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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产品经销委托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甲方专业开发、生产、销售 系列产品,为了迅速拓展全国市场,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及服务网络,使全国各省市的消费者能享受到更优质、更快捷、更专业的产品售前售后服务,特向全国各省市招纳有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经营商。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磋商,一致同意共同合作开拓乙方所在地的 系列产品市场,并达成以下条款:
一、 总则
乙方保证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固定合法经营场地等相关资质证明供甲方验证,并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本合同附件,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自主经营。
本协议提及的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品牌形象、营运方案)归甲方所有。
二、 代理产品名称、代理区域、代理期限
1、授权代理产品名称:
2、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的合法区域代理商,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发展不超过 个代理商。
3、授权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甲方义务及乙方权利
1.甲方设立推广中心,负责国内市场及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甲方向乙方出具代理经销授权书,维护乙方特约经销权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4.甲方负责对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有关产品知识、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
5.甲方将不定期安排专职人员巡视监察,实地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乙方需接受甲方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6.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和正常贮运条件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换货。
7.乙方可根据本地域行业的特点,对甲方的产品生产提出建议,供甲方作综合性分析并作为新产品的生产指导。
四、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有关资质、选址及经营前景的评估。
2.完成甲方每年指定的销售任务,年销售额必须达到万元.
3.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和品牌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合同正常中止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价格统一策略:甲方为保证产品的品种和形象,在全国实行统一建议价经销策略。考虑到不同区域内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允许乙方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 %以内的调整。
5.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各项数据以及相关信息(包括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库存数据),以便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牌经营策略
及产品设计和生产做出规划。
6.须接受地区限制,甲方在全国实行排他性区域经营,以保障区域内经销商的利益。如乙方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展经营区域及转换经营场所,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区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7.严禁未经甲方授权,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严禁未经甲方授权,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一旦违反本款,视为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保密条款:乙方因经销甲方产品所了解到的甲方产品各种销售信息以及数据(如:甲方产品价格及加价率、甲方品牌发展策略、甲方新产品拓展计划等),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五、 产品的购买、运输及调换
1.产品的购买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购买产品时,可先把货款和运费通过银行汇入甲方账户,然后把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传真至甲方,款到由甲方安排发货。
2.产品的运输
1) 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后,七天内为乙方办理发货。
2) 乙方可自行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及其保险手续,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为相应保险合同收益人。具体运输由乙方在订货单中明确,内容包括:运输方式、运达地点、收货人、联系电话。
3) 如乙方所需产品暂时短缺,甲方需在三天内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
订货单和发货时间。
4) 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依据甲方货运单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
验收完成后在由乙方收货人在确认单上签字,并把确认单回单联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回甲方,至此甲方完成了对乙方的交货,乙方对所收货物负有全部责任。若验收时发现外包转箱破损而导致货物损坏或数量不符,乙方应按实际破损、短缺数量直接向运输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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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的调换
1) 如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等价换货。
2) 乙方自进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对产品进行等价调换,但所调换的产
品必须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
3) 如因乙方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外包装损坏,甲方不予调换、
退货。
六、 合同违约、解除及责任
1.甲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质量及外包装完好的产品又甲方回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乙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产品不予回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和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都须在30天前提出声明。
4.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解除特许及授权关系,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
5.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未能按约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 合同的终止及续签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和续签合同的申请。
1.合同的终止:甲方对乙方终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结算双方财务往来之账目,收回商标使用权,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2.合同的续签:甲方对乙方续签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乙方全年度的经营业绩及管理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续签。
3. 同一地域,同一条件下,乙方有签约优先权。
八、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加签补充合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 本和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 签订合同有限期内一个月,若乙方毁约,甲方将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日期: 代表人: 盖章: 日期:
产品代理协议书2017-04-25 12:15 | #2楼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 系列产品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总则
1、 甲方保证
a、 甲方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册、经营的合法公司。 b、 甲方是合法注册德美品牌、名称、标志、商号及荣誉的唯一被许可人。 c、 甲方是有权销售德美系列产品,并能授权乙方代理经营德美系列产品的独立合法组织。
2、 乙方保证:
a、 具有合法资格、并能独立签约、履行法律义务的法人。
b、 乙方已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证照。
c、 乙方完全接受甲方所提供的销售理念和有关市场政策,并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第二条:授权约定
1、 授权地域: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所属产品在的独家代理,准许乙方在该区所属市、县、乡、镇直接销售或开设销售代理点、经销店或专卖店。乙方仅限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销售。
2、 授权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在销售 系列产品。
3、 授权时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壹年。
第三条:费用合作方式与购、供货约定
1、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一切费用。
2、 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产品预付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后,正式获得授权地域的总代理资格。
3、 乙方以后每次购货数量不限,原则上须先款后货。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以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时间为准)的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第四条:价格约定
1、 甲方以省级代理价格(价格附后)向乙方供货。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新价格标准执行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价格调整后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执行。
3、 甲方新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并以最新文件为准。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可参考同类产品在当地的销售价格和本
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零售价格,不得采取变相降价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销售量及返利结算约定
1、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一年内须完成人民币万元购货额,否则乙方的独家代理权自动终止,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返利措施:乙方完成年度购货额人民币肆拾万元,甲方按照乙方年度总提货额的0.5%向乙方返利;乙方完成年度购货额人民币陆拾万元,甲方按照乙方年度总提货额的1%向乙方返利;乙方完成年度购货额人民币捌拾万元以上(包括捌拾万元),甲方按照乙方年度总提货额的1.5%向乙方返利。
第六条:货运及运费承担约定
1、 由于甲方所供乙方产品为省级代理优惠价格,故甲方不再承担运输费用。但甲方有义务采用公路、铁路运输方式,负责办理将货物运到乙方站的手续,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如果需要快运或空运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承担到站后的运输风险和仓储风险及一切费用。
第七条:退、换货约定
1、 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换货。
2、 乙方滞销的产品可以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确属乙方原因导致变质、破损的产品不得退货换货,如为可维修的产品,甲方协助乙方维修,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液体货物一旦售出,若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3、 所有退还货必须配件齐全,遗缺部分甲方将按维修、零售配件价格从乙方货款扣除。
4、由甲方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售后服务约定
1、乙方需对所售产品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并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服务。
2、 机器保修期为三个月,具体工作由乙方实施,乙方可收取适当的维修费和配件费。
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违约规定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区域销售合同产品,如有跨地区设立销售点或销售合同产品的行为,须提前通知甲方待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同时代理其他公司类似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3、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如有损坏甲方品牌声誉和形象的行为,甲方可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合同约定经营区域内,甲方不得直接销售产品,经营销售权归乙方所有,并协助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第十条:不可抗力
1、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提交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3、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到半年以上,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问题。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2、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有关部门仲裁或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约定续签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地址: 邮编: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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