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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工资的规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资是劳动者生存权得以实现的最主要的方式,是劳动者基本的生活来源,也是劳动者提升自己的重要支柱。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员工离职工资的规定,供大家阅读!
员工离职工资的规定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员工离职的事前准备
不管你是被炒掉的,还是自己决定辞职,离职的时候都会很伤心的。你可能不记得做正确的事情,但以下是五件是你应该避免发生的。
1、即使你认为他们该骂,也不要责骂你的上司和同事。
离职的时候,你的情绪可能会高涨,特别是当你不欢而散时。你可能想冲动地告诉你的上司和同事你对他们的想法。即使他们真的活该被你骂,也不要这样做。你永远不知道在路上会遇到谁,也不知道有一天你会和谁共事。与其责骂你的`同事,还不如做好工作交接,给公司和同事留下最后一个好印象。
2、不要破坏公司财务或偷东西。
你可能觉得自己被上司误解了,自己很生气。然而,故意破坏和偷窃是犯罪行为。你的行动不仅会破坏自己的名誉,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3、不要忘记要介绍信。
如果你离职是因为一些不愉快的原因,这条建议听起来非常奇怪。然而,你要在简历中写进这次工作经验,所以要确保自己能从这份工作中得到一个好的介绍信,或者至少是一封中肯的介绍信。如果你是因为一些可怕的攻击而被炒掉,这条建议就是不现实的。但是,如果你的离职不是因为这么严重的事情的话,你就可以向你的上司要一封介绍信,即使起这封介绍信起不到预想的作用。
4、不要向接替你工作的人说上司或者同事的坏话。
首先,这样做看起来你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从中得不到任何东西。其次,你的接任者自己会搞清楚这些事情。最后,这可能会对你自己不利,因为你的同事可能会和你有完全不同的经历。
这样做出丑的人只会是你自己。你的潜在雇主可能会猜测是什么样的原因促使你和前任上司的关系这么恶劣,并怀疑这全是你的错。
5、不能毫无准备就离职。
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不能毫无准备说离职就马上离职了。虽然当时你情感上得到满足了,但是如果你之前没有做过相关准备的话,那你接下来的生活一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的。再说,离职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或者是发泄情绪的途径,离职是为了调整职业发展方向,为了以后更好的职场晋升。
对于准备离职人员来说,最好在决定离职之前确定好下一份工作,你可以在离职之前先确定好下一份工作,然后再正式办理离职手续,这样也十分有效的规避了离职风险。
离职的征兆
经常抱怨和争执
员工经常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是拖延时间等待正式宣布辞职的一种策略。当接到一项新任务或工作要求时,员工可能会说“让我先研究一下”、“我手头忙”或“我觉得这么做不管用”等。在有些情况下,员工甚至会开始抱怨工作,或者开始说老板或公司的坏话。
斤斤计较
如果员工经常赞赏其他公司的企业文化,贬低自己的公司,这是他们很可能就要辞职的明显迹象。对工作不满意的员工会开始攀比其他企业,就像一个不满意的丈夫会拿妻子跟别的女人做比较一样。
办公室恐惧症
考虑离职的.员工往往会找各种借口远离办公室,比如请很多次病假,上班迟到等等。他可能会不准时上下班,找理由提前离开,也可能利用病假和上班空当去见招聘单位。一个对工作不满的员工一般都讨厌一周工作日的开始,因此管理者要留心“周一缺勤者”。
工作效率变低
如果一个勤奋的员工突然变得懒散起来,你应该有所警惕。他可能工作主动性减弱,只是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也可能更频繁地推迟完成工作的时限,还可能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准备不足。虽然许多人心里告诫自己要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实际上却已心不在焉,也许热情已跑到即将上任的新岗位上。
参与度减少
在会议上向来发言积极的员工是不是突然变得安静了?是不是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也不愿意参加周末的员工活动?整体的团队参与度是不是降低了?对工作上的一切事情都漠不关心,是员工即将离职的最大征兆。如果是管理者打算辞职,那么他可能变得态度更温和,待人处事轻松愉快,也不急于在最后期限前完成工作任务。
仪容仪表发生改变
一个人在工作场所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的细小变化可以传递出重要信息。公司要求上班穿正装,但是某个员工可能最近开始不太按规定着装;某个员工可能平时穿着比较随意,但最近经常穿正装,说不定他是要出去参加面试呢。
和周围人的关系不再像以前那样
拍领导的马屁时也表现出一种“自尊”;喜欢传闲话、打小报告的开始“自律”;热心“公益”活动的人也不再乱掺和;即使以前为了搞好同事关系抢着打开水倒茶的现在也罢了工……绝不是这些人懂得做人,成熟了,而是他们马上要离开这里,用不着再让自己受委屈。
频繁请假
如果这个人一向遵守劳动纪律,从不轻易请假而现在突然开始频繁请假,恐怕就要考虑此人是否准备跳槽,请假无非是去联系新单位,或做一些应聘准备。还可能是处理私事,既然准备跳槽,就再也用不着像以往那样积极表现了。
上网另投简历
在招聘网站搜索到自己公司在职员工的求职简历怎么办?如果该员工是一个表现不佳或一般的人,不用理睬——巴不得他们赶紧走,省得费事。如果是一个表现优秀的员工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应该立刻私底下汇报给人力部的上级——为什么不是汇报给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呢?因为只有人力部的领导才晓得如何处理员工的离职问题,而告诉这个员工的上级主管的话有时会弄巧成拙,让员工走得越快。
经常收拾东西搬回家
曾经有离职的员工谈到为什么要一点一点的搬东西回家:“我对公司很有感情,我也舍不得离开,我担心自己会动摇,所以我一点一点的搬回去,等到收拾得差不多了我再提出离职,这样就让自己没了后路铁了心。
不过如果是职业化的员工,那么他即使到了最后一天上班,也依然会如平常一样好好工作,认真负责。
离职的相关法律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正式颁布的离职制度必须以法律条文为依托,在其范围下结合企业自身特性,进行丰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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