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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代理商作协议
甲方;北京爱立都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一、根据资源共用、共同发展的理念、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为地区兼职业务
三、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约期满后双方若同意续签,需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协议
事项,否则视为合作自动终止。
四、合作条件:乙方负责开发美容院与甲方合作
美容院的标准:
1.7个美容师以上的专业美容院
2.年消费1.5万元的客户40名以上的美容院
3.按6980“风险投资合作模式”合作。(另见附件)
五、乙方责任:1.负责和美容院谈好“风险投资合作模式”合同
2.负责客户把款项汇到公司指定账户
3.协助公司处理好合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沟通重点:1.活动收款的五五分制度。2.专家在活动中全款百分之三的提成有美容院出以及食宿标准。3.活动中的进款打入公司指定的pos机。4.美导的食宿问题。)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客户6980元款后、保证七个工作日内派导师下店培训。
2.甲方保证:活动结束后把所收金额按合同条例分给美容院、如有拖延美容院有权利扣押产品或人员至收款到账。
3.甲方保证:在七个工作日内、把活动收到的金额的百分之十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七.甲方承诺:每场活动乙方都可以派员工参与,四场活动后乙方可以申请做当地的代理商。
八.双方约定: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是建在资源共用利润同享的基础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行为模式。
乙方食宿、开拓市场相关费用及意外风险都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事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诉讼,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北京爱立都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10-59009211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2803 地址:
邮编:100020 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项目居间代理-合作协议书2017-04-24 22:36 | #2楼
协议编号: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开发故障电弧探测装置市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甲方作为XXX产品生产企业,拥有一流的技术和产品;乙方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行业资源,自愿以以下模式与甲方合作: 1、
2、 项目代理模式: 居间代理模式。
二、 项目代理模式
该合作模式下,乙方拟合作的项目应及时向甲方发出报备申请,待甲方书面回复报备成功方视为完成报备。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及战略合作伙伴跟踪的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报备,乙方报备时应注明相关代理商及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息。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依据双方协商内容向乙方出具《生产厂商授权书》,方便乙方项目操作等事宜。
2) 甲方依据双方协商结果与乙方签署确认《产品合作价格》,每年签署一次,此价格作为乙方向甲方的进货价格。
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乙方发展的合作伙伴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及相关资料支持。
4) 如果有其它渠道向甲方咨询乙方成功报备的项目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咨询方信息。
5) 甲方有权利随时向乙方了解已报备项目的进展情况,乙方需如实提供。
6) 如果乙方在项目报备时存在可以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报备项目属于其它渠道已报备项目的子项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项目报备。
7) 如果乙方在报备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项目报备。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对双方签署的《产品合作价格》严格保密,严禁向第三方透露。
2) 乙方不得代理除甲方品牌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故障电弧探测装置系列产品。
3) 乙方应对拟直接合作项目的信息及时、如实的向甲方报备,成功报备后应实际进行项目跟踪,并随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如乙方报备后无有效跟踪,长时间不能更新项目进展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甲方有权取消项目报
备。
4) 乙方在进行项目报备时应如实填写报备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超出报备时限项目尚未采购的,乙方应提出项目报备时限延长。
5) 乙方发展的合作伙伴通过乙方报备的项目,必须待甲方确认报备成功后,乙方才能给予其合作伙伴相关授权。
6) 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品牌进行消防部门产品备案、信息价格资料报编及制定项目投标等相关事宜,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请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
7) 乙方在项目活动时应该合法守法,乙方对自己的商业行为负全责,甲方不因任何约定承担乙方的任何违法责任。
8) 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及战略合作伙伴信息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如因未报备而产生的冲突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按照约定报备并运作成功的项目不得私自转移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和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 居间代理模式
居间代理模式是指乙方作为居间方,介绍相关的合作伙伴或项目给甲方,待甲方与该合作伙伴或项目合作成功后,按照约定取得约定的居间报酬。相关居间协议另行签订。
四、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复印件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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