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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时间:2022-11-21 02:40:17 新能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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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新能源是未来经济发展中的热点, 这些年新能源发展确实比较热, 呈现“过山车”式发展,现在已由高点回归理性。

一、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新能源发展很快,在全球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其中,风电装机容量全球第一( 2011 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4700 万千瓦,预计到今年年底将达到 6000 万千瓦),特别重要的是,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国风电设备的制造能力也已经达到全球第一,基本可以满足风电发展的需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而且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光伏产业的发展则更快,制造能力现在已经是全球第一, 2011 年光伏电池产量约 2000 万千瓦, 占全球市场的 60% 以上, 但装机容量还较小,全国光伏装机容量仅 300 万千瓦。产量方面, 80%~90% 的光伏电池为出口。

(一)风电发展现状及问题

1 .风电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经过几年的发展, 新能源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挑战。过去新能源发展主要是克服设备制造能力,而今面对的最主要问题是新能源市场,特别是风电市场,现在风电弃风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设备制造已经没有问题,过去一段时间, 我国关注的是设备制造问题,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满足设备需求, 特别是 90 年代末新世纪初, 我国没有设备制造能力,设备基本从国外进口,设备成本很高。目前设备制造目标已经完成,风电生产成本大幅下降。由此,弃风问题成为当前主要面临的问题,其解决难度要大于设备能力问题的难度,面临的挑战也更加艰巨。

2 .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问题

现在我们还面临很多的难处, 一是补贴问题, 总体来讲, 风电的成本较高, 太阳能发电更高, 补贴如何落实, 现在我们通过上网电价补贴, 过去企业少的时候,可以通过税收附加,直接补贴到企业,速度较快,而现在税收制度调整之后,税收收入交到中央财政,中央财政再下发到各省财政部门,各省财政部门再下发到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再转给投资者,程序非常漫长,两年没有落实到位。这也暴露了政策方面确实有很大的问题。 二是税收政策问题, 过去风电税收减半征收,企业投资者、地方政府都有积极性,但是增值税转型之后,地方财政大概五六年时间没有税收,因此地方政府强制当地企业用当地生产的设备, 由此带来很多问题: 一个是设备制造的重复建设, 所有的制造企业到很多地方布置设备制造厂房,如果不布置,很多地方就不让发电企业使用该设备厂商的设备, 另一个是设备同体化问题, 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大的国有企业,都进入了设

备制造领域,全部自给自足, 所以带来很多的问题, 这都是产业发展一段时间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二)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1 .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光伏产业现在产能很高, 是一个非常好的产业, 相对来讲, 这个产业是不错的,但是如何来评价这个产业,又是件非常难的事情。我认为,光伏产业在中国的技术含量不高,完全是一个买进来的产业, 现在如此多的光伏企业,除了规模上的差距外,没有实质的技术差距。产品差异化不大,成本差距也不明显。目前的现状是, 只要有钱, 就可以把这个产业买进来, 再加工之后卖出去, 原本高科技的、战略性的产业, 在我国变成了一个来料加工产业。 大量的企业转产进入光伏领域,使得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问题,光伏产业目前正处于重要的调整期,其调整关键便是优胜劣汰,一定要形成一些未来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要实现这一点,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2 .光伏产业发展前景

但我们也认为, 光伏产业确实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一是资源丰富, 无论是屋顶、 空地还是沙漠都可以建光伏发电设备; 二是技术比较成熟, 特别是安装简单、运行方便;最重要的一点是光伏发电的出力特性和用电负荷特性非常相似,白天用电量大,光伏发电量也大,晚上用电量小,目前的处理方式是建设很多的抽水蓄能来调节负荷,而光伏发电直接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光伏发电是很有发展前途的,是目前分布式发电最重要的主体。

3 .光伏发电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是我国光伏发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成本较高。 虽然目前西部地区成本已经降至 1 元 / 度左右,但仍比 0.3 元 / 度的火电成本高出 0.7 元 / 度,没有补贴的话,光伏产业很难发展。因此,在建设光伏产业时要考虑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而这一成本是否是当前必须付出的,因为发电设施建成后使用周期至少为二十年,前两年光伏发电的建设成本远高于现在,例如上海前几年的建设成本是 4 元 / 度,而今是 1 元 / 度, 但 4 元 / 度的补贴要持续给二十年。 所以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保持合理成长。 然而, 什么样的发展速度是合理的, 每年建设 100 万、200 万千瓦合适,还是 1000 万、 2000 万千瓦合适,确实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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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光伏发电还面临着很大的体制制约。 我国目前已有的大型光伏电站,如青海、 宁夏都有建设在沙漠上的、 装机容量达到 100 万至 200 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其建设、 管理模式都是成熟的, 与建设常规电站相同(建设、 上网、 发电),但是我们认为太阳能电站应该分布式发展,在用户端发展,特别是在像上海、浙江、江苏这些有用电负荷的地区发展,而这一发展确实面临着很多体制问题,涉及到电力管理中的一系列调整,与电网管理、 企业利益息息相关,但这

些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起来。目前,管理体制正处于调整阶段,前段时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支持分布式发电发展的通知,我们现在也在研究如何能够让光伏发电站建设如同买冰箱、彩电一样自如,谁想建就可以建、谁想用就可以用。在东部地区,光伏发电的价格, 基本与用户端的价格差不多(此处指商业用电、 工业用电), 在 0.8~0.9 元 / 度之间,国家补贴稍作支持就可以发展。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 期间, 国家也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标, 指出风电、 太阳能发展的规模,但我们认为,这是对于行业发展的预期, 或者是期望,能否实现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制度调整能否真正地见效。 比如, 到 2017 年风电装机容量预计为 500 万千瓦,而最终超过 3000 万千瓦;光伏发电达到 2000 万千瓦,这个量其实很小,如果正常一个省实现 100 万千瓦,全国将达到 3000 万千瓦,所以,只要制度调整到位,发展起来将会很快。当前的主要任务,一是降价格,一是理体制,但理顺体制需要一个过程。

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思考

(一)提高对新能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我认为新能源的发展确实很重要, 但是现在其实也很艰难。 就我国来讲, 真正能够对这个产业重视的很少, 讨论的很多, 但落到实处的并不多。 在德国、 丹麦等国家, 由于发展阶段不同, 他们确实把发展新能源当成一种全民的行动, 从国家意志的角度,提出了非常清晰的目标,例如丹麦指出,到 2050 年完全摆脱化石能源, 全国上下都围绕着这一目标工作, 且非常见效, 丹麦已经实现了 1300 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能源建设, 包括将近 400 万千瓦的风电和 800 多万千瓦的常规能源, 每个电厂的装机容量都在 1 万至 2 万千瓦, 几乎没有大电厂, 有着高效的、 运行管理完善的全国热电联产模式。 体制转型在这些国家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再例如,德国提出,在 2050 年 80% 的发电来自可再生能源,全国能源总需求的 60% 来自可再生能源,在此目标基础上,建立了自身的实现方式和发展路径。

与他们相比, 我们如果不能很好地加快能源转型, 到本世纪中期, 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能源差距很有可能会拉大。有人认为我国当前的能源结构还可以,但其实与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差距很大,发达国家基本上是以天然气、石油为主,我国则基本上是以煤炭为主,这是中国的特色,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因此这个转型非常必要,现实的差距是煤炭与天然气的差距,长远的差距便是化石能源与新能源的差距。我们应该有这样一种认识,将之变为全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二)解决风电的并网运行问题

对于我国风电问题,当前讨论的很多,目前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 4700 万千瓦, 今年年底可能达到 6000 万千瓦, 风电是否过剩, 为何无法消纳?目前德国 3000 万千瓦的风电装机容量、 3000 万千瓦的光伏装机容量,而发电量仅为 1.5 亿 ~1.6 亿万千瓦时,我国 10.6 亿万千瓦时发电量为何无法消纳?这暴露了我国在管理和政策上的一系列问题,确实需要很好地调整。

一是要扩大风电消纳的范围。 如果能够实现全国的联网,完成资源优化配置,那么内蒙、甘肃等地区的风电便可全国消纳,弃风问题将得到解决,但目前只能在当地消纳,这是体制上的一个制约。

二是要提高常规能源机组的调峰能力。 如何实现常规能源机组与新能源机组配合运行,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点。我国的常规能源与新能源一直是各自为政,在一个地区,既支持新能源发展,又保常规能源运行,这样的制度无法建立。而在欧洲则完全市场化运行,优先保证新能源,常规机组将逐渐转变为为新能源服务、备用。这一套制度需要很好地研究建立,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

三是要加快建立电力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现在电力系统运行仍然是计划制,对每个常规发电机组运行时长都是要有保障的,一年内要保证每个发电机组有相当的发电时长, 这种现状下我们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尤其是目前能源过剩时期,所有发电企业都在一起角逐需求不大的发电市场,例如在北方地区,冬天供热开始, 所有风电场弃风来保热电联产。 但是, 在很多欧洲国家, 供热是需要调节的,在热网中建设调节所需的供热设施,用以调节常规机组的运行。可见,我们在管理上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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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科学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再讲到市场和政策, 不管是补贴, 还是开放市场, 各省之间的市场一定要开放,不能以省为实体去发展,一定要在全国范围内,以自由开放的模式保证能源的优化配置,这其中也包括一系列的税收制度。目前我们在探讨如何进行补贴,以目前的补贴速度,两年下发不到位,但并不是政府不想发,确实在核实、上报、下发的过程中面临很多难处, 人员、 财政、 价格等方面都不足, 能源企业也很焦虑,比如龙源, 国家欠 50 亿元新能源补贴。 因此要调整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税收制度,可以效仿美国, 改为从征收税收中发放补贴, 例如, 1 度电应该补贴 0.2 元, 在交税时, 某企业本该交 20 亿元的税, 而税务部门计算国家应发 5 亿元补贴, 则该企业只需上交 15 亿元税金。 因此, 如何设计一套简洁、 高效的、 能够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制度非常重要。

(四)应该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光伏发电有较多的优势, 例如与电力系统匹配、 安装简洁, 因此应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现在光伏发电有两种方式, 一个是大型光伏电站。 目前在西部已经建成很多,特别是在青海格尔木已建成 200 万块。这类光伏发电站的核心就是补贴,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这类电站的发展很简单,但目前无法大规模发

展,或者说其发展是有限的,现在还无法实现从青海、西藏光伏电站进行西电东送,光伏未来有可能实现,大家提出在西藏日喀则可以建设几千万千瓦的光伏电站,未来可能以此为源头实现西电东送,但目前没有到这个时候。 二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目前正处于积极开拓期,这个也是光伏发电的优势所在,我们希望将来所有的用户,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独立地建设光伏电站,或者光伏系统,比如每户 2 千瓦,就能满足用电需求,但是这个市场仍需开拓,需要设计出简洁的一套制度。我们简单计算一下市场潜力,如果每户 1 千瓦,全国将达到 3 亿多千瓦,如果每户 2 千瓦,全国将是 6 亿多千瓦。光伏发电将能够满足自己用电的一定比例, 比如 20% 、 30% , 可见这个市场是无限的。 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降低光伏发电的成本,目前终端商业电价很多在 0.7~0.8 元 / 度,居民电价在 0.5 元 / 度左右,光伏发电在一些地方已经具备价格优势, 接下来面临的是安装问题,很多地方无法入网,这将是未来政府需要制度规范的地方。

10 月 26 日,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发布了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出, 10 千伏、 6 兆瓦以下电站提供免费的接入服务,这已经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将来希望能够开放用户端市场, 任何用户都可以建设自己的能源设施。要建立一个开放的市场,光伏发电在这个情况下,就可以很好地发展。 当前, 特别是光伏发电产业, 市场比较关心, 领导批示也很多, 大家都希望发展,但是市场消化能力有限,具体发展多少取决于补贴资金、取决于市场建设的快慢,但我们相信这个产业的发展问题应该是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提问交流

提问 1: 想请问一下对中国能源结构长期发展的一些看法?因为现在石化能源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大,您认为什么时候中国可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回答: 针对能源结构问题我们有一个课题,将在近日召开启动大会,是美国能源基金支持的 2050 年中国能源结构研究课题, 我们现在确实没有一个结果, 唯一知道的是 2020 年规划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 15% , 现在来看, 实现这一目标非常之难。现在我们提出到 2020 年要达到 2.5 亿千瓦, 其中风电要超过 2 亿千瓦、 太阳能要达到 5 千万千瓦、 核电要超过 6 千万千瓦, 使得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达到 15% 。更长的目标是还没有设计出来,仍在研究阶段。对我国来讲,面临的挑战非常大,煤炭的比重很高, 消费总量很大, 我们设计的想法是, 将来光伏发电发展到 20 亿千瓦, 这个是有可能的,但需要一系列的储能技术、电工技术等设计支持。对于这些设想,最现实的是 2020 年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 15% , 2050 年的具体目标是多少,我们希望在明年能够提出具体的研究结果,给出一个期望数据,并给出具体的实现方案。因为 2020 年的目标方案已经明确了,构成是可以设计出来的,而到 2050 年总量应该是多少,结构应该是多少,现在正在研究,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

提问 2: 光伏上游制造行业现在面临产能过剩、 国际贸易冲突等问题, 请问政府对这个行业的整合有哪些指导?

回答: 当前的产能过剩肯定是严重的。 不仅我国, 全球都面临着产能过剩问题,这是市场经济的一种体验,但是我认为, 对这种产能过剩不用太过忧虑,它完全是市场经济的结果。实际上,到今天为止,从政府的角度,并未对光伏的发展花过多的力气,完全是市场导向。虽然目前我们有一些简单的研发,但大部分光伏产业是买进来的。这个市场是开放,很多企业重复地买光伏设备制造企业。有统计显示已经用了 400 多亿(不是人民币)来买进设备,再去买材料,再去生产,所以这个产业能够自动调整,因此不用下太多功夫,不一定需要政府去指导。我国光伏市场起步早, 起步初期成本较贵, 近两年已经逐步下降, 终端价格已经由 4 元 / 度降至 1 元 / 度, 且仍在继续下降, 在东部地区已经基本接近其他能源发电成本,我国光伏产业已经具备了市场连接条件。 从政府来讲,要打开终端市场,这就涉及到电力体制改革,将来用户端是可以自己建立小电厂,不是一定要用垄断电网 的电,市场这样开放后,整个光伏市场将会发展起来。因此,光伏发电价格仍要继续下降。

欧盟、美国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双反,并不意味着说我国光伏产品价格太便宜,在中国来讲,光伏产品价格还是很贵的,仍然需要大幅下降成本,由目前的 1 元 / 度降至 0.7~0.8 元 / 度。 对于国外双反, 光伏企业应该呼吁自由贸易, 积极抗争, 但也应该从自身找原因,光伏产业的盲目发展是主要原因之一, 2017 年硅材料市场价为 400 美元 / 公斤,今天已经到 16 美元 / 公斤,对于国际市场来说,这个价格并没有变, 当初的 400 美元 / 公斤只是因为我国发展光伏初期不会生产, 只能进口,而今掌握了生产技术, 价格也随之回落到 16 美元 /公斤。 实际上, 双方是国家利益的抗争。我的观点是,对于光伏产业,从政府角度来讲应该是改革体制来创造更好的、更公平的市场,光伏产业的问题完全可以由市场来解决。

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2017-04-22 21:46 | #2楼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7]77号)精神,加快把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新兴产业,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政策目标

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向新能源产业聚焦,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新能源企业和产业基地;加大创新体系的建设力度,打造新能源自主创新平台;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3年扶持,使新能源产业规模明显扩大,产业结构明显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明显增强,新能源产品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特别是在风电、光伏、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和核电设备制造等方面有大的突破,成为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4%;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加快发展沿海风电产业。加快沿海陆域风能资源开发,重点支持10家资金实力雄厚、管理运营经验丰富的大企业集团紧紧围绕打造烟台、威海、东营、潍坊和滨州5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对风机年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以上的风资源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单机规模1.5兆瓦及以上、总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装备技术先进的风电场。3年新增风电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到2012年全省风电装机总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二)加快发展高端风电装备制造业。鼓励和重点支持5家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并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发展1.5兆瓦级及以上大容量风电机组及配套风力发电机、机械传动、运行控制、变频器等高端产品,严格限制风电设备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升风电制造业水平,实现风电装备的本地化制造。到2012年,全省1.5兆瓦级及以上风电机配套生产能力达到3000台(套),容量400万千瓦时以上。

(三)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发电产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秸秆等生物质能源丰富的县(市、区)规划建设20座装机规模在1.2万千瓦时—3.0万千瓦时的生物质能电站,积极鼓励建设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机组。3年新增生物质能发电装机40万千瓦,到2012年全省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80万千瓦以上。

(四)努力提升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和利用水平。在制造方面,重点支持5家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研制生产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新产品,提升产品档次,扩大市场占有率。到2012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到1500万台(套),集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

(五)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光伏制造方面,重点支持5家企业,积极鼓励研发薄膜太阳能电池或成套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重点发展转化率高、抗衰减、成本低的晶硅太阳能电池、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和配套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高端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晶硅材料项目建设,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在半导体照明产业方面,

重点突破碳化硅衬底材料、高亮度发光管外延片、大功率发光二极管管芯及大功率白光制造的产业化技术,重点发展大功率半导体二极管及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形成完善的半导体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到2012年,全省光伏晶硅电池及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的产量达到500兆瓦以上,半导体照明产品的销售收入达到350亿元以上。

在应用方面,支持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光伏与LED结合的公共照明示范工程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重点支持装机容量300千瓦以上,在居住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上采用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方式,与建筑工程进行同步设计、施工的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3年建成30个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容量30兆瓦以上;实施地面光伏电站示范工程,建设1—2个兆瓦级地面光伏电站。在公共照明方面实施“百万盏照明”工程,重点支持和组织实施60个光伏与LED结合照明技术在城市道路、广场、城市小区和新农村社区等公共照明领域里的应用,3年全省推广LED灯100万盏,容量5万千瓦。

(六)加快实施农村新能源工程。积极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在大型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验养殖废弃物清洁化和资源化利用。力争3年全省新增户用沼气140万户,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1200处。到2012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到34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2000处,沼气生产和利用总量达到16亿立方米。支持在农村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以及人口多的村庄,建设采用太阳能热水工程的公共浴室。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产业化,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提供高效清洁燃料。到2012年,支持建设300个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点,总生产规模150万吨/年。

(七)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以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骨干企业为基础,重点支持4家企业,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加速汽车传统技术的更新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传统技术的更新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示范,培育一批整车和配套产业的自主化品牌,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8万辆,在当年新车中所占比重达到6%以上。

(八)积极支持地源热泵的推广应用。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2—3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土壤源、

再生水源、海水源和浅水源热泵技术,建设冷热联供的新能源示范项目。3年支持60个示范项目,建设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2年,全省应用地热泵技术的建筑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

(九)加强新能源创新能力建设。支持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省级及以上新能源领域的创新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打造新能源自主创新平台,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抢占制高点,尽快形成新的优势。今后3年省里将重点建设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控制、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设备、生物质能开发、半导体照明、洁净煤利用、新能源汽车等20个左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立3—5家国家级新能源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重点支持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地热利用、洁净煤利用和海洋能利用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

(十)加快推进核电装备基地建设。以烟台海阳、威海荣成核电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重大科技工程,加强系统设计和设备研发制造,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装备品牌,着力打造烟台、威海两个核电设备制造业基地,为国内三代技术核电站规模化建设提供配套设备。到2012年,全省核电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十一)实施两大新能源创新示范工程。实施风能淡化海水示范工程,在沿海地区选择两处风资源丰富、淡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建设风电与海水一体化示范工程;实施农村生物质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工程,在全省选择两处建设分散式生物质热电联供示范装置,实现农村家庭清洁取暖,解决农村居民洗浴等问题。

三、资金扶持政策

(一)设立扶持新能源发展的专项资金。在保持现有财政扶持资金渠道不变,进一步整合和提高扶持效果的基础上,从2017到2012年,每年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省基建基金安排2亿元,3年共筹集12亿元设立省级新能源专项基金,集中使用,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加大对重点新能源生产、推广应用和技术研发等环节的资金支持,努力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有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风电设备、光伏、核电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半导体照明等新能源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每年安排5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以上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和新能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以及新能源前沿技术研发。

其中,对列入省级新能源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照每瓦10元,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照明示范项目按照每瓦5元,地源热泵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照每平方木20元,风电海水淡化创新示范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创新示范项目按照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对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工程给予资金扶持。

对新能源创新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对于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的省级以上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按照100万元—200万元给予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三)新能源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支持的项目和资金数额。对示范性广、带动力强、效益好的新能源项目进行择优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的招标、投标办法由省有关部门另行通知。

四、价格扶持政策

(一)为加快风电产业发展,2017—2012年我省风电上网价格在积极落实国家补贴电价的基础上,省里适当给与补贴,原则上按照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到后期根据风电发展需要及成本经营等情况,对风电电价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二)对利用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办法参照风电价格水平。

(三)对利用垃圾(包括焚烧和填埋气)、沼气、海洋能和地热能发电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电价补贴;队未能列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由省里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给予适当补贴。

(四)对于省里示范的1—2个兆瓦级以上地面光伏发电站示范项目,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除争取国家补贴外,其余不足部分由省里给予补贴。

(五)对其他新能源开发利用涉及的价格,按照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

五、其它扶持政策

(一)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提高新能源企业授信额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特别是对重大新能源示范项目要保证信贷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产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原则上不得上浮。

(二)实行优惠的土地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新能源项目,实行划拨供地;对符合《山东省优先发展产业和农、林、牧、副渔业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项目目录》且用地集约的新能源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价的70%执行;对符合省级规划得新能源重点项目,保证建设用地需求并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三)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光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费。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产品。完善新能源产品相关标准体系,建立产品、装备检测、检定公共平台,做好产品质量监督、节能认证等工作;逐步加大政府和事业单位对新能源产品的采购力度;积极鼓励应用省内新能源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提倡优先选购和使用本省新能源产品。

(五)完善电网接入系统。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支持电网企业进行智能化电网改造,提高电网吸纳新能源电力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接入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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