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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与思考
为深入了解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现状,探索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9月10日至9月30日我们对全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走访,走访了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到永丰、梓门、杏子、井字等乡镇及城北学校进行调研,有关调查情况如下:
一、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各级各部门长期以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了有益尝试,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青少年法制观念, 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一)领导重视,网络健全。各乡镇都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当地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之中,作为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安排,年度中有检查督促,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此外,全县教育系统健全了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 1
镇还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中小学校普遍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载体有创新,阵地有拓展。全县建立了包括城北学校和国藩实验学校在内的2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开办家长法制学校,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培训。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突出教育的实践性和娱乐性,通过参观、征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学生踊跃参与。每年的9月份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各乡镇都集中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这些活动的举行,都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校园法制教育得到广泛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利用政治课、班会、校会、专题教育等渠道,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自护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学校的第一课堂作用。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乡镇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分宣传发动、排查治理、 2
巩固总结三个步骤,开展了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对各中学实行综治目标管理,一票否决。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学校开展“远离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大讨论和学生签名活动,召开主题班会并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特别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发挥整体效应。近年来,全县共青团、综治、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侦查、检查、审判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中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工作;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重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做好安臵帮教,预防和减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做好孤残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化、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加强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 3
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效果显著。加强青少年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对青少年健康有影响的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对制造、销售和经营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文化制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保障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同有关单位的联系,促使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整顿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警校共建文明单位活动,强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安臵帮教工作,全县共建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站16个,家长学校18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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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分析
我县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死角盲区,尤其是社会青少年群体这一块;二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据双峰县人民法院统计,2017年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案件的9.6%,与上年同期6.2%相比,增长3.4个百分点;县公安局统计2017年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70余人,比上年度增长0.2个百分点,受治安处罚的也略有上升。2017年到目前为止,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已经接近去年,预防青少年违法 4
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青少年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缺乏刚性机制,制度难以落实。虽然制订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学习培训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但由于缺乏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以至于这些制度大部分都只停留在文件或只是上墙而无法真正落实。
(二)政策错位。虽然近年来一直在强调青少年的素质教育,但现行各项政策导向迫使各类中小学校围绕高考、中考指挥棒转,片面追求升学率,导致法制课很难进入学校正式课堂。学校的法制教育要求“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但与教育部的规定产生冲突,根本不能进入教育系统制定的教学大纲,学习内容既然不在教学大纲目录,特别是中、小学,要做到“四落实”是不可能的,产生了法制课教材不统一,法制教师量少质弱等问题,致使法制课计划难落实,法制课时无保证。
(三)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尚法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
(四)法制教育方法老化,没有针对性。对于在校的青 5
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不少地方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编写了相应的法制课教材,但出于学生减负的要求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该教材无法进入学校,各地学校的法制课教学各自为战,缺乏系统性,形不成规模。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令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效果可想而知。社会青少年尤其是闲散的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初中毕业辍学的青少年,既无工作单位,家庭管理又差,思想不定型,精力又充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几乎谈不上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缀学及闲散的青少年犯罪率大大高于在校青少年学生,据县人民法院统计,在校生犯罪仅占全部青少年犯罪的9%,其余大多数为缀学的社会青少年,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一类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滞后。
(五)经费严重不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虽然涉及这一项工作的部门机构多,但有专项财政拨款的单位很少,即便有专门的财政经费,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与工作需要相比缺口太大,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各乡镇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平均每年不足万元,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块那就更少了。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据调查了解,在各学校法制课教师中,没有一人是法律专业的,只有十余人通过函授或自考学习了法律专业。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加强领导,健全保障体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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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形成合力。首先,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
育中的职责,严格考核,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其次,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学校不可能包揽青少年的一切事务。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要推广好的经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发挥社区熟悉情况,近便安全的优势,使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合理衔接,不留空档。对社会青少年,一方面,国家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扩大社会就业渠道,加大辍学青少年再教育或技能教育的范围、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根本问题;另一方面,要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等原则,由用人单位和居住地基层组织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同时,积极为社会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消除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死角和盲区,降低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协调配合。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要注意加强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
纠正。
(三)加强学习培训,搞好队伍建设。召集一批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标准建好一支普法讲师团,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懂与自身相关法律知识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课人才。同时,还要加强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离退休老同志更新知识,提高关工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抢占各类传媒阵地,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其次,要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与其它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结合,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用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表率激励青少年
的学法积极性,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发展。第三,要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法律与道德规范有着天然的联系,科技文化水平的高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会也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法律、道德、文化三者在内容、形式上都互为补充,互相衔接,搞好三者的结合,一举多得。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用法、护-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2017-05-11 20:01 | #2楼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且居高不下的趋势。笔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厦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受理案件3271件,涉案4998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23件,涉案418人,涉案未成年人占涉案总人数的8.4%;2017年受理案件3102件,涉案4970人,其中来成年人案件236件,涉案49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10%;2017年受理案件3384件,涉案5455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00件,涉案428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85%;2017年受理案件3685件,涉案5820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35件,涉案472人,占受案总数的8.1%。从4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占社会犯罪的比例基本保持在8%左右,虽然后两年的数据有所下降,但深究原因发现,有一定的政治、法治背景,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特殊司法保护的结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此后各地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案件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实现其自我保护的基础,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逐步深入,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加强,但为什么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行了那么多年收效却并不明显呢?本文结合实际重点探讨、分析当前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相关对策。
一、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不够,缺乏监管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在学校的实际教学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升学率依然是家长、社会乃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同级学校的类别划分仍然取决于升学率的高低。因此,虽然一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所以觉得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同时,在教育监督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而大部分在校生的犯罪行为是发生在放学或放假这个时间段,大多数社会青少年犯罪是发生在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期间。因此出现了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管不着的情况,造成法制教育脱节,在教育监管上留下了漏洞。
2.形式简单,方法单一
近些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不少学校的法制教育还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老师照本宣科、原文播报,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学生似懂非懂,听之无味,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由于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学生法纪观念也就难以树立。某职业中学女生小雨,在上学期间数次被多名同学敲诈共计数万元,却始终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只是自己偷偷写下6万字的日记。由此可见其法律意识是何等薄弱。
3.尺度不一,内容不同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一点政治课时间,有的干脆没有安排法制课,学校随心所欲;有的根据上级的要求,上级推一推,下边动一动;即使是有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教材方面,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含一部分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正是因为课的不同、计划不同、内容不同,所以也就无法制定统一的检验学生法制教育成效的考量尺度。
4.业务不专,效果不佳
目前不少中小学的法制课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许多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分管校长兼任,从专业角度来说,一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往往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法制教育的实际需要。
二、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对策
1.法制教育要齐抓共管
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机构建立共建共育关系,以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2.教育内容要丰富多彩
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担任辖区内五所中小学“综治副校长”后,协助学校作了以下尝试: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开设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条件的还可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某校“综治副校长”为了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专程到劳教所采访了两位少年犯的犯罪经过,让他们讲述走进高墙后的认识,并制成录音带,带回学校放给同学们听。那两个少年犯原来也是学生,就是因为讲哥们义气朋友打架,将别人打成重伤以致进了劳教所。同学们听后,都感到非常震撼,原来犯错误与犯罪仅一步之遥。特别是当这两位少年犯说到“与我同龄的兄弟姐妹们,我很羡慕你们坐在明亮的教室内读书,请你们一定要接受我们的教训,千万不要走我们这条路”时,许多同学的眼睛里都含着泪水,为他们的同龄人深感惋惜,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悄然萌生。
3.法制教学要规范统一
要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适当增设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标准统一、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让学生能够学得懂,记得住,会运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做过一个专项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当你的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后,你是怎样处理的?”统计结果显示,有35.26%的青少年消费者选择“忍了,自认倒霉”。当问及原因时,有58.77%
的被调查者说是因为“想解决,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这也充分说明,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常识教育必须在有用、有效上下功夫。
4.教师队伍要提高素质
教师的素质高低对学生成长影响重大。据报载,某校某班丢了40元“爱心基金”,于是曾去捐款箱前“看过一下”的一位同学就在全班同学的“选举”下成了公认的“小偷”。“选小偷”,何等荒诞!然而组织“选举”的这位教师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能力,无视客观事实,极尽主观臆测之能事,异想天开地让“荒诞”成了现实。当记者采访这位15岁的男孩时,他紧紧地咬着牙说:“自从那事以后,在我眼里,每一个参与这件事的人都不配做好人。”这种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将会是终身的。因此,提高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至关重要,学校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总之,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好方法、好形式、好途径有很多,需要我们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进一步去研究、探索与开发。科学地实施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就会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的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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