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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柜面员工内控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时间:2022-03-25 00:44:27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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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柜面员工内控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柜面员工的合规操作意识,提高网点内控管理质量,特制定本专项考核办法。

营业部柜面员工内控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一、 考核人员:所有有核心系统柜员卡的员工

二、 考核分值:基本分值100分,占整个绩效考核办法权重的40%,1.5倍封顶;

三、 考核方式:系统取数、检查通报、按月考核、季度累计

四、 考核内容:

(一)业务差错(50分):

柜员:无现金长、短款差错、无事后监督系统差错、无风险预警系统差错、无监控录像检查不合规操作,且无投诉、无内外部争执的,奖励100元/人,计50分;

会计正、副主管:网点当月业务零差错,包括无现金长、短款差错、无事后监督系统差错、无风险预警系统差错、无监控录像检查不合规操作,且无投诉、无内外部争执的,奖励会计主管、授权员200元/人,分别计50分;

1、被分行监控录像检查发现有不规范操作并被确认的,处罚50元,计-2分,属屡查屡犯的处罚200元,计-5分;

2、在事后监督系统中查询到有各类业务差错的,按差错级别分别处罚80、60、40、20元/笔,分别计-2、-1.5、-1、-0.5分;

3、在风险预警系统中查询到有个人违规操作的,一律处罚200元,计-5分;

4、发生现金长、短款差错,无论当日查找结果如何,均处罚经办人100元,计-2分;一经发现有隐瞒不报的处罚200元,计-5分;

5、因柜员工作不认真仔细,如信息录入有误、签章不完整不清楚等原因,造成客户款项不能及时到账或被退票的,分别对负有记账、复核或确认、签章、签收人员处罚100元,计-2分;

6、因工作疏忽,对应付未付的款项未进行处理或延迟处理的,对负有保管责任的经办人、网点会计主管、授权员进行处罚500元/人,计-5分;

7、被客户投诉遗失其提交的票据、资料的,处罚当事人100元,计-2分;

8、遗失规定保管的卡、章、证、锁、钥匙、资料、底卡、账簿等重要物品的,处罚当事人500元,计-10分。

(二)业务量(50分)

业务量得分=本人业务量/营业部平均业务量*50,70分封顶; 若柜员当月业务量排网点第一的,再奖励50元/人,计+10分;当月业务量排分行前20名的,再奖励100元/人,计+15分。

(三)检查整改

1、在各级、各类合规业务检查中,书面受到分行级个人点名表扬的,奖励100元,计+2分,受到总行级个人点名表扬的,奖励200元,计+5分;

2、在各级内外部业务检查中,在工作底稿上明确问题责任人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计-2分,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的,处罚100元,计-5分。

(四)网点建设

1、在队伍建设、合规操作、技能提高、服务创新、营销技巧、绩效考核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网点采纳的奖励100元/条,计+2分;被营业部采纳的奖励200元/条,计+5分;被分行采纳的奖励300元/条;被总行采纳的奖励500元/条,计+10分;

2、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活动,参与奖50元/人,计+2分,同时获得前3名的,按分行奖励金额同等奖励,若分行无现金奖励的,则分别奖励300、200、100元,计+10、+8、+6分;按总行奖励金额同等奖励,若总行无现金奖励的,则分别奖励800、600、400元,计+20、+18、+16分;省内其他机构组织的,参照分行奖励标准;

3、网点达标分行级“会计示范行”,奖励600元/点,全体人员+10分;网点达标总行级“会计示范行”,奖励1000元/点,全体人员+20分;

4、争做分行级优秀“一帮一”师徒并获奖的,奖励200元/人,计+10分; 5、柜员星级每晋升一级,奖励200元/人,计+10分;

6、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主动承担网点加班工作,在网点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最突出的,奖励100元,计+2分;

7、在网点突发事件中,为保护客户生命财产安全,表现沉着冷静,机智周旋,为其他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赢得宝贵时间的,奖励500元,计+20分;

8、堵住冒领、识别欺诈,保护了客户资金安全的,奖励500元,计+20分。

9、自助设备维护不及时且被分行、总行通报批评的,处罚自助设备管-理-员100元/人,计-5分;

10、未按时按质完成总分行规定E校园培训课程的,处罚50元/人,计

-2分。

11、无组织纪律观念,擅自不参加分行组织的集体活动,给营业部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处罚当事人500元/次,计-10分;

12、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未按时在岗对外服务,处罚当事人200元/次,计-5分;

13、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且未经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同意擅自不来上班的,除按旷工记考勤外,再处罚200元/天,计-10分;

14、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的,处罚经办人50元,计-2分,被上级行通报批评的,加倍处罚;

15、考评不公正、不公开、不公平,有包庇现象的,一经发现属实,对会计正、副主管各处罚200元,计-10分。

五、考核实施

1、处罚现金每月15日前存入指定账号,逾期未交的,双倍处罚; 2、本专项考核办法采用平衡计分卡方式,将计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季度、年度考核;

3、考核小组成员为分管行长及各网点会计正、副主管;

4、本专项考核办法自2017年8月起开始执行,原《营业部柜面员工奖惩细则》(试行稿)中相关内控管理条款同时废止。

营业部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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