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招投标合作代理协议
合作人(甲):××× 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 身份证号:
合作人(丙):××× 身份证号:
合作人(丁):××× 身份证号:
×××与×××、×××、×××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与×××、×××、×××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合作开办×××××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招标及采购招标代理分公司,自愿结成合作经营关系,乙方、丙方、丁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处理公司日常事务,合作人按出资比例享受税后利润,并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经营成本及风险。
第二条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采购招投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第三条 四方出资比例为:×××50%;×××15%;×××15%;×××15%,另5%作为机动,由合作人年末共同协商决定如何分配。
第四条 合作年限:2012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0日。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为公司负责人,承担公司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并负责与总公司的联络;×××、×××为经营负责人,负责提供业务资源;×××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事务。
第六条 财务管理:×××负责财务会计,×××负责出纳。本公司不向外借款,如有以本分公司名义的借款行为,由经办人(或参与的合作人)负责,其他人概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第八条 新合作人加入:须合作人共同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在协议范围内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出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第九条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到期后,四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各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合作人共同同意,并签字认可。所有合作人签字认可后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2012年3月26日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2017-04-24 22:32 | #2楼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在即墨市为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双方责任
1、在市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泄露有关甲乙合作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负责协调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甲方入围当地招标代理的相关手续,甲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予以配合。
3、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承揽招标代理项目,并由甲方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承担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工作。
5、甲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
6、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后,在招标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7、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前,在协调招标项目人际关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略
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收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与乙方按每个项目中标金额比例分成(详见:比例表分成表)。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收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与乙方按每个项目中标金额比例分成(详见:比例表分成表)。分成比例表中标服务费(元)
中标服务费分成甲方乙方6000以下100%0%6000-7500(不含)80%20%7500-15000(不含)70%30%15000及以上60%40%
2、由双方对项目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
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地址:年月日
乙方:户口所在地:年月日
【招投标合作代理协议】相关文章:
合作代理协议12-16
招生合作代理协议02-27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05-26
代理合作协议06-12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02-13
合作代理协议书06-17
代理招生合作协议02-10
代理合作协议05-06
代理合作合同02-13
代理销售合作合同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