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计划

时间:2022-09-29 11:59:0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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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这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计划。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供大家阅读!

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

  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监督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监督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监督状况平稳好转。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三、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夯实安全监督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督综合管理

  (1) 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017年度《安全监督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监督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监督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

  (2) 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开发区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和协调好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监督联合督查。

  (3)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监督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监督事故的发生。

  (4)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监督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5)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发放安全常识小册子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监督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新《安全监督法》的宣贯力度,让安全监督理念深入民心。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月”和“11.9”消防安全日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企业指导各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2、强化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科室(中心)要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辖区内所有企业都检查、巡查和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各科室(中心)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深入推进安全监督“打非治违”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贸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督查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篇2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监管的各项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督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监督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生产安全,努力遏制各类安全监督事故的发生。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17年度安全监督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监督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监管对象

  1、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零售店。

  3、其它企业全年抽查面不少于20%。

  三、监管任务

  1、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对2家次的检查或复查,全年不得少于30家次。

  2、全年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检查不得少于2次。

  3、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对4家次的检查或复查,全年不得少于70家次。

  四、监管主要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

  1、依法取得安全监督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监督责任制、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监督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监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监督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监督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监督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监督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监督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监督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六、监督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1、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3、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监督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5、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6、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监督。

  2017年度安全监督计划篇3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监管职责,规范我县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安全监督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监督管理职责,真正形成“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铜仁市二〇一七年度安全监督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德江县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安全监督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有关安全监督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监督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安全监督“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负有安全监督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监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监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着力促进全县安全监督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监督监督检查计划,界定监管范围、明确安全监管频次。确保对所监管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对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覆盖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监督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监督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根据“三定”工作方案和全市推行安全监督监督检查“两分开、两追究”(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分开、日常安全监管与行政处罚分开;分别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追究和安全监督责任事故政府及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追究)工作机制,全县安全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职业卫生企业和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监督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监督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有关安全监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强化对乡镇安监站、街道安全办工作的指导。县局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强化对下级安监站工作的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强化安全监督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督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监督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5.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16个全国“安全监督月”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监督意识。

  6.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监督检查计划及责任部门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1.基本情况:全县现有各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及其独立生产系统6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分级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频次:县级层面每二月对其辖区内各金属非金属生产建设地下矿山逐矿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逐矿检查不少于6次;乡级层面每月对其辖区内各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建设矿山逐矿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逐矿检查不少于12次。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是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三项岗位”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建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建设矿山及其独立生产系统,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设计进行矿山生产和建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监督十条规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等。三是金属非金属停建地下矿山及其独立生产系统,主要检查现场安全员是否到位,井口、井巷和工作面防护设施是否落实,随时掌握矿山复工时间,以便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监督检查对象。

  4.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余毅刚(副局长),综合监督管理科。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1.基本情况:全县现有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27座(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2.分级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频次:县级层面每二月对其辖区内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逐矿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6次;乡级层面每月对其辖区内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逐矿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企业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项岗位”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是否按设计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是否存在一面墙开采或掏采现象;开拓方式、上覆岩土超前剥离距离、台阶数量、台阶高度或分层高度、台阶宽度、坡面角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观测措施是否落实,上覆岩土、采面浮石、伞檐体是否及时清除,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建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监督十条规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余毅刚(副局长),综合监督管理科。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1.基本情况: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98家;中石化加油站11家,民营加油站18家,甲醇乙醇储存企业2家,液化气经营企业2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2.分级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频次:县级层面每二月对其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6次;每季度对烟花爆竹零售店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乡级层面每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检查证照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复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安全监督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加油区是否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车辆入口和出口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畅通;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油罐和输油管线是否埋设于地下,油罐顶部覆土厚度是否满足要求,油罐是否落实定期清罐和进行腐蚀检测。二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检查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不同产品是否分库存放,库内产品堆码是否规范,每间仓库通风、降温、避雷、防静电、防潮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是否使用安全可靠,承运单位是否具备资质,须经检验合格,承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涂警示标志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三是烟花爆竹零售店,重点检查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是否专店经营,专店与周边重要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消防设备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否足额缴纳安全监督风险保证金,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安祥谦(副局长),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四)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企业

  1.基本情况:全县现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规模以上32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2.分级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频次:县级层面负责对其辖区内的所有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乡级层面负责对其辖区内的所有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每月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监督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工序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投入是否有可靠保障、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监督预警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真正建立,是否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级管理,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和定期检测、冶金煤气管理是否到位,《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杨再进(副局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

  (六)职业安全健康

  1.基本情况: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做好金属非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商贸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工作。

  2.分级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频次:县级层面负责对其辖区内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乡级层面负责对其辖区内的所有水泥生产企业、金属非金属井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每月逐家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职业健康制度及部门、人员职业健康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设置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制定年度职业健康防治计划,并按计划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监护档案;建设项目是否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度,是否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是否按规定配备、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高毒作业是否设置有淋浴间、更衣室、物品存放专用间、女工冲洗室等。

  4.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杨再进(副局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

  三、综合监管监督检查

  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联系部门(列入安全监督单独考核部门)每半年1次开展安全监督综合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落实。依法开展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工作是执行安全监督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督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监督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本局各科室和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台账,跟踪问效。各牵头领导和相关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的安排,制定所属行业详细检查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每月汇总一次,形成书面材料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将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严防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

  (四)强化痕迹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各科室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逐一指出存在隐患和采取的处置措施,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与复查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清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也要作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立台账。

  (五)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监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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