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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_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范本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应制定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篇1
一、目的:
根据我校教职工人数多的特点,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不仅增强教师出勤透明度与公信度,而且使工作能达到步调一致,更好地发挥分级管理的作用,让全体教师在办公时间内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教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坐班要求:
1.在上午早操和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值日行政及教师到校主持值勤工作时间:早上7:30、下午1:40;早早读及午读有任务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到班。
2.上班时间空堂教师原则上在办公室办公(备课、改作业、业务学习等),不回宿舍办公。如有事外出1一2节时间的,要向本级部级长请假,如半天的要向教导主任请假,如1天的要向校长请假。若在上班时间内无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作为旷工处理。
3.在上班时间不从事另一行业,搞额外收入,不玩牌、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素质,维护集体的形象,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上课期间教师要养成守时、惜时的良好习惯,做到每节课提前2分钟到班、不早退、不拖堂。
5.教师有责任维护学校财产的全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如因个人的失误,导致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考勤规定:
1.教师必须依时上课,无故迟到3分钟上课的扣全勤奖10元(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课一节扣全勤奖30元,并提出批评。
3.教师必须依时上班,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扣全勤奖20元,40分钟扣6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全勤奖120元,并向校长作书面检讨。
4.事假:有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并由教导处主任(或级长)按排好代课;除突发事故外,不能突然请假,事假原则每次请假不超7天,如有特殊性情况请假超7天的需向教办领导申请;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须市教育局同意请假,期末奖金只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效益。事假教师每天扣50元,职工每天扣20元。
5.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4天,以上休假作有薪假期并可享受全勤奖;女教师产假公办(合同教师)90天(剖腹产再加15天),男教师看护期(已领独生证)为10天,产假休假作有薪假期,但没有全勤奖,超出规定时间则按事假处理。另外,产假原则不能以请假形式提早休假,特殊情况研究决定。
6.病假:病假要有医生证明,要经领导批准,病假每天扣全勤奖10元(直到扣完本月全勤奖为止)。病假半个月要向教办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须向市教育局提出请假,同意后按市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办按市规定发放、合同教师只发2000元/月,职工只发1100元),期末奖金按实际上班时间算效益(特殊情况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7.凡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允许请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只按事假的方法扣除当月的全勤奖,不扣除全学期的全勤奖,但超出的按事假制度执行。
8.所有集体学习,包括教师大会、科组活动、值日工作、升旗(做操、大课间)、开学、散学典礼活动、家长会等,无故缺勤一次扣30元(原则先了解事由,视情况而定) ,每月由级组长和教导主任做好登记。
9.对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的女教师或怀孕流产女教师实行从优,上环的有3天休假,计划内人流的有14天休假,计划外人流的有3天休假,在休息期间不超出规定天数的照发全勤奖,如超出规定天数(经医生证明及校计生部门核实)按病假制度执行,否则按事假制度执行。每两年一次的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因计生(含哺乳期、怀孕期)或因学历进修而不能参加活动的可发放学习费的60%,否则取消学习费。
10.全勤奖每月奖60元,全期累计事假、病假不超过2天 另奖励200元,(半天或以上要累计)。
11.教师一般代课每节10元,按教导处要求上课的每节20元,周末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每天补助50元;寒、暑假值班每天50元(初一至初三双计);节日值班每天100元。
以上经费来源每学期的绩效奖及福利费。
本规定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再经级科组长扩大会及公告全校教职工讨论,经工会小组讨论修定,两周内没有异议交校行政班子审定后通告执行。解释与裁决权属学校政行。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篇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5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写字课由班主任带班;签退时间需在4:5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3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3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2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08年9月1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篇3
一、请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书面请假由校长签字审批后交教务处统一调课。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室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继续教育外出学习、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
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或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校长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天计(不足1天计作半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审批。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校长和教务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每次活动及教育教学工作迟到一次(5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5分钟的视为事假,10分钟以上视为缺旷。
5、、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量化考核。
1、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0.5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请事假一天扣0.5分,3天以上每天扣1分,旷会一次扣0.5分。业务学习一次及各种教学活动不到扣0.5分。请病假和公假不扣分,特殊事假为一周时间,超出一周按事假计算。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根据绩效考核代课标准10元每节计算。
六、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
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七、考勤结果运用 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考勤旷工在一天以内者,扣量化积分2分,考勤旷工超过两天,但不超过三天者扣量化积分5分。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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