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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对外开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保险业逐渐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期,形成了中外资保险公司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作为金融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一,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第三,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62.2亿港元。2003年12月17日、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同步上市,募集资金34.75亿美元。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第四,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第五,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 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新时期。回顾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对外开放时间早。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中国大陆引进的第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开端。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二是对外开放范围广。截至2003年年底,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62个保险营业机构。其中寿险公司20家,产险公司14家,再保险公司3家,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28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92个代表机构和办事处。目前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已增加15个。
三是对外开放程度深。2003年12月11日以前,中国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或分公司,允许外国寿险公司设立外资股份不超过50%的合资公司,外方可自主选择中方合资伙伴,允许外国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根据入世承诺,中国保监会于2002年10月下发通知,对法定再保险比例进行调整,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逐年降低,至2017年完全取消。2003年12月11日以后,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进一步扩大,允许在华外资非寿险公司向国内客户提供除法定业务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并允许其在华设立独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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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为中国保险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实践证明,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对加快保险业发展,提高保险业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对外开放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从1992年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以来,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数量从6家增加到目前的61家。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外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中国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保险公司参与中国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加深,不仅从数量上丰富了中国保险市场的主体,而且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第二,对外开放加快了中资保险公司体制改革的步伐。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二十多年来,向我们展示现代保险公司的运作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了中国保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快了我们金融改革的深化。与此同时,外资保险公司积极参股中资保险公司,增强了中资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1993年,平安保险公司引入了摩根和高盛两家外资股东参股。2002年又吸收了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参股,目前平安保险公司的外资参股比例已经达到23.74%。新华、泰康、华国等多家保险公司也纷纷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吸收境外金融保险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外资持股比例分别达到24.9%、25%、和22.13%,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改善了经营机制。
第三,对外开放推进了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1992年以来,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为中国保险市场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理念及高附加值的服务,这对国内保险公司是一个非常大的促进。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进入上海市场,带来了全新的寿险营销制度,这是一种一对一的服务,它使客户更直接地认识了保险,这种销售方式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在有外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下,中资保险公司不断进行产品创新。1999年10月,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我国大陆第一份投资连接保险,掀起了我国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热潮。此后各家保险公司陆续开发了投资连接保险、分红保险等一系列新型保险产品,开始了中国保险结构的转变。
对外开放使外资保险公司也得到了发展。在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外资保险公司自身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呈现了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自中国保险业开放以来,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保费收入从1999年的18.2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67.3亿元。五年之内增长了2.7倍。外资在华保险公司总资产从1999年的44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97.8亿元,增长了3.5倍。随着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一批寿险公司与中粮、五矿、中海油、海尔等大型国有企业合作,以合资公司形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外资保险公司正在逐步适应和融入中国保险市场,成为影响市场竞争格局的一支重要力量。
坚持改革开放、加快保险业发展
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本世纪前20年是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置身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面临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机遇。
首先,国内经济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之达到11.67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支撑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不断增强,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在这个阶段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要求出现多样化,对住宅、汽车、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健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明显提升。
其次,国内社会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我国总人口12.97亿,每年新增人口约一千万,为保险市场提供了丰富的潜在保险资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这一切都正在改变着人们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对风险的态度,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的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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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将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为加快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保险业国际化水平,认真履行入世承诺的时间进度和开放范围,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向居民提供健康保险、团体险,按照国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和经营行为,依法保障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
要更好地发挥外资保险公司的作用,提高保险业的国际化水平,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注重对国外先进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式的引进、消化和吸收,重点引进在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支持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国保险机构,鼓励国外保险公司到我国西部和老工业基地开展保险业务。
三是支持走出去的战略。允许具备条件的中资保险公司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保险公司到境外开展业务。
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监管会计准则,出台《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办法》,统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
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是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2017-05-16 12:2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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