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惩制度
为严格管理员工的行为,提高酒店的形象,应制定规范的酒店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酒店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酒店奖惩制度篇1
一、 目的
鼓励优秀员工,严肃企业纪律。
二、 奖励
(一)奖励条件
1、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企业带来较好效益者。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
5、保护企业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为维护企业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分为:通报表扬、企业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审批
给予上述奖励时由管理人员填写《员工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理由并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部,由经理审批。
三、处罚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所列条款和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员工的过失程度、违纪次数,过失类别分为: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
(一)、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轻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1、 无故迟到、早退;
2、 当值时不佩戴工作号牌,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3、 将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
5、 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
6、 非因公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7、 使用客用卫生间、及所有客用物品;
8、 当值时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
10、 当值时翻阅书刊、报纸、杂志、画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
12、 当值时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动作缓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电话请假(2小时之内);
15、 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饭店组织的业务培训;
16、 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
17、 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岗位;
18、 当值时佩带的BP机、手机响闹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当值时未经批准因私打电话或私自会客;
20、 当值时洗浴、理发或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娱乐;
21、 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
22、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将食品带到非就餐地点食用;
23、 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或亲属在员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务;
25、 推委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
26、 工作场所物品摆放混乱,所属工作区域卫生较差;
27、 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经允许给客人小孩喂食;
29、 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30、 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
31、 下班后在工作岗位睡觉或着便装在宾客活动区内逗留;
32、 接到顾客需服务信息,无适当理由1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
33、 轻度违反《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二)、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重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0元—200元的经济处罚:
1、 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工作安排;
2、 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3、 管理人员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偏袒或说情;
4、 不按规定程序为宾客提供礼貌服务,导致宾客投诉;
5、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长达15分钟以上;
6、 当值时睡觉、看电视、听录音、织毛活、打扑克、玩麻将、玩电脑、下棋或变相赌博者;
7、 私开客房;
8、 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9、 当值时饮酒或带有酒气上班;
10、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刊物、书籍;
11、在企业内墙壁、地面、电梯、卫生间、门窗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12、故意撕毁、涂抹饭店张贴的各类宣传品、板报等;
13、未经有关部室批准,在企业内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倡议书、通知、启示、宣传品、漫画等;
14、故意毁坏企业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
15、借故拒绝或躲避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16、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烟;
18、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间、领导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制造不团结;编造、传播有损企业或员工声誉的'谣言;
21、未经批准在员工宿舍或休息室内留外部人员住宿;
22、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23、擅自动用专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严重过失一次,并解除当事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1、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审查;
2、 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帐单、凭证、从中谋利,中饱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
5、 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破坏工作秩序;
6、 随意泄露客人信息、企业秘密或尚未在企业内发布执行的各类事项;
7、 违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8、 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9、 对客人投诉意见进行敷衍、涂改、撕毁、不按时上交;
10、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3天以上;
11、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为客人拉皮条或参与此类活动;
12、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营利性活动;
13、未经许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饮料、物品免费款待朋友、亲属或免费安排住宿;
14、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恶性投诉;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16、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
17、在病休证明上弄虚作假骗取休息;
18、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恫吓、吸毒或其它流氓行为;
19、将枪支、弹药及其它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
20、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扰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闹;
21、故意破坏或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2、严重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四)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十二个月内累计统计,累计二次轻度过失和二次重度过失或三次轻度过失和一次重度过失,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处理及执行权限
1、轻度过失
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过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 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三次以上: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公司人事部审批。
2、重度过失
第一次:过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第三次: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3、严重过失
第一次:辞退或开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六)《过失单》填写及执行处理程序
1、管理人员发现员工违纪时,应立即填写过失单,记录违纪人姓名,违纪时间及违纪事实,交违纪人签字,违纪人拒绝签字时,由违纪人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由酒店核准违纪次数及处分等级,交行使处分权限人签字后,分别送达违纪人及所属主管。
酒店奖惩制度篇2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酒店奖惩制度篇3
1、未按酒店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轻),每次扣5元。
3、下班后无故停留在楼层,工作场所等,每次扣5元。
4、工作期间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者,每次扣5元。
5、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没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者,每次扣20元。
7、客人遗留物未按程序处理者,每次扣5元。
8、维修项目未及时报修或不经验收签字者,每次扣5元。
9、未经批准私乘客梯者,每次扣5元。
10、超过计划费用支出按超支的.%扣,每次扣5元。
11、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12、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串岗者或擅自离岗者,每次扣10元。
14、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每迟到5分钟扣款1元)。
15、无礼节礼貌,未用服务敬语者,每次扣5元。
16、未经同意擅自换班者,每次扣50元。
17、上班看书,当班嬉笑打闹者,每次扣当事人5元。
18、私用或送给他人饭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饭店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9、送洗客衣造成客人物品受损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10元。
20、灯与窗帘未按规定时间开关者,每次扣5元。
21、工作期间会客聊天者,每次扣5元。
22、违反有关操作规定者(按员工手册处理),每次扣50-100元。
23、钥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20元,如有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另行按实赔偿。
24、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并作旷工处理。
25、发表影响员工团结言论或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26、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没有按正常渠道申诉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者,每次扣30元。
27、在班期间所负责的区域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8、因工作疏忽,服务质量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9、服务员在客房内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0、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以上办法实行领班对员工考核,经理对领班逐级考核制度。对每条扣款由部门负责开通知单通知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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