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安全制度

时间:2024-04-18 10:22:58 炜玲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环保安全制度(通用10篇)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保护环境,应制定规范的环保安全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环保安全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环保安全制度(通用10篇)

  环保安全制度 1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2、范围

  本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分厂、车间、部门。

  3、职责

  3.1 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规定。掌握企业内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3.2 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

  3.3 对各分厂、车间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学习培训。

  3.4 编制年度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5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刹“三违”现象,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6 做好外包工程施工、危险作业,临时用电的资格审查、审批工作。

  3.7 定期组织开展对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的体检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8 做好工伤事故的.登记、调查、处理、上报、鉴定等有关工作。

  3.9 搞好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保暧等的计划,采购发放工作。

  3.10 参加审查工艺布置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以及“三同时”工作,并组织参加验收。

  4、工作程序

  4.1 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部凭人力资源部“安全教育通知单”,进行安全教育,并开出“安全教育证明”,人力资源部凭“安全教育证明”分配工作。

  4.2 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根据上级布置和季节特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公司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向有关分厂、车间、部门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

  4.3 事故管理:发生工伤事故的分厂、车间、部门以最快速度口头报安全保卫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安全保卫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向安全保卫部填报“事故报告单”,安全保卫部对事故进行确认后,及时填写有关表格上报劳动部门对工伤人员进行鉴定,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 审批手续:安全技术处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填写“外包工施工牌发放通知单”挂牌施工,实行安全监察。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临时用电接线装置申请单”报设备能源部、安全保卫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

  4.5 劳保发放:每月初各分厂、车间向安全保卫部填报“劳保用品领取单”,安全保卫部根据生产需要严格把好采购质量关,并按标准发放。

  4.6 奖惩考核:安全保卫部将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相关细则进行奖惩兑现。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或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换岗、复工、临时参加劳动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和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安技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4、上班前不准饮酒,要保持有充沛精力上岗。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赤膊、敞衣、露胸、戴头巾、围围巾、腰巾工作;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进入车间要把发辫卷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作业;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所有设备要凭证操作,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开机前必须将罩壳固定牢固。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说笑、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准将加工件等物堆放在人行道上。工作场地不得长期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用后应及时送走。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汽)源、及能源供应管道总阀,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中、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9、工件、毛坯材料堆放整齐。堆放的宽:高为1:2,其高度小件堆放不得超过1.2米,大件堆放不得超过2米,重心平稳。

  10、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走便道跨越险区;厂区内车速度10公里/小时,出厂门、车间门、库房门车速5公里/小时,转弯、车间、库房车速3公里/小时。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厂区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栏和标记,夜间设红灯。 11、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2、检查修理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标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折除或非法占用。

  13、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移动电器设备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行车、机床、钳台、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抛工具、材料等物件,严禁在石棉瓦上面行走。

  15、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厂区禁止吸游烟,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16、变、配电间、氧气瓶库、乙炔气瓶间、空压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理化室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入内要进行来人登记。

  17、各种消防器材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发生火情先切断电源,在积极扑救的同时报告领导。(火警电话119)。

  18、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19、严格执行“三同时”,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启用。

  环保安全制度 2

  1、每年定期组织由公司领导参加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二次,公司领导轮流值班对安全生产进行日查,查出不安全隐患下指令单,机关中层管理人员每日安排两名轮流值班。分厂车间进行周检查、日点检并做好检查记录。班组、个人日检查。

  2、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措施为主要内容,在检查中要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依靠群众,做到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安全保卫部、设备能源部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进行防雷击、防署、防汛、防寒、防火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4、节日前后,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

  5、安全保卫部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着重对特种设备(电气、起重设备、厂内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设备等)和剧毒、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

  6、依靠分厂、车间(部门)发动群众加强安全检查。分厂、车间每周进行一次,由分厂、车间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自查一次;个人应在班前、班中、班后经常进行检查。

  7、安全保卫部加强安全巡回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通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本着“三定四不准”的原则,对因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9、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进行分类排队,建立整改计划登记台帐,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下达限期整改单,对延期不改,直接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限期不改而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刑 法者,则依法办事。

  环保安全制度 3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负责清扫整理,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二、 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

  四、 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五、 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六、 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 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八、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九、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十、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以上各项由科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环保安全制度 4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贯彻执行xx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4、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7、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

  9、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xx。

  12、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1、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环办应利用公司xx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xx门的负责人签字,被xx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xx,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国人民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安全制度 5

  1、废机油处置:废机油是国家规定的hw08类危险废弃物,车间内必须设置必要数量符合防撒漏要求的专用回收装置集中回收后统一放置,专用回收装置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定置管理。废机油集中存放点不得与粘合剂、纸张、塑料等易燃物混同放置,并应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存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

  2、尾气抽排处置:车间内根据厂家要求设置的尾气抽排设施应在每日工作前检查是否开启,并保证该设施的正常运转(尚未投入使用)。

  3、含油废水处置:对大块含费油的水渍须用锯末吸油后方可进行后续清洗、排污。

  4、汽油回收装置处置:汽油在从油箱中抽出时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每日检查专用的配有静电接地线的汽油回收装置接地线是否完好。

  5、需建立独立危险品库,并设立最高存储量标准,该危险品库需符合通风,电器防爆等国家相关要求。

  6、举升机需同时具备2种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机械安全装置、液压开关或紧急停止安全开关、液压开关,并须每日上班前清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液压开关处是否有漏油情况存在。

  7、每日上班前检查二氧化碳气瓶倒伏装置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减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8、每日清理大梁校正仪,平台及周边不得放置杂物,整理油、气管路防止挤压,检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检查塔柱滚动滑轮固定螺栓是否松动,以免塔柱滑落造成人员物品损伤;车辆校正平台升降时设备下严禁站人;平台油缸无节流阀时,严禁全开油泵泄压阀;平台升起时必须锁死;检查夹具是否有变形、裂纹;检查链条、钣金工具、拉环是否完整,没有破损、裂口、大划伤。

  9、每日上班前手动电动工具漏电装置是否完好,每周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手动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电动角磨机、电动打磨机等。

  10、调漆间、油漆储藏室是集中存放、调配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灯具、输配电线路、通风设施和电器设备;满足防静电、防雷、防火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可热性木质门。

  11、烤漆房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排风设施,每周定期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一般在10-15天更换过滤棉,30天更换进风棉,90天更换顶棉,更换频率可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微调。

  12、烤漆房加热烘干时禁用废机油设施,尽量采用电能量子加热安全环保装置,尽可能减少使用柴油加热设施。

  13、喷枪清洗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喷枪清洗过程应设置封闭罩,排气筒,最好使用安全环保型喷枪清洗机。清洗溶剂不得低空排放,排气高度应高于屋面1米以上。清洗工位不得存放超量危险化学品,除必要的清洗溶剂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喷枪清洗时回产生静电花火,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并使用防爆电器。

  14、烤房旁不得进行调漆和喷枪清洗活动。

  15、油漆组员工应配备防静电服、防护面具、防护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的`防护用品;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6、干磨作业时员工应佩戴特种劳保用品“防尘口罩”,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7、钣喷、机电等工种作业时容易发生机械性损伤,应配备防护鞋,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8、车间垃圾分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弃物包括沾有油及化学品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废机油单独回收存放。一般废物包括包装物、一般生活垃圾等等,索赔件、废轮胎等应单独存放。各种垃圾桶按统一标准设置,并统一进行标识。室内危险废物需用塑料袋简单包装,废化学品容器分开存放,加贴标识。室外危险废物有明显的“危险废物存放区”、“禁止烟火”和|黄底黑图|危险废物等标识。

  19、车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不得被其它物品阻挡,并进行定置管理。车间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0、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安全工作鞋的在员工休息室内完成,水杯集中存放在员工休息室,需饮用时应在员工休息时休息饮用,不得在车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禁止在车间有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发生(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环保安全制度 6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及环保等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档案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环保安全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企业安全环保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环保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炼化企业,销售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内容及组织要求

  第三条、安全环保教育内容分为基础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其中基础知识教育的内容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各类事故案例;hse体系相关知识等。技能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环保、消防、气防、职业卫生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岗位应急预案及必要的操作技能等。教育的内容必须做到培训率100%、考核准确率100%、持证率100%。

  第四条、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包括三级教育、日常教育、专业教育和补充教育等。

  第五条、炼化企业领导和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每年再培训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及管理职责;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事故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

  (五)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六)hse体系相关知识;

  (七)安全环保先进理念、文化和经验。

  第六条、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应的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各级专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环保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一)对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每年再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的学习等;

  6、hse体系相关知识。

  (二)对专职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由炼化企业人事部门和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其主要内容为:

  1、国家、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监测技术;

  3、清洁生产基础知识及炼化专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4、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二)本部门和本岗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三)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四)事故应急处理、防治污染扩散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学习等。

  第九条、基层班组长的安全环保教育由各炼化企业及二级单位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二)安全环保技术、职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安全环保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抢救、应急处理及防治污染扩散等措施等。

  第三章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第十条、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其时间不少于72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第十一条、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由主管安全环保的经理(厂长)负责,由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其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安全技术、环保技术、职业卫生基础知识、消防及气防知识;

  (三)本企业(厂)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重点生产部位介绍;

  (四)上级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五)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六)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和防止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等。

  新员工经炼化企业公司级(厂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第十二条、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环保技术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状况;

  (二)本车间主要安全、环保危害因素和安全、环保规程;

  (三)安全环保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等。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十三条、班组级安全环保教育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二)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环保设施、监控仪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三)本岗位所负责的环保措施,运行与排放情况;

  (四)本岗位(工种)安全、环保危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学习等;

  (五)本车间应急预案及本岗位的具体操作。

  新员工经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按有关规定安排相应工作和实习。

  第十四条、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和考试情况填入厂和车间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十五条、未经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单位都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片,卡片由各炼化企业统一制作,在车间存档。在工作变动时,卡随人走。

  第十七条、新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方可顶岗操作。

  第十八条、员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车间、班组级换岗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九条、员工离开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环保教育。

  第四章其他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条、凡临时工、外来施工作业、外来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进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临时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招收单位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为:入厂安全禁令、本单位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环保注意事项、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外来施工作业和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经工厂和相关车间进行一、二级施工安全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和作业。

  第二十三条、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参观人员应有专人带领。其内容为本厂的有关规定、安全环保注意事项、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

  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第二十四条、凡从事电气、锅炉、放射、压力容器、金属焊接、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安全环保教育台帐。

  第六章班组安全活动

  第二十六条、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根据交接班的情况,班长安排当班期间安全环保的有关工作,结合存在问题,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环保状况。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或科室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安全活动时间不能挪作他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操作规程及其安全环保知识;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开展事故预想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检查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环境污染;开展安全环保技术讲座、攻关和其他安全环保科研活动等。

  第二十九条、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讨论、有记录。各单位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活动形式、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车间领导或安全环保监督人员每月对安全活动记录全面检查一次并写评语;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班组进行抽查。

  第三十条、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服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厂领导及处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七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和节假日及停车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环保教育。

  第三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组织编制新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十三条、发生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时,各单位应组织事故现场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停职进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活动。

  第三十五条、炼化企业各管理部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轮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内容。

  第三十六条、车间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环保知识考试,成绩填入安全作业证并记入车间教育台帐,作为上岗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对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并在防止事故、预防环境污染和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与表彰和奖励。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教育造成事故、环境污染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教育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环保安全制度 8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内部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复查存档。

  5、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环保安全制度 9

  1、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鼓励员工良好安全环保行为,惩戒不良安全环保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工作程序及奖惩规定

  由安全生产部每年初组织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每年底按责任书中内容认真考核和奖惩。

  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制度,努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个人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己任,保证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安全生产部根据制订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安全环保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3.1现场管理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戴好安全帽的责任人员处罚:

  ①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②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次。

  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处罚:

  ①从事设备吊装、高处建筑施工、搭设、拆除架子、从事窑中、窑头清理耐火材料等高危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扣罚500~1000元/次;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设备、制造、项目等管理部门),扣罚200元/次;

  3)对安全生产非文明作业行为的处罚:

  ①在项目建设、项目检修作业中,未按安全环保协议规定,未按清洁工厂施工管理规定,随意从高层建筑、高处平台抛掷杂物行为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次,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扣罚200元/次。

  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部门处罚:

  ①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100~500元/人次;

  ②对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扣罚50~100元/次。

  5)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段长、班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扣罚责任人员200元/人次。

  6)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①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随意损坏消防器材者,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200元/次;

  ②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7)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部门处罚:

  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8)违规动火处罚:

  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就违章动火,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9)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①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部门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并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②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炸药库、煤磨系统、总降压站、电力室、乙炔氧气库、原煤堆场等范围)的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5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10)对违规用电处罚

  ①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临时宿舍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次;

  ②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③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④没有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50~100元/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⑤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3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200~500元/次的处罚:

  ①对安全生产部布置的防治任务、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②环保月度或周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有效整改且未反馈信息的;

  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及时处理;漏油未及时控制或处理而直接排到地面;

  ④未按要求参加环保大检查;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环保记录;

  ⑤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食堂污水未经隔油池处理;⑥矿区排渣料未按要求处理;

  ⑦未按规定倾倒及处理垃圾或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焚烧;

  ⑧向排水沟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⑨卫生责任区环境美化绿化等工作管理维护不到位或对花草树木有毁坏行为;

  ⑩生产设备表面积灰、生产车间或工段地面积灰或堆放杂物不及时处理。

  12)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处罚:

  ①由于施工、维护造成人为环境破坏或污染;由于环保设备配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环境污染。

  ②收尘设备灰斗、分格轮、回灰管道堵塞、收尘袋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造成设备停机或超标排放。

  ③电收尘设备系统跑、冒、漏或超标排放,未及时进行处理。

  ④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按要求进行巡检和维护,不按要求购买配件,导致系统由于配件问题而影响正常运行的。

  ⑤由于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正常运行,导致被环保部门书面警告或处罚的。

  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不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对上级环境部门合理的监测防治意见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⑦环保主管单位和相关单位处理与周边地区因环保问题的矛盾纠纷不及时,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出现公众有效投诉。

  3.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罚

  1)一般轻伤事故

  ①造成一般轻伤工伤事故、工程车辆厂内道路交通碰刮事故、火灾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的直接事故责任人,扣罚300~500元/次。

  ②事故的相关、间接管理责任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工段长)的处罚,分别扣罚200~400元/次。

  2)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工程车辆颠覆碰撞事故①造成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等,对直接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200-3000元/次(视责任比例及损失程度)。

  ②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处罚100~1000元/次人。

  3.3死亡事故处罚

  ①对造成他人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直接事故责任人3~6个月岗位工资的50%。

  ②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由公司安委会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

  3.4公司每季度对安全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安全生产部制订,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执行。

  3.5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来源: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提取或安全处罚资金。

  环保安全制度 10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及环保等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档案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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