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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策划代理协议模板
甲 方: 公司
乙 方:长春xx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xx〃xx”一期(下称本项目)的策划推广提供全程企划设计服务,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平面广告、品牌形象规划设计、展示设计、电视网络广告及各类促销活动等的策划、创意、设计、监控和调研评估等事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x〃xx项目一期销售全部结束之日止。双方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第三条:乙方工作内容(见附件一)
第四条:工作运作规则
1.乙方严格按照规范的营销策划流程进行工作。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工作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策略和工作计划,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略方案,严格贯彻落实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 2. 年 月 日起 日内,乙方成立本项目工作小组和拟定本项目的工作进程表,工作进程表在得到甲方批准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3.本项目开盘阶段,乙方安排专案小组以配合工作;开盘后的工作期间,乙方每月至少四次安排专案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和广告推进工作,项目主创人员必须保证出席和参加甲方项目推广工作会议;如乙方不按本款约定提供服务,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平面设计完成并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给甲方作发布之用,工作期间涉及宣传资料的制作如需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合同予以确认。
5.乙方在约定期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方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应销售工作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定稿。甲方以任务书的形式将工作下达给乙方,并接收乙方创意策略(含草图)的提报,甲方从创意策略简报中选择确认方案,再由乙方形成设计稿,乙方必须向甲方就同一委托事项提供贰个以上的创意方案,如乙方未按本款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6.在双方协商确认的前提下,因服务甲方而引起的专利费、版权费、租片费、肖像权
长春xx置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费及前述条款中提到的应向制造商支付的费用,甲方按实际支出承担费用。
7.所有因创意设计所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摄影、正片扫描、滚筒扫描、手绘插画、建筑景观效果图、户型图修图及家具摆饰图等费用,在双方事前协商确认的前提下,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全程服务总费用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整体策划设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注:(本合同确定的工作费用仅包括乙方策划设计及服务费用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完成开盘销售各项推广 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日前按销售需要完成阶段推广工作 ,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2 日前按销售需要完成阶段推广工作 ,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2.甲乙双方以“当月月度工作内容与计划会议纪要”作为双方约定的月度服务内容,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当月未能按约定完成工作,或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全程服务总费用中扣留伍仟元,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其付款前10日内向甲方开具 广告业(服务业)专用发票 。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目标,为乙方设定合理的工作期限,甲方应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和政府批文及房地产媒介发布所必需的相关文件及咨询。
2.合作期间,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每周周三15:00召开项目工作碰头会。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4.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便乙方顺利进行工作;若甲方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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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作期间,甲方将定期对乙方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满意度,甲方享有扣减乙方服务费用的权利。
6.在合作期间内,甲方原则上不另行委托其它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创意等广告企划事宜,但如果非甲方原因,乙方累计叁次(含叁次)出现延误交稿或脱离甲方指导方针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未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合作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创作或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创作与服
务人员。乙方应确保在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保证双方确定的工作小组的核心工作人员(包括创意总监、执行创意总监、设计总监等人员)的稳定性与工作的全面投入。如果因乙方负责甲方工作的核心人员发生变动而引起乙方的创作与服务质量下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未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协议规定的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业务,并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了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或软性文章撰写等工作,如因乙方工作延误而导致甲方工作延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
3.乙方须对甲方所有策划、创意、营销策略和销售状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
4.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承接与甲方同地区,同类型或者具有相同特点的竞争对手的广告策划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
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方案同乙方为其他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存在雷同或近似现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在甲方认为不影响广告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广告发布中明确“策划推广:xx广告”。
6.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以向甲方通报方案执行情况,递交下个月市场攻击策略及相应的设计方案。
7.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所形成的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或软性文章等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
8.乙方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广告作品未侵犯第三方之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肖像权而引发纠纷的,乙方应独立承担责任,并保证甲方权益不因此受侵害。
9.双方合作期限届满前叁日内,乙方应将甲方资料及乙方完成的工作项目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如有违反,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不再向其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按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八条:其他事宜
1.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及合作结束后,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创作与服务水平,给予乙方特殊奖励。
2.合作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附件包括乙方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件一《策划推广代理服务内容》、附件二《xx-xx〃xx项目组人员构成及职能》、附件三《项目推广宣传总计划》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书面确认的一切资料,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
7.本协议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违约金,乙方均同意甲方直接从未付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留。 本协议共肆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长春xx 公司
(盖章)
电话: 乙方:长春xx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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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完税地址: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销售代理服务内容
“xx”项目工作板块
A、策略工作板块
1、项目整体推广工作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界定传播目标对象
项目推广策略案
媒体组合计划
媒体内容规划
营销推广费用预算
营销推广时间表
软闻的撰写
活动推广策略工作
品牌形象展示活动计划
项目各动态时间段内促销活动计划
项目各动态时间段内公关活动计划
B、创意设计工作板块
1)公司、项目标志、标准字、标准组合应用及标准色的设计与规范;
2)项目事务应用系统的设计与规范;
3)项目室内销售展示环境及指示识别系统的设计;
4)售楼处室内视觉应用规范;
5)项目室外展示及导示系统的设计、施工现场包装设计规范;
6)对外公关形象用品设计与规范;
7)项目平面广告创意及设计工作;
8)海报、楼书,DM、手册等平面印刷品的创意设计;
9)路牌、标牌、挂旗、展板、礼品等平面设计及制作配合;
10)项目所需所有的标牌和导示的设计;
11)乙方负责在合同期内监控所服务项目的第三方的物料制作。
C、协同工作
由第三方执行的工作,甲方将从项目营销角度,以书面形式提供指导性概念或意见,包括:
1、建筑,景观效果图设计制作
2、平面图制作
3、立体工艺造型设计及制作
4、空间环境设计
5、外语语种文字撰写、翻译
6、新闻报道文稿(对媒体提供的文稿进行修改工作)
7、专项定性定量消费者
8、媒介发布
9、美工制作
10、印刷品制作
11、礼品及各项用品的采购、订制
12、影视脚本的创意及制作
项目销售独家代理合同范本2017-04-25 09:12 | #2楼
甲方:厦门v公司
地址:
乙方:厦门y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销售代理商的身份为“g”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等方面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委托事项
1、销售代理范围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建立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专门进行本项目的全面销售工作;本项目总销售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值为 。
(详见底价价格表)
2、营销策划
实施本项目的全面营销及策划工作,内容包括:
市场分析及客户定位;
本项目营销定位;
制定行销竞争对策;
宣传推广策略
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建议。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项目资料。
2)、为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在合作期间与乙方保持密切的沟通。
3)、按规定办理本项目销售法律手续。
4)、派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账户(包括所有购房款项)。
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盖章手续。
协调甲、乙双方工作。
5)、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提供现场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话、装修、装饰)。
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媒体广告、宣传品制作、发布费用等。此类费用总额不高于总销售额(以底价计)1%。
6)、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有关内容,准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相关费用。
2、乙方责任
1) 、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在合作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严格执行甲方确认的方案。
3) 、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及真实性,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各项义务。
4) 、在合作期间,负责推广、销售策略的制定和调整及具体销售。
5) 、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6) 、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
7) 、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办理客户契约签署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8) 、乙方负责向客户收取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并办理按揭等手续。
9) 、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提供销售周报表。
10) 、协助甲方委托的广告公司完成媒体广告设计工作。负责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筹备工作。
11) 、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
12) 、乙方承担销售现场空调、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日常使用费用。
13) 、销售人员负责办理客户与银行贷款业务。
14) 、保证不低于本项目底价表价格销售的前提下,乙方负责各阶段销售价格调整及市场策略的制定。
第三条、销售管理
1、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详细推广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做出关于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宣传品、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计划书及费用预算,由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可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
3、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乙方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答复:
合同条款变更;
客户更名、增减名;
付款方式变更;
退房申请受理;
第四条、销售价格、服务费用标准及销售条件
1、销售底价:
a. 本项目1#楼店面底价 元/平方米;售楼处销售底价 元/平方米;3号店面底价元/平方米,其余店面底价 元/平方米,均为各部分销售底价的均价(另附销售底价表)。
b.若乙方擅自以低于双方规定的项目底价价格表销售,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补足,但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则按实际销售额结算代理费。
c.根据项目销售底价,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公开销售表价,在既定公开销售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公开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销售目标及代理费费用标准:
a.项目销售目标为:本合同第一条注明的销售范围的销售面积以销售底价计算,其总销售金额应不少于90%。(以下简称总销售额)
b.代理费结算标准: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1.8%计取。
c.如在项目规定的销售截止期:总销售金额不足80%(含80%,以下同)则代理费以1.6%计;总销售金额不足70%则代理费以1.2%计;总销售金额不足60%则代理费不予结算。
d.销售业绩考评(即按下列图表进行业绩考核);
销售时间 销售业绩 (占总销售额比例 %)
注释: 任一阶段实现的销售额如有盈余,超过该阶段考核销售额部分可计入下阶段业绩;
3、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作为代理保证金,若乙方在销售业绩的前两个阶段(即至 年月)不能完成累计指标,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4、项目高出底价销售的,其高出部分金额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溢价分成):
若乙方各单元实际售出的价格高于本项目各单元底价表价格,则甲方将高出部分的售价金额之 %支付给乙方。溢价计算以总均价为标准。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1. 乙方完成考核指标,且全额房款到帐达到委托总金额的80%时,甲方方可支付给乙方销售代理费及溢价分成的50%,并退还保证金万元。溢价的另50%及剩余 万元保证金留待项目总结算时结算。
2. 结算代理费时,乙方按已签定买卖合同的总房款,计算出应结算销售代理费用和溢价分成奖励报表每月5日提交给甲方,甲方须在提交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分成奖励。
3. 代理费及溢价结算依据以客户签定买卖合同、全款到帐为依据。
4. 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5. 甲方超过7日仍未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分成,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延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须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的违约责任,并支付应付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分成。
6.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项,该单元仍计入乙方的销售额。
7.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该单元不计入乙方的销售额。
8. 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没收的款项,甲、乙双方按5:5分成。
第六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出现无故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违约事项,按人民币 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而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之收益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
1、乙方根据市场变化,应及时拟定阶段性销售计划和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依照相应方案和计划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条、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
1、由政府或其它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诸有人民法院解决。在仲裁判决正式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v公司 乙方:厦门y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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