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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应制定规范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井的安全责任;安全矿长具体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企业的各项管理任务,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以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定性、定量地逐级向下分解,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
4、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并将其目标要求及保证措施贯彻落实到各个有关单位。
5、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开展全员性的“除隐患、防灾害、无事故、保安全”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要求。
6、建立目标保证体系,开展多样化教育,围绕目标开展活动,作到定期检查、定期整改、定期考评。
7、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新目标,循环开展,作到自我控制、自我评定,实行奖惩。
8、掌握情况信息,拟定安全生产目标方案,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行。
9、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目标活动,保证各项措施具体化,实现矿井安全总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法制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根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能,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公司安检科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三、矿级领导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入井值班带班制度
1、正、副矿长、副总每天24小时轮流在井下带班值班,矿长每月下井班数不得少于10班,副矿长、副总不得少于15班,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8班,区队长不得少于20班,严禁空班。
2、必须与当班职工同上同下,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正、副矿长、副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提前30分钟在副井验身室交接班,区队干部提前30分钟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交接班;每班出入井必须进行登记,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3、在井下带班期间,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遇到重大不安隐患时,立即会同各区队、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工作,撤出该区域和所有受威胁区域的.全部人员,并及时向地面值班矿长和调度室汇报,严格按“五定”原则进行处理。
4、发现“三违”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现场纠正,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切实掌握井下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6、严格监督各区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按章操作,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种制度和责任。
7、遇到各种突发性灾害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灾害性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立即救援,并组织受灾区域人员立即自救互救,沿避灾路线撤离或升井,并及时向地面值班矿长和调度室汇报。
8、值班矿长有事需外出,必须由矿长负责指定一名矿领导替岗,不准空岗。矿长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副矿长外出必须由矿长同意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外出。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订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由矿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各职能科室全员、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传达落实上级各种安全会议指示。
2、会议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近期内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核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工作汇报,以及函待解决的问题。
3、会议听取安全副矿长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报。
4、研究分析上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5、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 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由安全矿长通报上周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的进行罚款,落实整改到位的进行表扬。
7、会议力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实效、解决问题、措施得力。
8、由行政办公室(安检科)负责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整理会议纪要,机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积极抓好落实,安全矿长负责监督执行,跟踪落实。对于矿井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协调解决。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二、安全联保制度: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 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为保障我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须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
三、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四、董事长对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五、安全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共同编制,班组长有权提出建议。
六、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并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一通三防”、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和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
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技措计划的执行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矿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
九、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组织协调指挥矿井安全生产中各项工作,及时掌握 和处理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执行各项措施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矿领导能够迅速、果断、正确及时下达各项生产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实现矿井高产、高效、低耗的生产目标,特制定班中三汇报制度。
一、由各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汇报。即:接班时主要汇报当班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情况,班中主要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隐患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任务完成超欠情况和遗留下班需处理的问题,每少报一次罚款单位500元,罚款责任人200元。
二、各生产单位和外施工单位必须在召开班前会半小时内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将当日值班领导、当班出勤人数、带班队、班长姓名、生产作业计划等报矿调度室,不汇报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三、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影响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以便提高和加大生产组织协调力度,缩短事故影响时间,及时迅速的解决生产问题。如有瞒报或谎报问题,每次罚单位2000元,责任人500元。
四、各生产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除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方法和结果。
五、矿生产施工单位贯通时,必须清楚准确的汇报当班进度和剩余量,及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生产技术科提供详实的.贯通措施及工程平面图。
六、通风队负责全矿瓦斯检测工作,矿井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通风队瓦检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同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如不及时汇报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0元。
七、安全科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实行班中三汇报制度。每缺一次汇报对当班安全员罚款200元。
八、调度室当班调度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清楚各生产施工单位汇报情况,及时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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