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国际海运代理出口流程
1、出口船档文件的建立:
船舶接受定舱前,建立出口船档文件,内容:船名、航次、预计离港日期。
2、场站收据膳制:
①、场站收据(共计11联)由发货人或其委托的一级货代膳制。 ②、订舱:
出口科审核场站收据,如可以接受定舱,在场站收据的第五、六、七、八联上盖单证专用章,第二联留底,其余的退还订舱人。
箱管部门提箱人提供的场站收据第五联及提箱申请书,签发出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箱人凭出口设备交接单向集装空箱堆场提取出口用的空箱。
3、装箱、盖进场章:
装箱可能在场站或发货人工厂/仓库,装箱后应制作装箱单。
货物装箱后,应对集装箱施铅封,并箱号、铅封好、发货件数填入场站收据6、7、8联中。
出口重箱拖入海关监管的码头/场站后,码头/场站在场站收据6联上盖进场章和填写日期。
4、膳制预配清单:
接受订舱后,根据场站收据的内容制作集装箱预配清单,按与码头/船公司商的时间开航前送码头等有关单位,以便码头安排船舶配载。
5、接受装箱单:
订舱人将装箱单交出口科,出口科核对装箱单的箱好、铅封号、提单号等内容与场站收据第六联的内容一致无误后,在场站收据第六联装货单盖申报专用章。
6、报关:
发货人自己或委托报关行报关。
7、膳制出口舱单:
出口舱单在船舶开航前制作完成,一供船务外勤人员办理船舶离港结关手续。
8、装船:
码头必须根据订舱人提供的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场站收据第六联安排集装箱货物装船。
9、船舶离港:
装货完毕后,外勤人员向物流一科办理船舶离港结关手续。
10、提供资料:
出口舱单:箱号清单;拼箱货的装箱单;船员名单;总申报单。
11、签发提单:
订舱人缴完运费后,凭场站收据第八联(场站收据)运费发票到出口科签发提单。
国际海运出口代理业务流程2017-04-24 14:04 | #2楼
海运出口代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审核信用证,备货报检,托运订舱,代理保险,货物装船,换取提单、发装船通知,制单结汇。
(一)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人与代理人必须签订合同。以确定代理的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的行为后果有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委托代理合同是检验双方关系的重要依据
1,目前,我国的货运代理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代理 人代理的业务完成之后,有些被代理人不承认委托代理关系,拒绝支付代理费用,甚至连代垫代付费用也长期拖欠,有的还拒付。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接受办理有关业务,应当与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合同,将委托方的要求和被委托的义在协议或合同做出明确的规定。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以所签书面协议或合同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2,委托人与代理双方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长期的,一般为一两年为好。这样双方都有机会根据情况变化起初修改意见,如果没有大的变化还可以续约。对于一批货物采取委托书形式,但是必须具有类似提单背面提单条款等要件。
3,委托范围可以根据上述出口代运的范围由双方协商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4,由于货运代理在委托合同中往往处于主动承揽货载的地位,因此,货运代理可以准备一些委托代理合同的范本,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供双方讨论修改。
(二) 审核信用证
外贸公司在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应对照销售合同并依据《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进行审核,其基本原则是,信用证内容的内容必须与销售合同的规定相一致,否则会直接影响我方安全收汇和履行合同。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国外来证,会发现外来证内容并不与合同规定相符合,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核。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外贸公司的共同职责,但他们在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各有侧重。
1,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a 政治性、政策性审核
b 资信情况审核
c 保证安全收汇
2,出口商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一般主要审核主要有以下几点:
a审核信用证的种类
b 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c 审核信用证的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
d 审核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e审核装运期和有效期
f 审核有关货物记载
g 审核转船和分批装运
h 来证规定开立汇票的内容如即期、远期与合同中支付条款的规定相符
I 装运单据
J 特殊条款
以上就是审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实际工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问题。如果还存在着把握不住的内容一定要向专家或教授咨询。因为任何疏漏都可能影响安全结汇。
(三) 备货报检
备货报检是出口合同履行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备货是出口商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生产部门或者仓库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单,或者向国内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要求有关部门或供应商按照要求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处理等。备货的原则是:按照每次出运的
数量备货,尽量达到零库存。一般来说,卖方应根据出口成交合同信用证中的有关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凡属于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等,必须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买卖合同等必要的单证向商检机构或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般不得出口。货物经检验合格的,有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
(四) 托运订舱
1 托运
所谓托运,是指出口商委托货运代理或自己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海上出口货物的运输业务。其主要有一下几种形式:
a 以委托货运代理进行出口代运的委托人,可由货运代理的出口代运部制托运单,有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部办理订舱手续。
b 没有委托代运的出口公司,特别是口岸城市的进出口口公司往往是自己制的托运单,委托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出口部门办理订舱手续。
c 出口商自己制的托运单,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订舱手续。 2 订舱
备货工作结束后,出口商必须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安排货物的运输,承担租船订舱和装船出运事宜。
(五) 代理保险
狭义的保险指商业保险,即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经营原则,由专门机构向投保热播收取保险费用,建立保险基金,用作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人身伤亡以及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经济损失给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一般有以下几种要素:
1 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
2 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否发生或何时发生都是不确定的
3 承保的风险是无法预见或难以控制的
4 承保风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承担赔偿、给付责任
5 保险的分担金额必须合理
(六)货物集港
集装箱进出口货物的集港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货主备车送货到货到货运代理人指定的装箱点装箱
2 货运代理人到委托委托单位指定的工厂、仓库接货
3 委托单位自行送货至指定的港口作业区
4 货运代理人到仓库或车站、江河码头接货
(七)货物装船
1 做好货物装船的准备工作
2 选择装货的作业方式包括(有仓库或堆场装船的码头作业、外档过驳作业方式、车船直取的作业方式)
3 理货、监货
4 装船过程中的有关方的责任
(八)换取提单,发装货通知
内容主要有:订单或合同号、信用证号、货物名称、数量、唛头、总值、装运口岸、装运日期、船名及预计开航日期等。
(九)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立即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内,递交银行办理手续议付和结汇手续。
【国际海运代理出口流程】相关文章:
代理出口流程03-15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合同02-25
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12-20
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01-03
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合同01-31
出口代理协议12-29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书04-23
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6篇03-05
代理商签约流程06-06
出口代理合同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