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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频道独家代理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1、总则
1.1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网站家电行业及
频道页面独家运营商(包含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小家电六大类厂家、销售渠道以及家电专业卖场,不含IT产品、数码产品以及专业卖场)。 网站家电类的广告及相关活动均由乙方独家运营,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1.2 甲方享有 网站常规广告的独家代理权,并拥有对常规广告的价格、参数进行全面调整的权利,当甲方对相关广告价格作出调整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1.3 乙方享有 网站家电频道广告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和调整权。
1.4 乙方可在 网站的全站首页、新闻资讯页、列表页所有广告位发布家电广告,甲方按照独家代理刊例价的40%与乙方结算。
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须提交下列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资质:
(a)向对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帐户信息,及 网站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双方需签署声明,承诺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实际经营负责人。
1.6 在运营期间乙方具有无偿使用 网站标识的权利(家电相关行业内)。
2、沟通、配合机制
2.1网站内容方面:
(a)乙方可根据网站运营发展需要,在现有网站家电频道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和改版(须符合 网站整体VI要求),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及制作频道,并提供家电频道后台(前两年每年需要交纳频道保证金2万元,第三年的保证金需增加到2.5万元),具体运营由乙方全权负责。
(b)当甲方发起整体的营销活动时,乙方有义务在家电频道上配合新闻。
(c)当乙方发起大型营销活动时,甲方有义务在 网站首页上配合新闻。
(d)甲方有义务在 网站首页长期开辟专栏推广家电频道。
(e)乙方在家电频道运营过程中,因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甲方有义务配合客户公关维护。具体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2.2活动配合、物料置换方面:
(a) 乙方以销售为目的的市场推广活动,甲方有义务在内容、技术、
宣传等层面给与支持和配合。
(b) 甲方结合网站内容运营、品牌推广发起的活动,涉及乙方代理行业的,乙方有义务提供物料支持,具体操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2.3 广告配合机制
(a)广告投放原则:在 网站主体页面上投放广告,遵照销售硬广优先,置换、自宣广告次之的原则。
(b) 乙方有义务对其在甲方网站所发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核,并保证发布内容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也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违反此保证,致使甲方蒙受任何损失,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全面足额的赔偿。
(c)乙方每日在 网站首页软文刊登原则上不超过行业新闻数量的一半,如有切实需求,需提前和甲方沟通。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软文推广需求,并且不对软文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得对外单独销售软文,否则视为违约。
3、合作期限及费用
3.1 合作期限:2017 年3月 1 日至2017 年2月 28 日。
3.2.1、合作的第一个年度,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作费用为 万元,时间是2017年3月 1日——2017年 2 月 28 日。
3.2.2、合作的第二个年度,任务额为 万,时间是2017年3月 1日——2017年2月 28 日。
3.2.3、合作的第三个年度,任务额为 万,时间是2017年3月1日——2017年2月28 日。
付款方式:合作开始首月,以预付款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前三个月的应付款,三个月之后,每月月底前10日内付清本月应付款。
4、违规处理
4.1 除遵守本条款其他规定外,乙方还必须保证:
(b)不得向客户和竞争对手透露和传播内部信息;
(c)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实攻击;
(d)乙方发展二级代理商,需向甲方报备。
(e)乙方在使用后台时,必须遵守甲方以及 网站总部的相关规定。
4.2 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a)提出警告;
(b)扣除保证金或处以罚金;
(d)取消代理资格;
(e)追究法律责任,要求经济赔偿。
5、保密条款
5、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6、声明及保证
6.1 双方相互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a)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b) 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c)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d)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6.2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并可依本合同之条款强制执行的义务。
7、利益冲突与争议解决
7.1 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
7.2 本合同签订地在 ,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当向合同签订地 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8、协议生效与终止
8.1本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8.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7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8.3除前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同时清算乙方代理费及保证金,之后三十日期限满时,
本合同终止。
9、其他条款
9.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 2017年2月 18日 签定日期:2017年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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