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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9-25 04:19:04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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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节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1、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有关精神,加强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创建经济节约型矿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八矿节能管理及考核办法。

2、能源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其中一次能源包括:如煤、原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及太阳能、风能、新能源等;二次能源包括:电、煤气、蒸汽(含氧气、压缩气等)。各业务部门必须按业务分工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和办法,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尽可能地降低能源消耗。

3、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节能工作,并指定单位一名副职负责日常管理。同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措施,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4、各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严把设计源头,积极研究和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创新节能管理新途径,坚持节能技术改造和潜在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开源节流,降低成本。

第二章 管理组织和职责

一、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障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矿成立节能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采煤副矿长 总工程师

开掘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后勤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工会主席

多经副矿长 总会计师

成 员:各战线副总、各科(区)党政正职

机电矿长任常务副组长

二、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2.1 节能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2.1.1 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八矿节能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1.2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开展能源管理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2.1.3 根据年度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目标,对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和奖惩。

2.1.4 调研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审定方案推广应用。

2.2 机电运输区:

2.2.1 制定八矿年度节电目标计划,核定各单位电力消耗指标和考核,对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2.2.2 负责对井下生产系统和分管所管辖的地面供电设施(变电所、滤波等)、四大件系统(含锅炉、储装运、轨道)、砖厂、动力洗煤、二井工程、办公等系统和设施的节电监管和经济运行,合理调整供热、供电、供风运行参数,杜绝跑冒滴漏;

2.2.3负责矿井35KV变电所无功补偿管理,保障全矿功率因数不低于0.95。对分管区域(单位)及时更新能源计量手段,完善能源计量;

2.2.4严格控制机电设计关口,合理选型和配备设备、线路,杜绝大马拉小车等现象;推广节能设备和工艺,对高耗低效和淘汰设备更新改造; 2.2.5 完善用油和回收废油、废渣制度,加强油料管理,定期对设备耗油情况进行分析。

2.3 环保节能科

2.3.1 负责编制年度节能环保工作计划目标,核定地面非主要生产场所、居民区(含生活设施)、办公、三产及外转等设施电耗指标;

2.3.2 负责节能报表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进行节能统计和分析;

2.3.3 负责分管区域计量装置审批、抄表、收费和考核工作。查处私拉乱扯、违章(盗窃)用电和井上下能源浪费、经济运行措施落实并考核;

2.3.4 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进行计量管理,督促新增、更新能源计量手段,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2.3.5 积极研究、推广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制定节能技改项目报告和方案;

2.3.6 负责监督节能设施运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和开展节能宣传。

2.4 办公室

2.4.1 负责小车库车辆管理、调配,实现节约经济运行。

2.4.2 负责办公室、小车库、小食堂和会议室等地点空调、照明、办公设施的节电运行,减少电力消耗;

2.4.3 控制纸质文件消耗,纸张双面使用,非重要会议、决议不下发文件,没有大的调整的文件不予印发。

2.5 后勤管理科

2.5.1 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核定各单位用水消耗指标,并对用水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

2.5.2 负责后勤战线用电节能指标,对分管区域内食堂、澡堂、宿舍、医院、供水、污水厂和排污等办公、公共设施的用电节能管理,堵塞跑、冒、滴、漏;

2.5.3 推广应用制水、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更新改造高耗低效、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2.6 采煤区

2.6.1 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并定期检查、考核;

2.6.2 负责采煤战线办公、修造、车间等节能指标管理控制,杜绝超指标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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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从设计源头消灭大马拉小车,应用节能降耗新设备、新工艺;避免设备空载运转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杜绝跑冒滴漏;

2.6.4 制定回采设备年度油脂消费指标,实行计划管理;

2.7 设备管理中心

2.7.1编制淘汰高耗能设备更新计划,研究推广高效节能设备。严把工程设备的设计、招标和采购关,杜绝大马拉小车等浪费现象;

2.7.2负责分管区队办公、修造、车间节约用电监管和运输系统经济运行,控制战线电能指标。强化管路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7.3完善用油制度和回收废油、废渣制度,加强油料管理。

2.8开掘区

2.8.1负责开掘战线办公、修造用电监管,控制战线电能指标,制定开拓掘进年度能源目标计划;

2.8.2从设计源头消灭大马拉小车,应用节能降耗新设备、新工艺;避免设备空载运转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开机率,确保经济运行,杜绝跑冒滴漏;

2.8.3完善用油制度和回收废油、废渣制度,加强油料管理。

2.9 通风区

2.9.1 编制矿井用风、巷修等运行计划,降低通风机工序能耗,及时调整主通风机运行参数;

2.9.2负责通风战线办公、修造节约用电监管,控制战线电能指标。合理选配设备,合理配置局部通风机落实经济运行;

2.9.3制定风、水管路维修计划,杜绝跑冒滴漏;

2.10 经营科

2.10.1负责经营战线的办公、经营(金属修造厂、原煤装运)等电量,责任指标和节能管理,控制战线电能指标,

2.10.2制定年度油脂和材料消耗及复用管理制度,并监督、考核;

2.11 机关支部

负责办公楼办公消耗电量指标和节能管理。

2.12 多经办

2.12.1 负责多经战线车间、办公等电量指标和三产企业生产负荷“削峰填谷”等节能管理,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淘汰落后产能;

2.12.2 负责制定瓦斯和矸石砖余热发电计划,并监督考核。

2.13 防突区

2.13 .1负责编制抽放及制氮注氮等运行计划以及防突队的节能用电管理。

2.13 .2负责对打钻工区施工项目安全用电和节电监管。

2.14 其他

2.14.1 安检科负责安全战线的电量指标管控和节能管理。

2.14.2 调度室负责调度楼、车水组办公电量指标和节能管理。

2.14.3 保卫科负责警卫室和监控系统等电量指标和节能综合治理。

2.14.4工会负责游艺室、俱乐部电量指标和节电管理。

2.14.5 计划科负责动力煤洗煤厂节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14.6 重点办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监管。

2.14.7 土建科在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初期应充分考虑节能,优化选用节能型材料、器具和用能等产品;

2.14.8 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系统的节能管理,提高系统智能调节、节电运行。

第三章 能源计量和统计

1、企业通过能源计量,促进企业能源定量化管理,为制定能耗定额、考核和节能技改提供依据,提高管控水平。

2、企业用能应实行全部计量,包括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

⑴ 一次能源(煤、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成品油、煤气、蒸汽等)以及含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水等)的计量;

⑵ 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 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和消耗的计量; ⑷ 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3、能源计量器具按周期检定,抽检合格率达到95%。对精度要求高的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检定。

4、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矿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量的管理、测试和维修工作。

5、企业能源统计主要任务是统计企业能源消费量,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构成。同时分析其变化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

6、建立节能统计分析制度,各分管部门要根据消耗能源指标制定管理制度和统计台帐,每月统计分析,找出管理薄弱环节;基层单位凡超指标用能的,必须进行用能分析,经单位正职签字于24日前报送环保节能科。

7、环保节能科按照集团环保节能部要求,统计上报节能分析报表。

第四章 节能管理规定

1.地面用户新装用电、变更或增容严格执行用电增容审批制度,必须经矿领导同意,由机电运输区出具接电方案,经环保节能科审批并装设预付卡式计量装置,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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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私自增加负荷或改变用电性质。需安装、更换、挪移、回撤电表等工作必须提前向环保节能科申请。

2.每月20日由环保节能科和机电二队计量组对办公及外转用户抄表,22日前统计报环保节能科考核组进行统计分析,25日前汇总上报企管科;27日资金平衡会上汇报当月生活、外转及办公用电及电费收缴情况。

3.每月4日前环保节能科考核组对矿属各单位机修房、材料库及办公用电,超指标部分按当月成本综合电价2倍扣减责任单位的结算工资。经矿7日考核会矿领导同意后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

私自减免考核结果。

4.三产、分离单位或内部承包经营的用户,应按照电网峰、平、谷时段划分。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峰生产,矿对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压用户加收5%,低压用户加收10%线变损耗,电价执行河南省电网电价标准。每月25日前,外转用户结清当月电费,超指标用电时应采取停电限电措施,违反协议拖欠电费的中止供电。

对无峰谷分时计量装置的,其峰、平、谷计费电量分别按抄见电量的45%、45%、10%的比例计算。

5.负荷变化时,及时报环保节能科调整用电指标。未经环保节能科批准,不予增加用电指标;负荷减少时,必须通知环保节能科进行调整指标。

6.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责任单位及时维护好各自范围内的计量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跟环保节能科联系;没有安装计量装置的,按照总表减除有量可计的剩余部分由无表用户承担。

7.采、掘、机、通、安三产经营等业务部门要合理设计,根据工作对象、环境及条件合理配备负荷,提高电压等级,避免能源浪费现象。

开掘头面风机合理配备,小功率能满足的不用大功率风机,单机能保证的不得开双机,及时调整局扇功率大小。减少无效进尺,对高突头不进尺必须采取打密闭措施、局扇停运。

8.提高运转效率,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运输机、皮带机不得空转,不得用掘进机出砟,皮带备用电机严禁带电空转,无煤停车。

9.根据机电部门规定,以下设施或设备按规定时段避峰运行。

① 副井提升在1:30——6:00、9:00——11:30、18:00——22:00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准专罐提升人员(老副井乘φ3.25M罐上层,新副井一律乘坐南罐上层);其它时段低于30人不准提罐(特殊情况除外)。18:00—22:00单罐提升。

② 矿井主排水泵电网尖高峰时段避峰运行,对信息中心和机电一队实

行峰谷分时考核。特殊情况确需在尖高峰时段开泵的,须向机运区、环保节能科汇报,经同意方可。

责任单位定期维护设备、清理水仓和吸水小井,大泵效率≥85%,百米电耗≤http://www.oh100.com。大巷、采区排水合理,一水平的水不得进入二水平。

③ 锅炉房水处理系统,非冬季采暖期运行时间分别为5:00——7:00、12:00——14:00、21:30——23:30,其它时间禁止运行,否则查出一次对机电五队罚款1000元,对锅炉工罚款100元。

④ 新副井电梯、猴车分时运行,非特殊情况下1:30——6:00、 9:30——11:30、 17:00——22:00应停止运行。

⑤ 服务二队洗衣房应避峰洗、烘干衣服,每年除6、7、8、9四个月份外,其他月份每天8:00——12:00、18:00——22:00禁止开机洗衣。

⑥ 机电二队管辖的西大门路灯凌晨1:30——5:00停止运行;节日彩灯除重大节日夜间亮灯外,其它时间不准运行;各单位展示橱窗、电子显示屏应加装定时开关,晚23:00——次日6:00不准亮灯显示。

⑦ 井下各采区斜巷1:30——6:00、9:30——11:30、17:30——22:00人车不准运行,只准料车运行,严禁空钩运行。

⑧ 食堂在使用电烤箱、电蒸柜时,应避开峰段,尽量安排在谷段使用。

10.电加热空气幕在井筒温度低于2℃(含2℃)时方可投入运行,且限投两组。副井车房室外环境温度达到4℃及以上时,机电一队必须关闭老副井空气加热室暖风机,运输二队必须关闭新副井井口暖风机。

11. 对程庄变电站、东风井、北风井、西二风井等无功补偿装置功率因数必须达到0.95以上。根据各地点实际功率因数和发生电费,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比例,对机电十队、机电二队进行考核。

12.各用能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耗能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修,按期注油,以提高设备工作效率,确保耗能设备经济合理运行。

13. 业务部门按照分工对供水设备、管路和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用水

单位必须明确用水管理负责人,禁止长流水及跑、冒、滴、漏等浪费水现象。

14.压风机冷却循环水在水温不超的情况下,禁止长期注入新水。其他电机、变速箱等采用一次性水冷系统的,要控制好水量,出水端温度不超过额定温度为宜

压风机高压变频调速器必须正常使用,不得随意退出、甩掉不用。

15.加强车辆管理和调度,矿车、运煤车辆定期清理大底,必须装满卸净;一水平的回收车、砟车不得进入二水平运输升井。

16.机运区制定锅炉自用煤节约管理制度,计量完善,统计记录完整。同时加强锅炉维护和检修,提高燃煤利用效率和锅炉热效率,降低排烟和炉体散热损失,消灭蒸汽跑漏冒。

17.矿属各单位机修房、材料库及办公用电,按照矿下达定额指标考核。超指标部分按综合电价的2倍从单位工资中扣减,并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科室部门用电超定额部分全额从工资中扣减。

18.职工宿舍:指标以内不收费用,超指标部分按综合电价的2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由服务三队代扣代交,矿对服务三队实行考核。

⑴夏季(7~8月)用电指标:100kwh/(月、房间)。

⑵春、秋、冬季用电指标:50kwh/(月、房间)。

19.经营科制定燃料油管理办法和消耗指标并考核。矿应对油耗高的设备进行改造和淘汰,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降低油耗

20.推广使用合格的LED灯具,禁止使用白炽灯,淘汰节能灯,降低照明设备能耗。环保节能科对长明灯检查,对违规单位扣减其当月电费指标,并通报曝光和处罚。

地面场所在自然光度足时不得开灯,做到人走灯灭,禁止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灯具功率不得超过12w。路灯必须根据季节变化调整照明时间。井下单位要制定所辖区域日常照明措施,无人硐室必须

关灯,无作业但有人值班地点,亮灯数不超过全部灯具的50%。

2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对空调矿应敷设专线实行集中供电。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停用空调(或空调专线停电)。责任单位每年应对使用的空调设施进行清理保养。新增空调必须经节能管理领导组同意,环保节能科审批备案。

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严禁开窗使用空调,做到人走机停。

22.电脑、打印复印等设备应设为闲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长时间不用须关闭。下班前关闭室内电源开关(含饮水机)。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磁炉、热水器等)烧水、做饭等。

23.每月20日由环保节能科、纪委、保卫科和企管科对三产及外转用户联合抄表、签字确认。以上部门不定期组织对计量装置及违章用电进行检查。

24. 严禁私自转供电。对违章用电的单位或个人,按100元/kw进行处罚;造成触电、火灾、损坏设施等事故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25.对居民区用电管理.

① 按居民区(南、北、西、东、西南区)5块总表实抄电量,减17.5%的线变损,再减公共设施、转扣电量,为居民生活当月实际用电量,上缴财务电费不低于26.5万元/月;乐福、大乌路小区的电费,以财务科支出电费为依据对供电队进行考核。电费收缴增收部分(实收电费减指标电费)按50%增加供电队工资,每月节约电量按节约电费一定比例增加供电队工资。

② 供电队完善电费收缴台帐,进行微机管理。环保节能科不定期对居民区用电及供电队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电队内部人员不交纳电费进行预付卡充值的,或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收缴电费的,一律调出供电队,并追缴应交电费。对拒缴电费用户,一律停止供电,并由供电队分管人员负

责追缴所欠电费。

③ 每个居民用户用电必须安装合格的插卡式电度表,并按照按用电量及时对预付卡充值。供电队加强对预付卡的管理,建立收发台帐。环保节能科将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④ 家属区的个体经商户,必须到环保节能科办理用电手续,安装市检测中心检定合格的插卡式计量装置,计费电量=抄见电量+10%线变损,执行河南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凡光华路办事处和光华路市场管理所管辖的农贸、餐饮、个体商户、夜市摊点实行专线集中计量,必须与居民用电分开。

26.矿对地面居民生活用电、办公、修造等电量的考核,应剔除居民、外转收缴电费、三产电费和新增负荷等因素后进行考核。

第五章 节能考核细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单位正职扣绩效1~2分。

1. 采煤机、运输机和转载机非生产期间空载运行的;

2. 交接-班时间乳化液泵未停运或用掘进机出渣的;

3. 单台电机能满足要求而多电机拖动或备用电机带电空运;

4. 主井未错开启动、空斗或半斗提升,用箕斗提人的;

5. 无煤空皮带运行的;

6. 违反主通风机运行管理规定的;

7. 违反主排水泵节电管理规定的;

8. 无功补偿装置无故不投入的;

9. 压风机高压变频调速随意退出的、甩掉不用的;

10. 洗煤车间无避峰生产措施,空载运行的;

11. 不按电加热空气幕规定执行的;

12. 主通风机在电网峰段倒机的;

13. 配电点或表箱内无计量装置外接线的;

14. 电度表铅封损坏、甩掉不用、私调电表等;

15. 私自转供电的单位和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单位正职扣绩效1分。

1. 违反斜巷轨道运行规定的;

2. 违反新副井电梯、猴车分时运行规定的(责任人司机);

3. 违反洗衣房运行规定的(责任人班长);

4. 违反锅炉房水处理系统运行规定的(责任人锅炉工);

5. 各作业地点供、排水系统出现倒灌水;

6. 新、老副井车房室外环境温度达到4℃以上(含4℃)时,没有关闭暖风设施的(责任人班长、当班司机);

7. 矿属单位无用电手续私接用电的;

8. 违反路灯、橱窗、电子显示屏运行规定的;

9. 因调度指挥造成空皮带运行的;

10. 违反空调运行管理规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扣200元。

1. 私自处理或破坏计量设施(经济损失另外承担)的;

2. 私自在供暖设施上放水或安装放水阀门的(责任人扣5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单位正职扣绩效0.5分。

1. 无功补偿装置跳闸不及时送电;

2. 无人场所不关灯或无作业但有人值班地点照亮灯超总灯具50%的;

3. 压风管路维护不到位造成跑风漏风的;

4. 长流水及跑、冒、滴、漏等浪费水的;

5. 冷却循环水未控制水量,出水端温度超过额定温度的;

6、凡不上报能源分析报告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1. 安装、更换、挪移、回撤电表等未申请的;

2. 负荷变更后没有及时报告调整指标的;

3. 违反办公设备使用规定的;

六、其他

1.违反矿节能管理,长明灯、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等,除承担电费、没收其用电设备外,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标准: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暖器2000元/次(含电水壶),使用热水器、白炽灯300元/次。

2.抄表及收费人员徇私舞弊,造成计量不准、电量流失的,追缴用户应交电费,除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外,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查处违反运行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违章用电的罚款,由财务科、企管科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每季度按50%提取奖金,用于奖励在用电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4.对电度表损坏铅封、甩掉不用、私调电表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本用电区域内当月用电差额。对于举报偷电的人员保密,经查举报属实后,给予罚款数额50%的奖励。

5.对程庄变电站、东风井、北风井、西二风井等无功补偿装置功率因数必须达到0.95以上。根据各地点实际功率因数和发生电费,达到0.95以上的每处每月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奖励500-1000元,单位负责人奖励100-200元。

第六章 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八矿节能管理领导组。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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