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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供销合作合同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承诺共同信守:
一、产品内容及合作经营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宣传、销售甲方名下的所有产品。具体产品信息参照附件1:《供货信息及价格表》。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如果甲方与采购方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合同的,甲乙双方视情况协商另行签署合同。
三、质量要求
甲方承诺保证,其向采购方交付的水果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及规定,并且不会侵犯采购方及甲方的任何合法权益。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
1、基本要求:包装选择结实耐用的材质,如遇暴-力快递另行别论。
2、特殊要求:分品种设计不同的包装,不同类别的水果规格在平台上注明清楚。
3、其它要求: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五、订货及交货
1、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完全依照订单要求(如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交货时间、地点及其他信息)交付产品。
2、交付地点:产品价格运输至订单的地点。
3、乙方向甲方签署相应的产品书面接收凭证。
4、交付验收:
(1)产品外包装均符合国家标准。
(2)甲方提供的均为水果原产地从枝头直接采摘,提供的是原生态的健康水果,口感问题重口难调,不因口感问题拒绝验收付款。
六、第八条:运费
本合作的价格为甲方包邮价格,运费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与期限
1、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有权收货人,代表乙方签收货物。
2、乙方应于订货日后向甲方支付30%的货款,剩余货款与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后及时支付。
3、在甲方持续向乙方提供个月后,乙方的支付方式改为以天为一个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已交货货款。
八、验货及退货
1、收货验收:产品到达收货地址后,乙方应当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的产品乙方不得退、换货。
2、如果乙方在前述约定时间内提出质量问题,甲方必须在乙方通知之日起进行赔付。 (1)坏果,烂果按个赔付
(2)赔付金额=(供货价格/果子的总数)×坏果的个数
(3)标准化赔付流程:收到果子24小时内拍照,需要提供:快递面单+坏果总数图片,单颗坏果图片
(4)县级以下不予赔付,黑斑不影响口感的不赔付,轻微磕碰不影响口感不赔付。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作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每延迟交货10天,甲方需要按本次货物订单总额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除:特殊的天气原因或者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原因)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付全货款,每延迟付款一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的违约金;
十一、双方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作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作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开始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4、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时间: 年
日签约代表:时间: 年月 日 月
水果购销合同2017-04-26 14:41 | #2楼
购买单位:大丰果品商店 法定代表人:杜云龙 乙方
销售单位:光明香果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果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供货清单(清单需双方加盖公章为准)。 供货清单
第二条 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光明香果园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送到大丰果品商店, 汽车运输,运费、包装费均由甲方承担。注:各类水果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
第三条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即2012年6月20日前供货。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 第一批交货时间:2001年2月11日 货物包括:水蜜桃3000斤、鸭梨4000斤、香蕉5000斤
第二批交货时间:2001年2月14日 货物包括:水蜜桃3000斤、鸭梨4000斤、香蕉5000斤
第三批交货时间:2001年2月16日 货物包括:水蜜桃2000斤、鸭梨2000斤、香蕉5000斤
第四条 交货地点、方式:
由乙方运至甲方大丰水果店门前,在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20日之内由甲方验收完后交货(分三次验货)。如因突然的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光明香果园应及时通知大丰果品商店,并至协商修订合同 .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三日之内,甲方需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壹萬柒仟贰佰元 (17200),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即¥贰萬伍仟扒佰 (25800). 注:各类水果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
第六条 若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付款逾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无不抗力因素,乙方供货逾期,在甲方后期检查中乙方因人为因素没有按甲方规定供货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丰水果品商店拒绝收购,应处收部分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光明香果园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的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大丰果品商店 法人代表签字:光明香果园
委托代表人:杜云龙 委托代表人: 肖鹏飞
2001年2月10日 200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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