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反思报告>代理>《协同软件代理合作协议

协同软件代理合作协议

时间:2022-03-23 13:05:52 代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协同软件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泰安市协同科贸有限公司

协同软件代理合作协议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开发研制的 产品及后续研发的软件产品的市场营销与服务等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确认代理资格

1、乙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乙方如实填写《软件代理商登记表》(见协议附件二),并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法人执照或事业单位经营证明的复印件及主要业务、人员情况说明。如遇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对其提供全部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有经营专用场地与专职人员。

4、乙方必须做出对当地市场的认识及市场开拓计划。

第二条: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代理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上述规定区域外经营,因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销售任务

乙方保证一年内返还给甲方的货款金额不低于 壹拾 万元人民币(税后)。 单位:万元(税后)

第四条:代理结算价格

1、乙方可以代理的甲方产品包括: 及后续研发的软件产品。

2、结算价格为:报价为元/套。 1壹仟套以内,结算价格为甲方的产品标准报价的伍折。 ○

2叁仟套以内,结算价格为甲方的产品标准报价的肆折。 ○

3伍仟套以内,结算价格为甲方的产品标准报价的叁折。 ○

4壹万套以内,结算价格为甲方的产品标准报价的贰折。 ○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劝说、制止或取消其代理资格,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实施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每年有不少于一次的代理技术培训。

3、甲方应在相应的宣传广告中刊登乙方为其代理。

4、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进行广告创意,并提供必要的文字宣传资料。

5、对于甲方的新产品或新升级产品,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新软件演示版一套,并允许乙方进行非盈利性和非侵权性复制。

6、乙方与其他级代理之间的冲突由甲方协调处理。

7、未经特殊约定,甲方有权利在乙方所辖区域内直接销售产品或发展其他代理,其他代理的销售业绩不计入乙方业绩。

8、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的产品和服务承诺。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代理资格正式确认后,乙方必须按照代理结算价格从甲方订货,并与甲方直接结算,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执行甲方规定的软件价格政策,原则只允许向下浮动,乙方对甲方产品价格浮动并在各种媒体广告或其他公开场合披露时,必须经甲方批准。

3、乙方应遵从甲方在本区域客户服务要求,并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质量。

4、乙方坚决维护甲方的信誉,保证将销售的软件按装箱单中注明的数量(包括操作手册、质量信誉卡、加密卡(号)和软件载体)全部交付用户,并催促用户将用户质量信誉卡在安装完毕后的7日内寄回甲方或通过网络形式予以确认。

5、乙方可以在负责地区内发展下级经销商,对下级经销商的支持管理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要对其下级经销商损害甲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甲方不对其下级经销商的支持管理负责任。

6、乙方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销售软件的用户登记表(协议附件一)及对应的软件序列号报甲方(用户管理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供货。

7、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的售后服务办法,完全负责对自己发展用户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并严格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如一年内用户有效投诉超过二次,则不能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超过三次,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8、乙方售出的甲方软件,如用户有侵权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9、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统一市场形象进行宣传。

第八条:供货结算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乙方须将汇款凭单或现金和有效订货单送达(或传真)至甲方单位。甲方在收到订货单及汇款凭证或现金后即刻将产品寄与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货后,五日内验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甲方发货一个月后,乙方仍无反馈,视为已验收无误。乙方来人自提货物应当场验收。

3、甲方的发货方式通常采用火车及邮局包裹等普通运输方式,运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需要诸如EMS等特殊运输方式,其运费由乙方承担。EMS邮寄,每个产品包装盒需50元。

4、乙方应按统一报价与甲方结算。

5、财务对帐

甲方财务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将“应退旧产品对账确认单”及“应收账款对账单”寄给代理,代理应及时对帐,如有问题应书面反馈回总部。收到“应

退旧产品对账确认单”及“应收账款对账单”的代理,应在当月将以上单据确认盖章后传回总部,否则从次月开始总部有权拒绝发货。

第九条:协议期限

1、乙方同意本协议所有内容,甲方正式承认乙方为的授权代理。

2、本协议自本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有效。

3、以上各条款中,“全年”、“本年”和“一年”的期限均指签约当年。

第十条:保密条款

在甲、乙双方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公司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用户登记表、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第十一条:协议终止

本协议正常终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31日,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1、 2、 3、 4、

乙方未能遵守上述有关规定时。 双方任何一方解体时。

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双方协商一致时。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甲方软件著作权及商标专用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密、复制等。乙方应阻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甲方产品的一切技术处理。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允许使用或注册与甲方商标、标志或产品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图形或文字。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甲方授权经营区域内保护甲方知识产权,并协助甲方处理该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事件。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协议所指货物、软件产品为甲方涉税系列产品,其它甲方产品的供货、价格政策等不属于本协议范畴。

2、本协议中所订供货扣率、供货期限等不适用于需要甲方帮助提供售后实施及客户化开发的专项产品。

3、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所制定的有效代理管理规定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针对代理所制定的各种价格、市场管理规定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附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在执行中如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泰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带附件有: 1、用户登记表 2、代理商登记表

协议附件一:

用户登记表

代理商名称: 日期:

用户登记表说明:

1、代理商每月填写本表,并次月10日前传至用户管理部。 2、填写内容应与销售合同、与相关事实相符。

3、本表不足以阐明当月特殊情况的,可附件说明。

代理商(盖章) 业务负责人:

协议附件二:

代 理 商 登 记 表

甲方:泰安协同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协同软件代理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软件代理合作协议03-15

合作代理协议12-16

软件合作协议10-15

合作推广软件协议11-08

软件合作协议12-10

软件代理合同09-29

软件代理合同05-03

招生合作代理协议02-27

软件捆绑合作协议09-12

软件项目合作协议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