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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考勤管理制度_工厂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规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为员工考勤统计及薪资计算提供客观依据。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加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加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加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规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为员工考勤统计及薪资计算提供客观依据。
二、适用范围
1、 公司除总监以上级别的干部(目前只有董事长、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都必须按本制度要求打卡;
2、 员工上下班(含加班)实施打卡制度,上、下班各打2次共4次打卡,如有加班需要单独打卡,每个员工必须按规定打卡;
三、考勤办法
1、 考勤专员负责员工考勤管理与监督工作,同时负责监督现场上班的情况,抽查有无违规上班人员,公司其它各部门予以配合、协助、并严格执行;
2、 员工漏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考勤专员(连晓凤、吴荷英)处理。一个月内允许累计漏打卡3次,超过3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3、 员工因公外出未打卡,24小时内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考勤专员备案,逾期未交者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4、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出差、出外勤:在外办事;
(6) 调休。
四、工作时间规定
1、 上班时间分为冬季和夏季,工作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2、 休息日:除财务部、销售部(非生产直接关联部门)以外所有人员是***天考勤,但业务部在休息日必须安排有1人值班;
3、 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任务安排,自行安排加班时间;生产部门安排夜班的,必须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夜班考勤及安全工作。
五、管理规范及处罚细则
1、 因考勤系统的设备原因造成无法打卡的,由财务部考勤专员负责签卡,任何原因的签卡时间都不得超过3天,逾期按迟到、早退处理;
2、 员工出差或请/休假的,必须填写《出差/请假申请表》,1天以内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生产总监或者总经理审批,未经审批的视作旷工处理,请假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
3、 严禁迟到、早退与旷工,工作时间内严禁擅自离岗或窜岗。员工上班打卡后必须立即进入工作区域,不得做如返回宿舍、去外面吃早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罚款10元/次。
4、 计件员工上、下班时间和计时、月薪人员规定相同;但计件人员在生产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但必须打卡。
5、 计时、月薪人员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在10分钟及以内的(含10分钟),扣减工资10元/次;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超过10分钟以上的,60分钟以下的(含60分钟),扣减工资25元/次;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达到或超过60分钟的按旷工0.5天处理,按“第7条”规定进行处罚,已作旷工处理的,不再按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处理。
6、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3次及以上者,除相应的处罚外给予警告并处罚25元/月;属恶意行为的,视为严重违规,加倍处罚。
7、 工作时间内,无请假、无出差单没有有效的刷卡记录或实际未出勤即为旷工。旷工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计为1小时。旷工者按旷工的小时数的3倍扣罚工资;单次连续旷工达3天、月累计旷工达50小时或5次、年累计旷工达80小时或8次的,均作自动离职处理。
8、 部门主管必须加强对员工上班时间的监管,员工有打上班卡,而实际没有上班工作的,一经查出,从重处罚:在正常上班时间有打卡而实际没有上班的,除作旷工处理之外,必须另外处以罚款:月薪员工每个班次罚款100元;员工每个班次罚款50元同时主管领导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处罚100元,并通报批评;
9、 所有员工个人原因漏打卡申请签卡超过3次(不含3次)以上的次数,每次扣减工资10元/次;签卡必须在当日补签,逾期办理漏打卡签卡手续的,扣减工资10元/次;无出勤却申请补卡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0、 其他形式的弄虚作假、伪造考勤记录,欺骗公司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加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考勤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以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定义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公司指定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加班日,周日为休息日。上班时间为:
上午:8:30--12:30(其中10:30-10:40小休)
下午:13:40--18:00(其中15:30-15:40小休) 加班:18:30--加班结束
备注:结算加班费的员工,每次上下班都需要打卡(没有加班的情况下打卡共4次,加班的情况下打卡共6次);无加班费员工实行早晚打卡共2次。
第四条 迟到、早退、溜班上班未在规定时间打卡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者为溜班。
第五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不能抵消《员工绩效考核》表中第6栏“考勤”的分数。 第六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上班者为超假;未请假缺勤者视为旷工。 第七条 值班、加班 上级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上级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办公室人员加班,需要写书面申请并由部门部长签名批准后才能算为加班。当月有加班与请假并存的情况下,先用加班抵消请假,剩余的加班工时结算工资;办公室人员加班无加班费,可调休。
第八条 满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
第九条 考勤标准
1、申请事假、病假、加班、补休的最低时间为1小时。
2、申请其他带薪假最低时间为半天。
第十条 考勤年度 以农历年作为考勤年度(即正月初一至除夕);以自然年度作为年休假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章 假期第十一条
年休假
1、已经转正的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1到5年的,每年度可享受年休假10天。连续工作年限超过5年的,从第6年开始连续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相应增加年休假1天,依此类推,年休假上限为20天;考勤年度出勤率低于90%者,年休假天数按考勤年度出勤率折算。
2、年休假分为公司安排与自行安排两部分,公司安排部分由公司在春节假期统一安排5天。
3、工作未满1年的员工,将不能享受自行安排年休假;新进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折算后按照1的整数为新进职工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数。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1年后次日至12月31日总天数÷365天)×10-5=该职工当年的年休假天数。
4、公司春节期间假期为:总天数=5天年休假(公司给予)+3天春节法定假+若干天周日假+ 若干天无薪假。
5、年休假总天数减去5天公司安排的年休假后,剩余的为员工自行安排的年休假。在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并按请假审批程序的下可由员工自行安排休假。
6、部门部长负责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时间,年休假必须在对应的休假年度内使用,不得跨年使用,过期作废,不得折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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