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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食品卫生制度_酒店食品卫生制度

时间:2022-04-01 21:28:13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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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食品卫生制度_酒店食品卫生制度范本

  为加强酒店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证酒店出、入库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应制定规范的酒店食品卫生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酒店食品卫生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酒店食品卫生制度_酒店食品卫生制度范本

  酒店食品卫生制度篇1

  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酒店食品卫生制度篇2

  一、从事餐饮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保证餐饮环境设备的卫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严格执行加工操作卫生要求规定。

  四、原料采购要做好采购记录,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应登记做好记录。

  五、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

  六、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备餐及供餐时操作人员应进行清洁、消毒手部,检查待供应食品,有异常的'不得供应。

  酒店食品卫生制度篇3

  为加强酒店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证酒店出、入库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餐饮部食品卫生日常检查领导小组,由餐饮部厨师长担任组长职务,餐饮专职仓库保管员赵珂、切配厨师吴小军、蒋前进担任副组长,各点厨师担任组员;

  第二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二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以保证其质量,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每日早上8:30前由二、三楼主配厨师协同专职仓库保管员对每日购进原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登记;

  第四条必须保持各原材料保存点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五条食品、原料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每周五)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第三章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六条各组成员每日必须对照明、通风、排烟、降温、空气消毒装置和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通知工程人员定期对相关消毒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餐前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第八条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必须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与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厨部勤杂洗碗工必须保证餐饮用具使用前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上桌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用具。

  第十二条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检查证,并经过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

  第十二条处理食品原料前、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洗手消毒,工作中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当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第十二条餐饮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饮酒后不得上岗;

  第四章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各成员必须严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材料采购、验收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入库登记使用,对因责任心不强、督导不到位而导致不合格原料流入酒店使用者,分别对餐饮部食品卫生日常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处以10分和8分的处罚,并负责赔偿所购变质原材料货款;

  第十四条对因各原材料贮存点负责人对原材料监管不力导致食品变质、变味者,分别对组长、副组长处以5分的处罚;

  第十五条此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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