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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内控达标工程认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内控达标认证工作,保证企业内控达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内控达标工作在各企业的深化落实,引导企业对标改善,逐步实现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内控工作机制,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直管企业和非直管企业内控达标认证工作(集团所属直管企业和非直管企业统称“成员企业”)。
3、 相关释义
3.1内控达标认证:是指按一定的程序组成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组织,根据既定的标准和流程,对成员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状况进行的认证审核工作。
3.2集团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由集团审计监察部组织集团、板块及成员企业具有内控经理、内控主管以上资格的人员组成,简称“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
4、 管理机构与职责
4.1集团内控审计委员会
4.1.1审批集团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管理办法、内控体系评级标准与审核细则。
4.1.2审批成员企业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结果。
4.1.3对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的相关申诉进行裁决。
4.2集团审计监察部
4.2.1 负责统筹、组织编制集团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管理办法、内控体系评级标准与审核细则。
4.2.2负责策划、制定集团年度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计划。
4.2.3负责统筹组织全集团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和工作总结。
4.3直管企业内控主管机构
4.3.1 配合集团策划和组织本直管企业所属子公司内控达标认证工作。
4.3.2组织推进本直管企业所属子公司落实内控达标认证工作。
4.3.3派出内控人才参加集团组织的其他企业的内控达标认证工作。
4.3.4依据达标认证审核结果,落实内控达标考评政策。
4.4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
4.4.1.具体组织实施成员企业各等级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负责编写达标认证审核工作报告。
4.4.2工作组成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在达标认证审核工作中起到评估师、培训师、辅导师的作用。
4.5成员企业
4.5.1承接集团和板块要求,组织、推进实施本企业内控达标工作。
4.5.2根据自身内控建设状况,提出“铜牌级”或“银牌级”达
标认证申请。
4.5.3配合集团组织的对本企业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
4.5.4根据集团和板块内控工作的需要和要求,派出内控人才参加上级组织的对其他企业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
5、 达标认证审核准则和频次
5.1审核准则
内控体系达标认证审核活动依据以下审核准则进行:
5.1.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
5.1.2中集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中集集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中集集团内控缺陷评价标准及框架等内控体系管理文件;
5.1.3中集集团内控体系评级标准及审核细则;
5.1.4各企业现行的内控管理体系文件。
5.2审核频次
内控达标认证审核频次至少三年一次,各等级认证通过后,需继续运行一年后方可申报更高等级的认证 (“金牌级”认证的基础条件是建立GRC三位一体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达到卓越级,目前暂不认证)。
6、达标认证审核程序和方法
6.1达标认证审核程序
6.1.1制定并发布年度内控达标认证审核计划
“合格级”认证由集团与板块沟通达成一致后,统一制定年度内控达标工作计划;“金、银、铜牌级”的认证,由企业根据申请认证的标准和要求,自行向集团审计监察部申报列入年度内控达标工作计
划。
每年一月底前,集团审计监察部根据与板块协商及企业申报结果编制《年度内控达标认证审核计划》,具体包括内控达标年度任务目标、任务范围、时间安排及要求等。
6.1.2企业自评及提交达标认证申请
按照集团《年度内控达标认证审核计划》的总体要求,企业被纳入达标认证计划范围后,对照集团下发的内控体系评级标准,自行组织自评工作,做好迎接集团审核工作准备。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主动向集团审计监察部提出达标认证申请,企业申请时,可附带公司对达标认证审核的准备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6.1.3集团审核及受理
集团审计监察部根据《年度内控达标认证审核计划》或企业提交的达标认证申请后,依据中集集团内控体系评级标准及审核细则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企业申请以及是否需要现场审核(“合格级”以上认证必须经过现场审核),并将受理结果反馈给企业。原则上,现场审核结合各项审计安排同时进行,尽可能不加重企业负担。
6.1.4成立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
确定受理申请后,由集团审计监察部组织集团、板块及成员企业具有内控经理、内控主管以上资格的人员组成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进行书面审核或现场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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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发布工作通知,准备现场审核
需要现场审核的,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向企业发送内控达标认证
审核工作通知,企业据此备齐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组长拟定现场认证审核工作计划,包括明确审核目的、范围、审核准则、工作分工、日程安排、工作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工作组成员传达。
6.1.6实施现场审核
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中集集团内控体系评级标准及审核细则为准绳,通过达标认证审核专业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评价,及时将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工作底稿,工作底稿需经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组长审核。现场审核结束后,应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
6.1.7 编制达标认证审核工作报告
现场审核完成后,由达标认证审核工作组组长根据项目现场审核证据、工作底稿等资料,及时编制内控达标认证审核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申请认证企业的内控体系的总体情况、评价的范围及内容、标准及依据、问题发现及原因分析、内控工作取得的成绩、推荐的达标认证结果等内容。
6.1.8达标认证结果审批
由内控审计委员会秘书处每季度负责归集当季度完成的达标认证审核工作报告,上报集团内控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结果由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发送给企业相关负责人,并在集团门户网站上公布。
6.2达标认证审核专业方法
6.2.1审阅法:通过对有关书面资料进行仔细观察和阅读,对照
有关标准,借以鉴别资料本身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合理。
6.2.2访谈法:根据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的需要,对申请达标认证企业相关负责人或员工进行访谈,以获取相关的信息。
6.2.3观察法:亲临现场进行实地观察检查,借以查明事实真-相,取得证据。
6.2.4穿行测试法:通过抽取一套贯穿全流程的业务文档记录,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的存在性及执行情况。
6.2.5抽样测试法:针对具体的业务控制流程,按照业务发生的频率和内控要求,从确定抽样的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价,抽样测试详细操作方法参见《中集集团内控评价抽样测试操作指南(试行)》。
7、评价等级与结果应用
7.1评价等级
内控达标认证结果分为“合格级”、“铜牌级”、“银牌级”和“金牌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内控管理水平:
7.1.1“合格级”:表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属于基础级,按照集团要求建立了关键内部控制程序并基本得到执行,企业有专人负责内控常规工作组织与协调、推进与落实,能在集团的指导下进行内控体系设计和日常监控。但内部控制在某些方面,尤其是严格遵循书面的制度和操作程序以及业务程序受到连续的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7.1.2“铜牌级”:表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属于满意级,内部控制
体系健全,重要的内部控制能发挥作用,以往提出的改进建议已被管理层采纳,业务记录差错少或仅有一般差错。企业有专职内控人才,对内控程序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并报告。
7.1.3“银牌级”:表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属于强健级,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认真执行和有效地发挥作用,内控环境好、内控人才齐备,能自主有效地发现、管理和控制风险,业务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形成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机制。
7.1.4“金牌级”:表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达到卓越级,可以成为全行业内控标杆。
7.2结果应用
7.2.1内控达标认证结果纳入集团对成员企业的考核要求,“合格级”认证审核可与年度内控考核、内控审计工作整合,同步进行。2017年后,企业通过“合格级”认证将成为年度内控考核通过的前提条件,不达标企业全额扣发当年内控考核奖金。
7.2.2对通过达标认证的企业,集团审计监察部统一发放相应证书。对通过金、银、铜牌级认证的企业,集团决定给予额外物质奖励,具体标准在本办法正式版给予明确。
7.2.3集团和板块审计监察部门安排常规审计、内控审计工作时,参考内控达标认证审核结果,在审计的频率、时间、重点上作相应调整和适当安排,没有通过达标认证审核的企业,集团审计监察部每年都将把此企业纳入内控审计范围;对“铜牌级”、“银牌级”和“金牌级”企业分别予以2至3的免审期。
8、资格维护
内控达标认证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3年后须重新认证。3年内如出现如下情形,即予以摘牌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8.1经外部审计师年度内控审计,企业被出具存在重大缺陷的审计意见。
8.2经证监局等外部监管机构检查,被认定为存在重大内控缺陷。
8.3经集团或板块审计,被发现存在的重要和重大内控缺陷数量或因内控违规导致损失的金额高于《中集集团内控体系评级标准》规定的相应等级的可容忍值。
8.4在任何情况下,发现企业在内控达标认证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9、附则
9.1本办法由集团审计监察部制订、修订和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集团总裁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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