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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工厂与出口代理合作流程
(1)工厂给外商报价(FOB价),谈好结算方式(30%前T/T,70%后T/T),达成合作,并告知通过代理收汇;
(2)外商支付30%预付款至代理账户;
(3)代理将收到的外汇换汇并支付给工厂(收到外汇的85%),通知工厂开始备货;
(4)代理根据工厂指示与指定物流承运人联系,制作报关资料准备出货;
(5)物流承运人将提单给工厂或等待工厂指示安排电放;
(6)工厂将提单复印件提供给买家,通知支付尾款;
(7)买家支付70%尾款至代理账户;
(8)代理收到尾款后,通知工厂寄出提单或通知电放;
并与工厂对账核对收支,代理根据报关预录单制作开票资料给工厂,并在收到增票后付全款; 增票金额推导公式:增票金额=外汇+退税-代理费
(9)工厂根据开票资料上的要求(品名,金额,单位等,要与报关单保持一致)开出增值税发票并寄给代理;
(10)一般出口后30天,承运人将退单退给代理;
(11)代理收到增票,退单后可以向外管局和国税局办理核销和申办退税,此时可以给客户提供垫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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