(须填请假单)缺席一次扣3分(公假和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病假除外),无故不到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扣10分;周一晨会以抽检形式考勤,教职工参加周一晨会的升旗仪式,迟到、早退一次均扣1分,不到一次扣3分;,事假(累计少于1个月)两天以内不扣分,第三天开始每天扣10分;擅自离岗一次扣5分;请假1节扣三分(公假不扣),旷课1节扣10分,旷工半天扣10分、1天扣2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产等假期不扣分。以上考核依据均为考勤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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