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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管理规定

时间:2022-08-15 13:06:26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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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管理规定(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差的管理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差的管理规定(通用10篇)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规范,本着既节约开支、减少成本,又保证出差员工顺利完成公务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出差指员工离开公司办公区域,需外出办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的行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员工、兼职会计。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办理出差手续。其中出差当日可返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留存,记录考勤,并由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没有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视为旷工,且公司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经济舱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等;员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达出差目的地,并遵循以下原则:

  1、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内,可以选择火车硬座,长途汽车;

  2、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时以上交通的,可以选择飞机经济舱。

  3、员工在外出差时,选择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车、巴士、地铁、轻轨等,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原则,确因公务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可选择乘出租车,但在报账时,应注明乘车事由,乘坐人员,乘车起始点。

  第五条住宿费

  1、住宿费指因住宿发生的房费,其他个人餐费、电话费、上网费、洗衣费以及其他服务类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出差员工报销住宿费时,不得将其他费用开在房费中,且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须将住宿费用明细单作为明细粘在报销单后。公司已为出差员工安排住宿的,则不予报销因其他原因发生的住宿费用。

  2、员工出差如需预定酒店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室,由公司负责统一安排预定。

  3、凡出现在同一时段,有多名员工在同一地点出差的情况,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合住。

  4、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科长级别,150元/日;主管级别,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员工,80元/日。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承担。

  第六条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包含出差员工因公务发生的餐饮费和通讯费,出差1个月以内,补助按30元/天,单次出差超过1个月,按25元/天。如发生招待餐费,则取消当天一半补贴。出差补助天数以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如当天往返,且出差时间超过8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

  第七条出差借款与费用报销

  1、出差借款

  (1)员工出差可事后报销也可事前借款。员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办理出差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借款时应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审批后到财务领款,其中借款金额小于1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在1000元以内,主管级员工及以上借款金额在2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2000元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注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到财务部结算还帐。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2、费用报销

  (1)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车票)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填写部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审批,1000财务部领款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应酬费等,应在费用发生前获得公司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事先批准的此类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况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2、员工出差后,必须于每日下午5点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

  3、出差结束后,应于3天内提交出差报告。

  4、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字后实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随时做出调整。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出差管理程序,提高出差人员在外的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出差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出差人员

  3、定义

  出差: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区办理业务的行为。原则上当天能够返回工作所在地的,不按照出差对待。

  4、出差审批程序

  4.1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门作为考勤依据,一份交财务部门作为差旅费借支和报销依据;若出差前需要借款的,应做出差期间的费用预算。

  出差审批流程:

  4.2公司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注明出差期间的岗位代理人。

  4.3外出办公当天能够返回工作所在地者,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到公司人事部门登记,按正常上班处理。

  4.4出差期限应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原则上需按《出差申请单》批准时间返回公司,若因工作需要续期的,出差人员应电话请示部门主管同意,返回公司后补办相关手续。

  5、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若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时,应在出差返回后两日内补办相关手续,交公司人事部门,逾期未办理者,人事部门有权按照事假处理。

  5.2出差人员不得私下宴请招待客户,赠送礼品等,如确有业务需求,必须征得总经理同意确定礼品价值方可。返回后应做出书面说明,否则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5.3员工不得因私事或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出差期间差旅费不予报销,未经许可因私事延长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4员工不得虚报报销金额,一经查处,将以虚报金额的两倍罚款,并作通报处理。

  5.5员工出差期间除公司规定假日外,不计算出差人员加班时间的加班费。

  6、出差费用管理

  6.1出差期间按正常上班计算出差人员工资;

  6.2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6.3职级报销分类

  A类: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总经理特批人员(外聘专家等);

  B类:二级部门正、副经理;其他由公司总经理特批的人员;

  C类:正、副部长/主任人员;

  D类: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6.4报销范围

  出差人员报销范围限定为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业务费;交通费包含出差路途费、市内交通车费;

  住宿费是员工在外地出差需要住宿的,按照一定标准报销住宿费;生活补助费主要是指出差人员在外地的用餐费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可申报业务费。

  6.5报销标准

  6.5.1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6.5.2员工在出差地原则上应尽可能乘坐市内公交车,确因地域偏僻生疏时,可报销住宿地到目的地来回的出租车各一次。

  6.5.3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不能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要超标乘坐的,应提前报总经理同意,报销时先由当事人在每一超标票据背面注明原因,并经当时同意的领导逐张签字后,按正常费用报销程序报销。除此之外的超标乘坐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己负担。

  6.5.4由公司派车直接到异地的,出差人员不得再报销交通费,报销其他费用时,司机作为同行人员填列;由公司派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该区间的交通费。

  6.5.5出差住宿费及生活补助标准

  6.5.6员工出差应按规定标准住宿,超过标准的住宿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少于标准的节约部分,按20%的比例作为节约提成发给出差员工本人。住宿费标准限额和节约提成均可在当次出差时间累加计算。

  6.5.7数人同行出差时,可按职级较高的人员标准执行;同性别人员出差时,每两人按一人标准计算住宿费,依此类推。

  6.5.8出差员工在出差地投靠亲友或以其他方式自寻住处而不报销住宿费用的,按实际应住宿天数每天发放30元的住宿补助,实际应住宿天数由财务部门按实际情况计算。对于由客户或供应商提供住宿的,出差员工应主动放弃住宿补助;隐瞒事实继续填报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已发放的住宿补助,并处以虚报金额两倍的罚款。

  6.5.9公司外地员工到其家庭所在地城市(或县)出差时,不得报销住宿费,也不计发生活补助及住宿补助。

  6.5.10上表所列标准均指城市市区,如出差地为城市的郊区、郊县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均按降低一级标准执行。

  6.5.11由客户或供应商提供用餐的,出差员工应主动说明情况,放弃与此相关的生活补助,否则按6.5.8条规定处罚。

  6.6生活补助发放的规定:

  6.6.1出差生活补助的`发放按上表所列标准与实际应发放天数综合计算,实际应发放生活补助的天数由财务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6.2公司严格控制出差员工计划外宴请招待客户,确因工作业务需要宴请的,应提前电话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返回后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报原同意申请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按正常费用报销程序单独填单报销,但应同时取消宴请当日的生活补助,出差员工每报销一餐招待费用即取消一天生活补助,依次类推,如先报差旅费用再报招待费的,已发放的生活补助从应报销的招待费中直接扣回。

  6.7其它报销规定

  6.7.1出差期间发生的正常费用必须在返回工作单位后一周内报销,不能按时报销者应到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否则将按照10元/天予以扣款。

  6.7.2出差人员报销费用必须经部门经理核实。

  6.7.3报销时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的填制应字迹清楚、项目完整、

  金额准确无误,所附票据必须真实、合法,票据粘贴应整齐、美观、方便查询。

  6.7.4票据与报销单的正面应保持同一方向并在左上角对角对齐粘贴,较小的票据应分开粘贴在专门的票据粘贴单上,再将票据粘贴单贴有票据的一面与报销单的背面在左上角进行粘贴,其四边均不得超过报销单的范围。

  6.7.5所有费用报销均需取得合法票据,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单据责成当事人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对不合乎规定或其他认为不合理的报销行为拒绝报销。

  6.7.6公司外派培训、学习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由派出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共同商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6.6.7出差期间非因公绕道回家或办理其他私人事务的,不得报销绕道的所有费用,当程差旅费参照直行时的有关标准执行。

  6.6.8在接受对方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时,除合同已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承诺为对方报销差旅费用。

  7、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4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5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6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xxx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7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略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略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略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8

  第1条:总则

  1、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务培训除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定义: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⑴短途出差之交通费含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办事交通费。⑵短途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政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出差申请,并于旺财考勤上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被指派人出差须于旺财考勤上做出差申请,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离开常驻办公地6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略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支付方式

  1、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招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coo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经总经理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相关凭证丢失,须由该酒店把原来开具的发票另一联复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则可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调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应尽量于一个月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1)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负责人以下出差须报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复核程序

  (1)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部门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2)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1)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2)《报销单》中的报销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3)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未包含的支出项,由出差人员平均分摊自行承担,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按批复报销;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列入各部门预算项目中;

  5、预支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决策层共同商议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9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xx,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飞机,火车,汽车,轮船,须批准,硬卧,大巴,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实销。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10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销售人员出差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元/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xx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