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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独家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诚实守信、合作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产品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产品名称:唐亢欣(益气生津降糖胶囊)
(二) 代理区域: 省
(三) 代理期限:
(四) 省级代理费:3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3000盒药)
(五) 项目支持:
1、公司每月10万媒体广告(作家文摘、参考消息、中国医药报、健康报、中央人民广告电台、中央电视台-2健康之路、中央电视台-4中华医药等媒体)具体刊登、播放时间见政策支持附录表。
2、全国著名专家免费定期在当地进行讲座;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3、公司特设免费专家咨询热线为全国代理商、患者解答疑难问题。
4、公司免费提供广告制版、广告片、专家讲座专题片。
5、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两年
6、考核时间:分年度按当年指标考核。
(六) 产品价格(元)
1、 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为:/盒
2、 省级代理价格为:元/盒
甲方对乙方代理区域有广告覆盖或其它促销行为及国家统一物价调整,乙方必须按统一零售价销售。如需要调价或促销乙方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方案。
(七) 销售任务及进度分配:
1、 销售任务考核目标分年度确定,签订本协议时只定第一年任务目标;以后在每年12月31日双方商定第二年的合作计划。
2、 一年基本销量任务:1000箱(每箱80盒)
3、 签订协议后,首批进货为:
(八) 任务奖征:
完成当年基本销量任务时,其超量部分按代理价金额给予10%有奖励,年终考核兑现:若当年完成任务不足80%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九) 结算方式:
1、 乙方按代理价现款现货。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代理价结算普通发票,如需要增值税票则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税
率。凡超代理价以上部分的税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现款提货后,乙方销售货物汇款如回至甲方帐户,甲方负责在款到 后两个银行工作日内返回乙方指定帐户。
(十) 发货、运输及损失责任:
1、 为保证货源供应,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报送要货计划。
2、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货,甲方应提前向乙方说明情况,同时应尽快解决发货问题。
3、 负责将货物发至乙方指定火车站,到站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超过正常普通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发货均系保证运输。乙方在货物到达后对产品现场验收,如发现破损、错发等问题时应向承运部门提出并取得承运部门证明,同时在提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当地承运索赔时,乙方应主动协助甲方加以办理。
5、 到达前的货物破损(以承运部门的证明为准),由甲方负责更换。
(十一) 保证质量
1、 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 甲方对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应予退换。
3、 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乙方应立即着手处理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共同调动社会资源,妥善处理。
4、 具体保证内容见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一)市场保护
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销售,如甲方刻意向第三方销售产品,
乙方有权按价格向甲方所售价格的三倍作为赔偿。
2、 乙方超出代理区域销售,同样按销售价格的三倍予以处罚。乙方代理区域内商业客户配货产生的跨区域疏通,乙方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备案后,否则视为窜货行为。连续窜货三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
(十二)证明文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证书,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授权书及其它代理销售所需的文件,并不定期地向乙方提供销售指导等服务。具体指导、服务内容见政策支持附录表。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纳税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
3、 乙方负责办理代理区域内的物价登记备案及公示,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
予全力协助。
4、 甲方根据乙方市场开发的进度销售大小按比例无偿配送相关的宣传资料。 (十三)未尽事宜
1、 甲乙双方均应自觉维护双方形象,遵守商业信誉。保守产业秘密。若因泄密或故意以损害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甲方可终止协议。
3、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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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协议期满,双方可另行商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地 址:北京海淀区莲花小区2-5-108
电 话:010 - 63983381
传 真:010 - 63983989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独家代理合同范本2017-04-25 22:43 | #2楼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
励 ,超出部分奖励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3-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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