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操作流程
一.船舶抵港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掌握来港的船舶动态,保持与委托方,船方联系,并及时将船舶动态和变化 情况通知港口有关单位。
2.电告船方有关港口规定和水道规章:电告船方引航时间,地点;通知船方 委托方装卸作业计划。(如几个工班和吊机)
3.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和船舶规范”报海事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五份,经海事局批准后送海关,边防和检验检疫局各一份。向海事局递交船舶规范的同时,要将船舶净吨,吊杆负荷,吃水,装卸货要求报港口作业区,并向港口作业区了解泊位情况。
4。现委托方索取进口货运单证,包括载货清单,提单副本,货物积载图,集装箱箱位图,复印需要分数分送港口作业区,理货公司。航程短的,要求委托方预先电告,并随船带到。进口危险毒品,要填写“进口危险品申报单”一式三份,在船舶到港72小时前(如遇到周末要提前)经海事局批准后,分送港口作业区,船方。对来港装出口货物船舶,要及时通知发货人递交出口货物托运单,办理货物集港,制作各种出口货物单证,包括仓单,大件尺码,危险品货物申报单、准装单、装载特殊要求等,分送港口有关单位。
5。对出口船舶应了解是否需扫舱、洗舱、明确所装货物是否需要验舱,是否添够垫隔物料等情况,并根据委托方指示安排。
6。根据货物装卸条款,填写“船舶费用分摊表”送装卸公司,等有关单位。
7。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租约要求,了解递交船舶准备就绪通知书要求,“事实记录”制作要求,将有关文件、函电付一半,准备登轮办理业务使用。
8。根据港口情况,按照委托方的授权,同港方商谈滞期/速遣事宜,签订滞期/速遣协议。最后按装卸货实际计算滞期/速遣费。
9。将来港船舶编入月度、旬度计划,送港务局业务处和港口作业区等,参加港口定期召开的排船会,安排泊位,保证船舶抵港后尽快靠泊作业。
10。通知并协助船方即委托方安排检疫、验舱、修理、补给计划。
二.船舶锚地期间的工作
1. 船舶抵达锚地后,代理立即与船方取得联系,了解锚位、抵港实际吃水、船上存油存水情况,通知船长靠泊计划、锚地检疫时间、引水员上船时间,同时向委托方发出到船电报。到船电报如下:
Arrival report
m.v: voy:
anchored anchor heaved
pilot boarded berthed at
arribal draft:fwd m ,aft m
remain on board:
f.o mt ,d.o mt, f.w mt, ballast mt cargo working commenced
next port
2.将船舶下锚时间、锚位立即通知海事局和港务局调度。
3及时安排检疫,见预先准备的表格“吨税申请书”“总申报单单、船员(旅客)名单,船员物品清单和船舶物品清单、航海健康申报书,货物申报单、进出口载货单”及其他需要文件、表格分别向海关、边防、海事局、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4。专人24小时值班,保持与船上密切联系,保证船方和委托方信息有效沟通。
5.协助和掌握船舶在港修理,加油加水,加修主机,船员调动等情况。
6.进港计划确定后,立即通知船长坐进港准备以及引水员上船、起锚、作业时间。向委托方
和船公司报告船舶动态。
7.如港方要求到锚地查看进口大件货或有特殊情况的货物后再安排靠泊计划,则要联系船方、伙房,确定交通船付费人以后,在联系交通船,并随同到锚地看货。
8。对进口粮食、棉花、木材等船舶,在船舶靠泊前通知检验检疫机关。
9。来自疫区的船舶要向检验检疫机关申报检疫手续;如船长电告有烈性传染病,则要通过检验检疫机关先进性检疫处理,然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对进出口活动物、动物骨肉和容器包装,植物、植物种籽,生果和包装容器,都必须有检疫机关检疫后,方可办理货物报关手续,需要熏蒸时,应由船方或有关方面(收发货人)出具书面申请,明确费用付担方后方开始进行。
10。根据委托方和船长的的要求,及时安排锚地染料、淡水、或是补给,或者船员调换、遣返就医等事宜
三.船舶在港作业期间的工作
1. 船舶从锚地引靠码头后,外勤人员应立即登轮,向船长何时靠泊时间、拖轮使用时间、引水员上下船时间,告诉船长作业安排和预计离岗时间,并向委托方发送靠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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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协助船长填写各种申请表格。
3. 检查船舶有无有效吨税执照,如果没有,许晴船长填报“船舶吨税申报单”在本港购买。给船长讲情30天和90天对水的区别,便于船长选择。需要注意的是专程来港修船的外籍船舶不需要购买吨税。
4. 向船长索取进口货物单证,如进口货物仓单,装箱单,提单副本,船舶积载图没危险品货物枪弹,大件尺码单等。复制所需分数分送港口有关单位。同时准备一套齐全的进口货物仓单,经船长核对签字后,交海关、检疫机关。
5. 来港装出口货物船舶,将“出口货物载货清单”“危险品准装单”“大件尺码单”等,叫船长供缮制“出口货物积载图”并向海事局递交危险品监装申请。
6. 按租约要求,接受船方的“船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7. 核对吊杆数和负荷量,了解备机时间
8. 请船长前述各项已产生的费用单据,记录船长交办的事宜。
9. 接受由船长潜在的海事报告,连同航海日志摘抄和举证材料,于24小时内交给海事局部门备案和其他有关方。
10. 对装出口粮食船舶,游船方向检疫机关办理验舱申请手续,代理一个协助船方和检验机关做好装货前的验舱工作。
11. 如许船舶修理,及早联系传唱,安排修船。如需要船检时协助船方做好船检准备。
12. 如果时期租船在本港换船交接,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申请检验和测油并将检验证书和制作的换船证书一同寄委托方。
13. 每天要到港口作业区现场了解有无一波计划,装卸数量、作业班数和预期完成作业的时间,将作业进度通知船长,向委托方发作业动态报告点。足熬夜动态报告格式。 7Daily report
m.v: voy
you arekindly informed that til______ ______ tons of cargo has been discharged(loaded),etd ________ if weather pemit.
With best regards.
若靠泊后,要了解原因电告委托方,同时与港方联系尽早开始作业。
14,根据委托方的指示安排理货,向委托方说明件杂货和集装箱是强制理货,散伙属于非强制理货。
15将船到前收到的需要转交给船长的有关电传电报、信件交船长并要求签收。
船舶离岗工作。
四.离港前
1。根据港方的安排及时通知船方预计装卸完毕时间和开航时间,向委托方、船公司、下一挂靠港口代理发出预离电。
2。船舶离港前4小时提醒船员及时回船。
3。对卸进口货物的船舶,如有残损、溢短单,船方于理货人员是否取得一致,船长是否已经签署。如有争议,应抓紧协商解决,以免影响开船时间。
4。对装在出口货的船舶,随船单证是否已交船长签收,大副收据、提单、事实记录是否已经船方签署,代签提单有无传,各种费用单据,包括拖轮申请单、汽车费用单、词、船员就医申请单、遣返船员委托书等。是否都经船长签署了。
5。言传报告、更换证书、商检报告、海事签证等,已否送交船方。停租或还船证书是否已经签字,存有存水是否正确,如还有争议,应迅速协商解决。
6。物载货出口的空房船舶,请船长向海关填报出口物载货舱单。
7。通知并协助船长填写有关出口单证,准备所需各种表格,包括“出口载货清单”“船舶出境申报单”“船舶出境卫生检疫申请”出口自查报告“危险品清单,出口载货运费清单和其他需要文件。
8。积载船舶完成作业时间、开航时间、预计抵达下岗时间和离港市船舶前后翅会存油存水,以及在本港装卸货物的建树和吨数。
9。检查是否还有尉缭事项,并向船长了解船舶离港后的专心地址。如有必要,可向船长了解离港时船舶剩余舱容情况
10。开船前应办事项。
1)交船长签收各种文件表格,正树和随船货物单证:
2)请船长前述各种已产生的费用单据:
3)装出口货船舶,要将“出口载货舱单“交船长签字后交海关申报:
4)将装卸事实记录给船长签字确认;、、
5)记录船长离港后需要办理的事项;
船舶装在出口货物离港时,同样要向海关、海事局、边防、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载运货物的一切申报手续。要做到到申报及时,联系迅速,保证船舶按时离港。
五.离港后
1. 将准确的开行时间,离港时吃水,船上存于哦存水情况,装卸货物炖熟,见书,雨滴下岗时间,以及在本港办理的特殊人物,电告委托方、下一挂靠港口代理。
船舶代理业务工作流程2017-04-24 13:12 | #2楼
1、确定代理委托关系。
2、估算备用金、发送并确认。
3、索要船舶规范资料,船舶吃水及ETA等。
4、索要货物资料(是否是危险品)、联系货主报关,提单格式,提货及货主的联系方式等事项。
5、申报靠泊和引水。
6、申报卫检检疫申请/取得回执(重点)落实好船舶的除鼠证书有效日期,签发港。
7、制作海关书面舱单。
8、传送海关电子舱单(进口24小时内)。
9、联系靠泊计划(总调/作业区)。
10、备妥联检表格、船舶单证。
11、落实好船东船舶委托事项(备用金,加水,更换船员,申请吨税,更换船舶证书等)。
11、货物危险品申报及递送。
13、速谴协议、搬捣费的落实。
13、货物绑扎、垫舱、平舱等事项的落实。
15、落实港方的作业时间及作业效率等。
16、输入“远威系统”船舶资料。
船舶抵港后/靠泊前
1、发送抵港电、动态电。
2、联系靠泊计划,上引水时间。
3、告之船方进港计划及注意事项。
4、追查备用金是否到帐。
5、办理登轮证。
6、与卫检联系确认好检疫方式(外勤)。
7、跟踪出口货发货情况(进口货商检情况)。
船舶靠泊后/离港前
1、每日向计划调度抱装/卸进度。
2、办理船东船方委托事项。
3、船员更换、家属住船、船东代表等。
4、向港方递交分担通知单/舱单。
5、船舶下一港的落实。
6、准备开航单证/联检表格。
7、船上证书(海员证,吨税等)的归还情况。
8、事实记录等文件的签订。
9、完货后公估等商检的安排。
10、制作B/L和出口舱单。
船 舶 开 航 后
1、向委托方发离港电。
2、到理货公司拿理货报告、大副收据、舱图等单证。
3、根据大副收据传送海关电子舱单。
4、传送N/R S/F B/L M/R S/PLAN等副本。
5、应货主要求做提单或者电放(出口货)。
6、清洁提单保函的确认。
7、纸面出口舱单送往海关出口科。
8、收集审核港口使费账单并支付。
9、做航次结算单/邮寄委托方。
10、做个航次报告给船东。
11、整理归纳船舶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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